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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秉鴻
品觀點
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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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錄影和偷拍偷窺勿混為一談 專家:不需要獵巫式公審》 近來醫療院所裝設監視器爭議,引起法律界和醫界廣泛討論。學者專家認為,監視錄影和偷拍偷窺不能混為一談,真正需要檢討的絕對不是監視器本身,而是醫療錄影管理和相關法律規範是否完善?是否兼顧病患「知情權」和醫護的醫療安全?應該建立一套兼顧隱私、人權、醫療安全與醫病互信的制度設計。 新北地院最近審理愛爾麗涉偷拍案,據報載,愛爾麗總裁常如山委任律師主張相關電磁紀錄扣押在案,被告有無閱覽監視器拍攝内容僅需調閱主機日誌即可確認,且檢方也宣稱「監視器主機並無連線備份雲瑞或外流情形」,但仍然出現各種獵巫式的公審。 愛爾麗涉偷拍案爆發後,台北市、新北市、新竹市、台南市和高雄市近十家醫療院所,同樣遭查獲於診療空間裝設隱藏式監視設備,顯見醫療院所基於內部管理、保全醫療紛争事證等實務需求,長期形成這種產業慣行。但一時輿論譁然,獵巫式的公審認為這些醫療院所涉嫌偷拍,甚至影射偷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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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爾麗
#醫療錄影
#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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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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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錄影該關鏡頭還是補制度?醫師籲嚴管調閱防堵外流》 近期醫美診所錄影設備引發社會爭議,外界對醫療場域設置鏡頭的界線高度關注。醫勞盟理事、執業醫師林秉鴻投書媒體表示,鏡頭本身沒有善惡,關鍵在於使用目的與制度設計,輿論不應將醫療錄影直接與偷拍畫上等號,真正需要討論的重點,不是醫療場域能不能錄影,而是如何在合法前提下錄影、如何保存影像、誰可以調閱、如何防止外流,以及違法者應承擔何種責任。 林秉鴻指出,若所有醫療錄影都被簡化為偷拍,不僅模糊問題焦點,也可能讓醫療現場失去還原真相的重要工具。他強調,非法偷拍與散布影像當然應嚴懲,但醫療安全所需的合法錄影,不應被一概視為犯罪工具。 林秉鴻表示,依《醫療法》第24條規定,醫療機構負有維護病患與醫護人員安全、防止醫療暴力的責任。多年來,政府不斷強調醫療暴力零容忍,也要求院所建立安全防護機制;但當醫療院所基於安全考量設置錄影設備時,卻又遭受強烈質疑,形成政策與執行上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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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影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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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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