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王虹和鄧煜拿了菲爾茲獎。數學界最高榮譽,全球四年評一次,一次最多四個人。從1936年到現在,拿過這個獎的中國人,一隻手數得過來。
但你猜他們能不能當上中國科學院院士?按現行規則,大機率不能。不是學術不夠——菲爾茲獎已經是全球數學界最硬的驗證。問題出在一個很細小的規則上:院士候選人不受理個人申請,必須由現有院士推薦。你不去找院士"走動"——你忙著做研究——就沒人提名你。沒人提名,你連被評審的資格都沒有。
一個拿到了全球最高學術榮譽的人,在自己國家連評審流程的門票都拿不到。
02
院士評選有三樣東西——學術頂尖、不跑關係、有人提名。但你最多隻能拿兩樣。
現行的制度選了"學術頂尖加有人提名"。聽上去合理——有人推薦說明業內認可。但"有人提名"這件事不是自然發生的。你得在院士面前露臉。怎麼露臉?參加會議、參加評審、加入各種學術委員會。這些事沒有一件跟你的研究能力有關係,但每一件都跟你能不能進名單有關係。
王虹在法國國家科研中心,日常不需要開會、不需要填表、不需要參加任何跟研究無關的活動。她所有的精力都在數學上。你讓她回國"走動"——她有時間嗎。鄧煜在美國也是一樣。一個把所有精力放在研究上的人,社交網路幾乎為零。你不能要求一個人一邊做出世界頂級成果,一邊維護一個高品質的院士關係網。你把時間花在研究上,就沒時間跑關係。你把時間花在跑關係上,就沒時間做研究。現行制度說兩樣你都得有。
這是用管行政人員的方式管天才。天才的特點是——他不擅長被管。
03
兩套評價標準。一套是菲爾茲獎——不需要你填一張表、不需要你找任何人推薦、不需要你跑一個部門。你的成果擺在那裡,全球數學界自己會評。它只看一件事:你數學好不好。
另一套是院士評選——你必須有人推薦、必須走完評審、必須過各種投票。它在成果和榮譽之間塞了一層又一層流程。初衷是好的——確保嚴肅性,不讓隨便什麼人當院士。但當流程變成門檻,它就背叛了初衷。不是在篩選學術水平,是在篩選誰更擅長走流程。
王虹和鄧煜過了前者,倒在後者的第一關。不是他們不夠好,是這兩套標準壓根不相容。
04
尷尬的不是王虹和鄧煜。是院士制度本身。
當全世界都知道這兩個中國人拿了菲爾茲獎,但你說"他們連院士都不是"——這句話不是在否定他們,是在否定自己。一個制度如果連公認的世界頂級成果都認不了,那它認的到底是什麼。
其實,加一條規則就解決了:獲得菲爾茲獎或諾貝爾自然科學獎的中國籍學者,自動成為院士候選人,無需推薦。一行字的事。不影響現有流程、不影響投票機制、不影響名額分配。全球能拿到這個條件的人一隻手數得過來。它只表明一件事——我們的制度,認世界上最硬的學術標準。
但為什麼這麼多年沒人加這一行字。因為加這一行字,等於承認以前那些沒當上院士的世界級學者,是被制度擋在門外的。等於承認制度有問題。承認有問題,比改制度難一萬倍。
05
這件事說到底就一句話——規則應該服務於人,不是人遷就規則。
院士制度存在的目的是什麼。是認可最傑出的學者。如果有一個人已經用最硬的成果證明了自己是世界上最傑出的學者之一,她還需要再走一遍流程來"證明"自己嗎。不需要了。流程應該自動讓路。但現在的邏輯是反的——人必須遷就規則。你沒走流程,對不起,你不夠格。不管你拿了什麼獎、做了什麼成果。在規則面前,你的成果不算數,你的流程才算數。
這就是問題核心。不是哪一條規則不合理,是整個邏輯顛倒了。規則本來是人為了達到某個目的設計出來的工具。但時間長了,工具變成了目的本身。維護規則的完整性變得比實現規則的本意更重要。維護流程比認可人才更重要。這不是制度設計,這是制度慣性。慣性大到一定程度,再傑出的人也推不動。
王虹在法國說了一句"這裡讓我自由做研究",刺痛了很多人。現在同樣的問題又來了——她在法國不需要任何流程就拿到了菲爾茲獎,回到這裡連院士評選的門都進不了。兩次刺痛,根源是同一個:到底是規則服務人,還是人服務規則。
這個問題不回答,院士制度就會一直尷尬下去。而每一次尷尬,丟臉的不是那些進不來的科學家。(抽屜讀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