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證監會5月22日發佈的消息,中國證監會等八部門近日聯合印發《綜合整治非法跨境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活動實施方案》(下稱“方案”)。方案總體要求經過2年集中整治,全面取締境外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機構(下稱“境外機構”)非法跨境經營活動,實現“堅決取締非法、穩妥清理存量”的整治目標。
與此同時,證監會近日依法對Tiger Brokers(NZ)Limited(下稱“老虎”)、富途證券國際(香港)有限公司(下稱“富途”)、長橋證券(香港)有限公司(下稱“長橋”)境內外相關主體在境內非法經營證券業務等行為立案調查並作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
要點速覽
- 全面取締境外機構非法跨境經營活動
- 設定2年集中整治期清理非法存量業務
- 所有未持牌的境外機構在境內提供的開戶、招攬、交易、結算等證券經紀服務,必須全部終止;相關服務如App、網站、廣告宣傳等,必須下架
- 非法跨境經營境外機構及協助其非法跨境經營的境內相關主體均納入整治範圍
- 禁止境外機構為存量投資者在境內非法提供買入交易、轉入資金等服務,只允許單向賣出交易並轉出資金
- 過渡期後,境外機構全面關停境內部網路站、交易軟體及配套服務,存量投資者帳戶在境內將無法交易
- 投資者已開立的帳戶不會被強制註銷,帳戶裡的資金及股票、基金等資產不會被強制清理
堅決將非法跨境經營活動逐出境內市場
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方案答記者問時表示,2022年12月,中國證監會依法開展對境外機構非法跨境經營的整治工作,禁止境外機構違法招攬境內投資者及為其開立新帳戶。
與前期整治工作相比,本次整治更加突出全鏈條治理,取締要求覆蓋行銷招攬、開戶、處理交易指令、資金劃轉等各業務環節,嚴禁境外機構以任何形式在境內非法提供開戶和交易服務,並設定2年集中整治期清理非法存量業務,堅決將此類非法跨境經營活動逐出境內市場。
根據方案,非法跨境經營境外機構及協助其非法跨境經營的境內相關主體均納入整治範圍。關於此次整治的具體要求,上述負責人具體提到四方面內容:
一是禁止境外機構在境內非法開展證券期貨基金業務相關行銷招攬活動,包括在境內營運網站及交易軟體、發佈行銷資訊、推送投資資訊、開展返利行銷活動、宣傳推介和誘導認購境外股票等。禁止網際網路平台在境內為境外機構非法跨境經營提供行銷宣傳、證券期貨開戶通道等便利。禁止網路自媒體帳號在境內發佈相關推介引流資訊。
二是禁止境外機構在境內提供非法證券期貨基金業務相關開戶、處理交易指令、資金劃轉等交易服務,包括通過網站、交易軟體及配套伺服器等跨境接收和傳輸開戶申請及交易指令等。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指導或協助境內投資者違規開戶。
三是禁止境內相關主體協助境外機構違法開展行銷活動、非法提供交易服務,以及為境外機構非法跨境經營提供網站、交易軟體開發營運、客戶服務等支援服務。
四是設定2年集中整治期清理非法存量業務。集中整治期內,禁止境外機構為存量投資者在境內非法提供買入交易、轉入資金等服務,只允許單向賣出交易並轉出資金。集中整治期滿後,境外機構要全面關停境內部網路站、交易軟體及配套伺服器,禁止為存量投資者在境內非法提供交易等服務。
突出部際央地協作和跨境監管合作
前述負責人介紹,方案具體提出了十項工作措施,包括全面開展監測排查;強化網際網路平台和資訊清理;加強境外機構等約談督促;開展重點案件調查處罰;堅決處置非法活動和主體;加強相關跨境證券期貨投資管理;強化跨境監管協作;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做好政策宣傳引導;完善監管制度,引導合規投資。
本次整治還突出部際央地協作和跨境監管合作,整治措施覆蓋證券監管、外匯管理、銀行監管、網路管理、犯罪打擊等多個領域,全面提升整治工作成效。
其中,中國證監會牽頭開展非法跨境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活動綜合整治工作。金融監管總局約談為境內投資者非法跨境證券期貨基金投資提供帳戶服務的境內銀行。國家外匯局持續指導和監督銀行機構加強外匯資金匯出的合規性稽核,配合公安部、中國人民銀行打擊地下錢莊等非法跨境資金流出管道,查處境內投資者非法跨境資金收付行為。
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局等金融監管部門進一步完善客戶身份審查相關制度。市場監管總局負責依法加強境內相關經營主體登記監管,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加強對相關廣告活動的監管。國家網信辦負責網路涉非資訊處置。工業和資訊化部負責違法違規網際網路應用處置。公安部組織指導公安機關對涉嫌犯罪的主體立案偵查。地方人民政府落實防範打擊非法跨境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活動的屬地責任。
老虎、富途、長橋等被立案調查
中國證監會近日依法對老虎、富途、長橋境內外相關主體在境內非法經營證券業務等行為立案調查並作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
據瞭解,老虎、富途、長橋境內外相關主體未經中國證監會核准,未取得經營證券經紀業務許可、經營證券融資融券業務許可,在境內開展證券交易行銷推廣、處理交易指令等相關證券業務服務並獲取相關收益,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構成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此外,三家機構境內外相關主體還違反了證券投資基金法、期貨和衍生品法相關規定,構成非法從事公募基金銷售業務、非法從事期貨經紀業務。
中國證監會表示,上述非法跨境展業行為,違反了中國證券基金期貨法律法規,破壞了市場秩序,必須堅決予以打擊。依據法律規定,擬決定沒收老虎、富途、長橋境內外相關主體全部違法所得,並依法嚴厲處罰。擬對當事人實施的行政處罰,當事人享有陳述、申辯及要求聽證的權利,證監會將充分聽取當事人意見後,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下一步,中國證監會將繼續堅決落實監管“長牙帶刺”、有棱有角要求,嚴厲打擊境外機構在境內非法經營證券業務等違法行為,全力維護資本市場秩序和穩定。 (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