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陪爸媽去板橋看房時,我發現了一個現象,那就是...

有些建商會把裝潢費併入在總價裡面,也就是所謂的「賣屋帶裝潢」。


譬如說:單價65萬,其中2.7萬內含裝潢費,買入後可找建商配合的設計師裝潢,也可以自行找設計師裝潢後再拿發票請款。


雖然說,多年前我早已耳聞有這件事,但連續看了兩個建案,都是用類似方式來包裝房價,讓我還是有些震驚 (OS: 原來這不算是少數案例,而且這手法還一直持續使用至今...)

這麼做對消費者有什麼好處呢?


1. 交屋可早點入住,不需再額外煩惱裝潢問題

2. 裝潢費可一起貸款,不需要花太多自備款


此外,還有一些不可告人的暗黑好處,只不過會有違規疑慮:

3. 總價墊高上去,未來轉手賣掉時有定錨效應

4. 成本墊高後,賣出可降低省下房地合一稅


為什麼會有違規疑慮?

因為在實價登錄時,理論上需要備註裝潢費用,否則容易誤導其他人而拉高房價。


➡️根據規定,如果申報的房屋總價內含裝潢費,卻未揭露在備註欄裡,將依照申報價格不實裁罰,可處3~15萬元的罰金,限改2次仍未修改則可處30~100萬元的罰款。

雖然法律這樣規範,但建商通常不會把裝潢費寫在合約中,而是另外以協議書來代替,除非消費者舉報,不然政府很難查到,銀行放款時也很難區分。


雖然如此,由於對消費者來說有較大的好處,所以很多消費者反而會默默配合,成為共犯之一。


唉...真的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目前還沒想到對於消費者的壞處,如果有想到,歡迎提出,因為當消費者了解到壞處,才會有誘因不配合,甚至是拒買。


PS: "賣屋帶裝潢"不見得是不合規,不合規的是沒寫在實價登錄的"備註欄位",產生了誤導,讓下一手買家做出錯誤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