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開戶到存量排查,香港銀行對內地個人投資者的合規審查正在全面系統化。
8月18日,每日經濟新聞報導稱,匯豐香港近日已陸續向部分內地存量投資客戶發出通知,要求其於9月12日之前通過匯豐香港App提交《開立/維持帳戶之聲明書》,並更新聯絡資訊。聲明書內容包括確認投資活動資金來自中國內地以外地區的合法來源、銀行可應執法或監管機構要求披露個人資料等。
本次聲明排查僅針對投資帳戶(Investment Account),普通儲蓄帳戶、活期帳戶、轉帳及存款帳戶均不受影響。通知設定了兩個遞進的時間節點:若未能在8月20日前提交聲明書,投資相關服務可能被暫停;若在9月12日之前仍未提交,投資相關服務可能被終止。
一份讓客戶自證清白的聲明
據每日經濟新聞獲取的聲明書顯示,內地投資者需確認7項聲明。核心只有一條:所有用於支援匯豐香港帳戶投資活動及相關結算的資金,均為來自中國內地以外的合法來源。
其餘的六項,都是圍繞這一條的加固:確認開戶檔案“真實、精準、完整及真確無訛”;承諾資料變更後7個工作日內通知銀行;確認銀行可應執法或監管機構要求披露個人資料;承諾使用本人名義在香港持牌銀行帳戶結算;以及最關鍵的一條:確認若資金來源其後被認定不合法,或違反內地資本管製法規,匯豐可關閉帳戶。
匯豐把新規回溯到了存量帳戶
匯豐此次將新規標準回溯適用全部存量帳戶,完成從增量到存量的全量合規閉環。
早在三個月前的5月22日,香港金管局向所有認可機構發出通函,要求銀行在開立及管理內地投資者的投資帳戶時,採取三項額外措施:關閉以可疑或偽造檔案開立的投資帳戶,核查倒查至2023年1月1日;關閉零結餘不動投資帳戶——截至2026年5月22日餘額為零、且過去12個月無任何客戶主動交易的帳戶,須在3個月內完成識別,若未能在6個月內完成相關程序,帳戶同樣面臨關閉;新開戶須取得書面聲明,確認資金來自內地以外。
同一天,香港證監會向持牌法團發了同樣的通函。金管局要求銀行執行與持牌券商同等的管控標準。
需要說清楚的是:這不是“清退”。金管局通函裡真正要求關閉的,是兩類帳戶:用可疑或偽造檔案開的投資帳戶(倒查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及零結餘、過去12個月無主動交易的殭屍帳戶(3個月識別、6個月核查,期滿仍無法完成程序者方可關停)。而匯豐這次通知的存量客戶,屬於正常帳戶補聲明,只要配合,帳戶和服務就保留。這是分層處理,不是一刀切。
真正被卡住的是誰
聲明書裡那句“資金來自中國內地以外”,才是這件事的分水嶺。
對資金確實有境外合法來源的人,這份聲明只是走個流程,簽了就完。但對部分資金無法說明境外合法來源的客戶而言,這道選擇題沒有好答案:簽,意味著在正式法律檔案上做出無法自證的真實性承諾,潛在法律風險由自己承擔;不簽,投資服務在8月20日(暫停投資服務)和9月12日(終止投資服務)兩個節點後,一步步停掉。
他們卡在了一個兩頭堵的結構裡。香港這邊要合規,帳戶裡查的是資金源頭;內地那邊,個人每年5萬美元的便利化購匯額度之外,大額資金出境的定性始終敏感。聲明書裡專門點了一句“違反內地資本管製法規,匯豐可關閉帳戶”,等於在實際操作層面,把內地那套規則也納入了香港銀行關戶的觸發條件。
這份聲明書真正的重量不只是銀行的合規流程,它將跨境資金合規風險與最終舉證義務完全轉嫁至個人客戶,讓客戶用書面形式,同時繫結香港金融合規條款與內地資本管制合規後果。
這或將成為香港銀行業新常態
8月20日只是第一個節點。真正要看的是三件事。
第一,8月20日之後,匯豐到底停沒停、停了多少。如果只是“可能暫停”而沒有落地,那這次通知更多是合規動作,實際衝擊有限;如果批次暫停,就是另一個量級的故事。
第二,其他銀行跟不跟。匯豐是外資行裡內地客戶基數最大的一家,它先動,不意外。但中銀香港、渣打、招行香港這些,是否也在向存量內地客戶發同樣的聲明,決定這到底是匯豐的個案,還是整個香港銀行體系的統一動作。金管局的通函面向的是“所有認可機構”,理論上,每一家都該走到這一步,只是節奏不同。
第三,金管局通函裡“可疑檔案帳戶和零結餘殭屍帳戶”兩類真要關的帳戶,核查進度如何。相比之下,存量聲明是“補課”,那兩類才是“清理”。它們的處置規模,比匯豐這份聲明更能說明香港銀行對內地客戶合規的實際力度。
匯豐發言人的回應是:“我們在管理投資客戶關係時,會遵循相關監管要求。因此,我們邀請相關中國內地投資者提供自我聲明,並確認其在‘瞭解你的客戶(KYC)’及‘客戶盡職調查’中提供的資訊為最新且有效。此舉有助於我們持續為客戶無間斷地提供服務。” (羽扇觀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