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字節的AI短劇生意火了。
一位網友看完字節的AI短劇產業鏈,忍不住感嘆:“字節真是賺麻了。”
他算了一筆帳:做AI短劇,先到番茄小說買IP,再用豆包寫文案、Seedance生成視訊、剪映剪輯,最後上線抖音、紅果。如果流量不夠,再去巨量引擎投廣告。
短劇爆了,創作者有機會賺錢;沒爆,製作費、算力費、投流費可能就打了水漂。
但無論爆不爆,字節都能從產業鏈的多個環節獲得收入。
我很贊同這位網友的觀點。其實過去10年,我一直認為字節是個精緻的利己主義者,或者說很像一個NPD(自戀型人格障礙者)。
當然,我不否定字節的價值。它是全球最賺錢的網際網路公司之一,給行業、投資人、產業創造了巨大價值。
我只是善意的挑它點毛病,覺得它不夠利他,有點利己。
什麼叫利他?我理解有兩層:
第一,你要幫助別人成功;第二,別人先成功,你再成功。
為什麼說字節像NPD?
因為在設計商業模式時,它自己永遠是風險較小、收益最大的一方,而多數人都是它的風險陪跑者。
很常見的結果是:字節賺到了錢和流量,創作者辛苦生產內容、真金白銀砸廣告,最後仍不賺錢,卻又離不開它。
這不是一個新故事,而是字節過去十年反覆驗證的老路。
從短影片到電商、本地生活,再到AI短劇,字節一直在做同一件事:讓無數創業者為它生產內容、經營商品、發展生態,自己則牢牢掌握最值錢的東西——使用者和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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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自戀
你的使用者,最終是我的
NPD式關係有一個典型特徵:希望別人圍著自己轉,享受別人的付出,卻不那麼考慮別人活得好不好。
字節的商業模式,在我看來,就有點這種影子。
比如抖音和微信公眾號,最大的區別不是視訊與圖文,而是使用者關係的歸屬。
你在公眾號辛苦積累100萬粉絲,這些使用者主動訂閱你,你有機會靠他們持續變現。
但在抖音,即使擁有100萬粉絲,也不意味著下次發視訊能觸達他們。
因為流量主要由演算法分配,要獲得更多曝光,往往還得自己花錢投放。
兩者的變現能力,也可能天差地別。
一個100萬粉絲的優質公眾號,年收入達到數千萬元,我不太意外。
但一個100萬粉絲的抖音號,未必能有100萬元收入,內容成本還可能很高。
為什麼?
因為粉絲也好,流量也好,不是你的,是字節演算法的,你想持續獲得曝光,就需要花錢買流量。
這就很精緻了:你負責吸引使用者,字節負責分配使用者,再把流量賣給你。
到了電商時代,這套邏輯更加成熟。
商家負責生產、庫存、物流和售後,還得花錢購買流量。商品賣不出去,虧損是商家的;廣告投放沒效果,預算也是商家的。
本地生活時代,同樣如此。
2025年,抖音生活服務交易額同比增長59%,動銷門店達到1519.8萬家。
餐廳承擔房租、人工、食材成本,還要提供團購優惠、支付推廣費用,爭奪平台消費者。
商家當然可能獲得客戶,但即使能獲得新客戶,也不代表你能賺錢,因為獲客成本極高。
尤其現在,如果你要去抖音平台做電商,大機率就是賺個吆喝--獲客成本高得讓你無法賺錢。
字節給你賺錢的機會,卻把決定賺錢的關鍵權力,掌握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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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短劇時代
字節的NPD到了極致
過去,字節主要掌握使用者和流量。AI短劇時代,它甚至開始掌握內容生產工具。
需要IP,有番茄小說;需要模型,有豆包;需要剪輯,有剪映;需要分發,有紅果和抖音;需要投流,有巨量引擎。
雖然你不必全部使用字節的產品,但它已經有能力從多個環節獲得收入。
你負責冒險,字節儘可能讓你的每一次冒險,都成為它的生意。
看看最新的AI短劇激勵政策。
10月19日,火山引擎宣佈,優秀AI劇最高獎勵20萬元。
但要求作品全部使用Seedance製作,其中Seedance 2.5使用比例超過50%。
更有意思的是,獎勵只有一半是現金,另一半是自家模型或工具的抵用券。
連獎勵創作者,都要推動自家產品的使用。
再看看創作者的處境,能賺錢的有多少?
據DataEye統計,2026年上半年,抖音端新增AI劇、漫劇22.19萬部,播放量破億的僅佔0.48%。
以5000萬播放量作為回本參考線,達到這一門檻的只有1.3%(估算口徑)。
雖然這不代表其餘作品全部虧損,但足以說明,真正跑出來的是極少數。
大量創作者承擔製作成本、購買算力和流量,去賭一個爆款。
字節卻不必押注某一部劇,而是服務整個短劇生產和分發市場。
創作者賭的是自己的成功,字節賺的是所有人追求成功過程中產生的錢。
它的商業規則,讓自己在更多環節擁有收費和分配的機會,而創作者必須自行承擔項目成敗。
更重要的是,參與者越多,競爭可能越激烈,平台的流量分配權就越值錢。
當創作者投入越來越多,卻發現自己越來越難離開時,這種合作就可能演變成依賴。
這才是字節最精緻的地方:
它不一定需要讓你虧錢,但即使你虧錢,也不妨礙它從你參與的生態中獲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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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字節利他一點
帶動共同富裕
當然,批評字節,並不是否定它的商業成就。恰恰相反,它把平台經濟的效率發揮到了極致。
但一家企業的偉大,不應該只看自己賺了多少錢,還應該看它讓多少合作夥伴真正賺到了錢。
我始終認為,好的商業模式應該是利他的:你幫助別人成功,自己的成功水到渠成。而不是讓別人不斷投入、承擔風險,自己始終掌握最大的收益。
這也是AI時代尤其值得警惕的問題。當技術越來越強大、平台越來越集中,普通創業者究竟會獲得更多機會,還是淪為巨頭生態裡可隨時替換的生產工具?
真正偉大的科技公司,不應該只是最擅長從生態中獲取利益的公司,更應該是最有能力讓整個生態共同富裕的公司。(鉛筆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