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年以前的頂加不會被拆?】
「如果違建被舉報,要小心有被拆除的可能。」我說。

「放心,84年以前的違建不會被拆啦!」我哥說。

前幾個禮拜,我和家人在討論違建這話題時,我哥自信滿滿地提到違建不會被拆,讓我差點暈倒...

但我相信應該有很多人聽過類似的說法:
84年「以前」的違建才會拆,
84年「以後」的違建不會拆。

你也曾經聽過嗎?

因為有這樣的說法,所以很多人看屋時遇到有頂加的舊公寓,通常會先詢問房仲這是何時蓋的,以及是否有空照圖為證。

他們一旦了解是84年以前的違建,就會主觀先認定不會拆。

但84年以前的違建,真的不會拆嗎?

其實不是這樣的,你必須了解違建有兩個重要原則:
(1) 緩拆,不代表不拆
(2) 危害公安都會優先拆除

如果你覺得和你想得不一樣,那麼...我們不妨先來了解:為什麼會有「84年」當成分界線的說法?

民國83年,台北前市長陳水扁任內曾訂定民國83年12月31日前的「既存違建」得拍照列管,所以這項行政命令又被稱為「阿扁條款」。

有些縣市可能會參考當時台北市的做法,但不見得每個縣市都是這麼做,譬如:台中市的既存違建是指民國100年4月20日以前興建完成的違建。

但民國111年台北市建管處指出:若有修繕行為或影響公共安全之虞,市府將隨時拆除,不再受既存違建條款限制。

這也是為什麼頂加這幾年愈來愈不值錢的原因,因為民眾開始意識到頂加是「有消防疑慮」、「有拆除風險」的違章建築、,而不再是「使用空間變大」、「買一層送一層」的舊有觀念。

所以...千萬不要再以為84年以前的違建不會被拆囉!

如果想要進一步了解違建的種類及風險,可參考以下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