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條例》獲通過
2024年12月31日,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條例》(簡稱“《條例》”)。《條例》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條例》所稱自動駕駛汽車,是指可以由自動駕駛系統操作在道路上安全行駛的汽車,包括按照國家標準具備有條件自動駕駛、高度自動駕駛、完全自動駕駛功能的汽車。
在北京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全球數字經濟標竿城市的過程中,發展自動駕駛汽車產業是其中的重要內容。《條例》明確鼓勵支援自動駕駛汽車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為其創新發展營造積極、穩定的環境。《條例》首次提出了支援打造測試評價體系,提升自動駕駛汽車整車和零部件測試評價和認證能力,為開展創新應用活動提供支撐保障。
北京是全國首批智能網聯汽車“准入與上路通行”和“車路雲一體化應用”雙試點城市,在管理政策創新、核心技術攻關、產業生態建設等方面走在全國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