很多正在委託貝斯哲辦理公司設立、增減資、股轉、法定代表人、經營地址及業務範圍等變更的客戶,最近紛紛接到通知,原來已經簽章完畢的相關登記(備案)申請表,又要重新簽署了!
是的,因為從2026年5月1日起,中國新版《經營主體登記文書規範》與《經營主體登記提交材料規範》正式實施,舊版同步廢止。
新版改了那些內容?我們仔細來瞧瞧👇👇
5月1日起,中國營業執照材料全變了!
2026年1月,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印發《經營主體登記文書規範(2026年版)》和《經營主體 登記提交材料規範(2026年版)》(國市監注發(2026)5號),明確規定自2026年 5月1日起,中國統一實施新版經營主體登記規範,原2022版規範同步廢止。
為什麼要改?
本次修改的主要原因,在於2024年7月1日起新《公司法》的大幅修訂,及《公司登記管理實施辦法》《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規定》等系列配套法規密集出台後,原有的文書和材料框架已明顯滯後,與新規要求不符。
以下為修訂的幾個重點:
- 落實新法要求:將五年認繳、失權程序、彌補虧損減資等新制度嵌入登記實務;
- 降低制度性成本:精簡高頻業務提交材料,減少跑腿負擔;
- 防範虛假登記:強化實名認證,規範代理人管理。
新規範關注重點
一、新版材料規範特點
新版《經營主體登記提交材料規範(2026年版)》的核心是“能免則免、能簡則簡”,全程實行“實名+人臉”核驗,電子證照與紙質證照等效,鼓勵線上無紙化辦理,整體特點如下:
- 大幅精簡材料:取消多項不必要的證明材料,無需重複提交可通過系統核查的資訊;
- 認人不認章:所有材料無需加蓋公章,簽字+人臉識別即可生效;
- 無紙化優先:電子營業執照、電子身份證明可直接提交,無需列印紙質版;
- 新增專項規範:補充股東失權、彌補虧損減資、個轉企等新業務的材料要求,適配新《公司法》。
二、高頻業務材料精簡要點
1. 公司設立
- 必交材料:登記(備案)申請書(含出資期限填寫)、公司章程、股東身份證明、住所證明、實名登記確認表;
- 免交材料:驗資報告、股東資格證明(系統可實名確認的);
- 財稅提醒:出資期限需嚴格按照5年認繳制填寫,避免逾期未出資被列入經營異常,影響稅務申報。
2. 公司變更
①變更股東(股權轉讓)
- 必交材料:申請書(簽字)、股東名冊+新股東身份證明、實名登記確認表;
- 免交材料:股權轉讓協議、股東會決議(實名確認後無需提交);
- 財稅提醒:雖無需提交股權轉讓協議,但股東名冊需如實填寫股權比例、轉讓金額,避免後續稅務申報、股權涉稅核查出現問題。
②變更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管
- 必交材料:申請書(簽字)、新任人員身份證明、實名登記確認表;
- 免交材料:任職檔案、免職檔案(實名確認後無需提交);
- 財稅提醒:法定代表人變更後,需及時到稅務部門辦理資訊變更,避免影響發票開具、稅務申報。
③變更名稱/住所/經營範圍
- 必交材料:申請書(簽字)、住所證明(變更住所需交)、實名登記確認表;
- 免交材料:舊營業執照、名稱變更核准通知書(系統內部核查);
- 財稅提醒:經營範圍變更若涉及應稅項目調整,需及時更新稅務登記資訊,避免漏報稅種。
3. 註銷登記(企業、個體戶重點)
①普通註銷:申請書(簽字)、清算報告、清算組備案通知書、完稅證明、實名登記確認表;免交舊執照;
②簡易註銷:申請書(簽字)、全體投資人承諾書、實名登記確認表;免交清算報告、完稅證明(未開業/無債權債務適用);
財稅提醒:簡易註銷需在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方可辦理,註銷前需完成所有稅務結清,避免遺留涉稅風險。
4. 跨區遷移(異地經營重點)
- 必交材料:遷移申請書(簽字)、電子營業執照、實名登記確認表;
- 免交材料:遷出地同意涵、調檔申請;
- 財稅提醒:遷移完成後,需及時到遷入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遷移,銜接好發票、申報等事宜,避免出現稅務脫節。 (貝斯哲)
以下為專業同行整理的舊版與新版對比表如下👍👍,以供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