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慶後家族
【宗慶後家族信託之爭】遺囑、信託與財富傳承怎麼安排才能最大限度避免爭端
2025年8月1日下午4點,香港高等法院將對備受矚目的宗慶後家族信託爭議案作出關鍵決定。這起案件不僅是企業家家族財富傳承危機的真實寫照,更讓我們看見——當信託未被正確設立、遺囑缺乏公信力時,再雄厚的財富也難以擺脫法律紛爭。案件背景回顧:非婚生三子女挑戰宗馥莉宗慶後作為娃哈哈創始人,2024年辭世後,三位自稱其子女的人士(Jacky、Jessie、Jerry)向香港高院提出訴訟,要求凍結一個名下有18億美元的離岸帳戶,聲稱該帳戶為宗慶後生前承諾設立的信託資產。三人同時在杭州中院申請繼承娃哈哈集團29.4%股份,並提交父親生前簽署的“權益確認書”;而宗馥莉則提交2020年遺囑,主張境外資產由其獨自繼承,其他子女無權干涉。圖片來源於網路為什麼宗家的“遺囑”與“信託” 都被挑戰1️⃣ 從遺囑看:誰來證明“真實意願”?宗馥莉所提交的遺囑雖然看似“白紙黑字”,卻有多個漏洞:✍️ 見證人系公司內部高管,缺乏中立性;📅 簽署時間接近病重階段,是否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未交由公證或律師託管,在境外資產安排上缺乏操作性檔案。📌 財務策劃師觀點:一份具備法律效力的遺囑應滿足四要素——簽署人自願、意識清醒、有合格見證人、經妥善保管。缺一不可,任何瑕疵都可能導致法律挑戰。2️⃣ 從信託看:它只是個“概念”,遠非完整結構原告三人聲稱宗慶後曾承諾為其每人設立7億美元信託利益,但有報導稱,匯豐銀行有關人士透露,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創始人宗慶後,並未在香港匯豐銀行以其個人名義設立信託。目前看,他們提交的證據無法證明以下關鍵要素:📌 財務策劃師觀點:一個未完成的信託,在法律上無法實現資產保護、避稅、隔離風險的功能。它只是“承諾”而不是“結構”。建立“完整信託”的好處所謂信託,是一個財產隔離與權責分明的架構,信託的運作涉及三個核心角色:• 委託人:將財產交給信託機構管理的人。• 受託人:負責管理和運作財產的機構或個人,比如信託公司。• 受益人:最終享受信託財產收益的人,可以是自己、子女或其他人。一個標準信託架構如下:通過信託,委託人將資產從自己名下轉移到受託人名下管理,但資產的使用方向和收益分配卻嚴格按照信託檔案的規定執行。這種明確的權責劃分建構了一個獨立的財富管理結構:•委託人設計目標(例如養老、教育金、慈善捐贈等)。•受託人執行目標。•受益人享受成果。好處主要有:宗慶後案對中國高淨值家庭的財富傳承啟示只做遺囑遠遠不夠:當遺產涉及跨境資產、非婚生子女、家族控股公司時,信託比遺囑更穩妥。信託要有“結構”不是“想法”:信託不是一句承諾,而是一套法律檔案+受託人執行機制。非婚生子女有繼承權:在中國《民法典》下,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繼承權平等——只要證明血緣關係,即可挑戰遺產分配。越是大家族,越要儘早準備:等到遺囑公開時,往往已經是衝突公開的時候;信託的價值,在於“事前預防”。圖片來源於網路結語8月1日,香港高院將宣佈是否繼續凍結宗慶後家族的離岸資金帳戶,這場遺產爭奪開始進入白熱化階段,最終結果如何,讓我們拭目以待。這場“家族風暴”只是中國第一代企業家傳承問題的冰山一角。身為財務策劃師,我們希望提醒有意做好財務傳承的家庭:真正的財富傳承不是寫一份遺囑,而是建構一套穩固的法律與信託系統。越早規劃,越少紛爭。 (蕾姐新港財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