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重大變化!房子不再是投資品,正式歸入“大宗耐用消費品”,且在居民增收中也很重要

|強調了房地產在居民增收中的重要性。

7月13日,中國國務院近日批覆的《擴大消費“十五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對外發佈。《規劃》由國家發改委、商務部統籌協調,提出到2030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達到60兆元左右的目標。

值得注意的是,《規劃》將住房消費納入大宗耐用商品消費體系,涉及“好房子”建設、城中村改造、危舊房改造、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居民自主更新、物業服務質量提升等多項房地產相關部署。此外,在“著力提升消費能力”“清理最佳化不合理限制性措施”等部分中也有多處涉及房地產的內容。

房地產消費應該是“好房子”消費

住房開始進入消費品時代。

《規劃》在第三部分“推動商品消費擴容升級”中提出“促進大宗耐用商品消費”,並在該條措施的首要位置列出:“更好滿足住房消費需求,最佳化保障性住房供給,因城施策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給,規範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實施房屋品質提升工程,建設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穩步推進城中村、危舊房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支援居民自主更新,支援老舊房屋適老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級。實施物業服務質量提升行動,拓展物業服務內容。”


此外,《規劃》同步提及支援家居家電消費智能化升級,發展新一代智能終端,促進智能家居裝置互聯互通,推動單品智能向全屋智能發展。

中指研究院分析認為,《規劃》將住房消費與汽車、家居家電納入“大宗耐用商品消費”框架,且放在首位,意味著住房消費是“促消費”重要引擎之一。

對於其中原因,廣東省城規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表示:

“中國在打造內循環發展新引擎的框架下,消費的內生動力備受重視,其中住房消費能帶動家具家電、裝飾裝修、設計安裝、建築建材、紡織甚至汽車消費,可謂是消費的‘觸發器’。去年發佈的《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就已經將‘更好滿足住房消費需求’納入‘大宗消費更新升級行動’中。‘十五五’時期是夯實新動能的關鍵期,離不開住房消費。”

《規劃》也提及,房地產消費應“建設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

“儘管住房市場化發展了近30年,房子總量足夠多,但過去建設速度太快,解決的只是‘有沒有’的問題,‘好房子’改善需求潛力非常大;另一方面,部分熱點城市還有大量的剛需、剛改需求未釋放。”李宇嘉分析。

在李宇嘉看來,新時期,住房消費也有新的結構性機會。“一老一小”在適老化改造、全齡友好場景打造、社區配套養老托育服務等領域蘊藏巨大發展潛力;社區治理、養老服務類股對智能數位化服務存在顯著需求。

此外,物業服務從對物的管理轉向對人的服務,家政、養老、托幼、助餐、康養等居家生活賽道市場需求較大;面向年輕群體的快遞代收、寵物照料等便民服務,市場需求同樣旺盛。

住房既是消費也是資產

《規劃》在“著力提升消費能力”部分提出“多管道促進居民增收”。其中與房地產相關的表述是“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持續鞏固資本市場穩中向好發展態勢,多管道增加城鄉居民財產性收入。加強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等再分配調節”。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求是網6月18日發表評論員文章《以更大力度提振消費》,指出“近年來房地產市場深度調整,不少居民感嘆‘家底變薄了’,財富效應減弱,使居民消費開支趨於謹慎”,並提出“要加快修復居民資產負債表,著力穩定房地產市場,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防止資產價格下跌對消費信心的負向螺旋,增強廣大城鄉居民的消費預期和底氣”。

根據中指研究院的解讀,《規劃》從更高層級強調了房地產在居民增收中的重要性,釋放了明確訊號,房地產市場的穩定健康是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的重要基礎,其中房價穩定或是關鍵,從穩定房價預期、穩定居民財富、提振消費信心,逐步形成“從穩市場到促消費”的正向傳導鏈條。

《規劃》同步提出“清理最佳化不合理限制性措施”。其中包括支援各地因城施策調整最佳化房地產政策,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深化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擴大使用範圍,著力滿足繳存人不同階段的多樣化住房需求。

中指研究院也建議,當前穩定房價預期仍需要各方協調發力,政府部門利多政策應出盡出,市場主體也應規範自身行為,主動擔當。除了落地更多需求端政策,供給端的影響也值得重點關注,特別是土地價格、新房價格、二手房價格之間的聯動效應,規劃條件更優、價格更低的地塊入市或進一步增加房價下行壓力,因此當前合理控制土地供給對穩定房價而言也至關重要。

另外,房地產開發、中介等市場主體也要規範定價行銷,合理收取中介費,避免惡性競爭,進一步穩定市場預期。 (每經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