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盼著「送貨上門」的消費者和快遞員、快遞驛站經營者們,似乎被動地進入了一種對立的僵局。問題是,他們當中真的有誰錯了嗎?
這個春天,快遞業迎來了一波震動。
2024年3月1日,中國交通部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開始施行,其中第五十四條明確規定:未經用戶同意代為確認收到快件的,未經用戶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可以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新規實施後,隨之而來的並不是更規範的快遞配送流程,反而是更多的抱怨與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