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已於8月24日單方面強行啟動福島核事故污染水排海。面對國際社會的強烈質疑和反對,日方試圖以文字遊戲混淆是非,將其排放的水稱作“處理後的核廢水”,並聲稱這種水安全無害,甚至符合飲用水標準。但這種掩耳盜鈴的文字遊戲掩蓋不了核污染水的真實危害。
“核污染水”與“核廢水”存在本質不同,不可混淆。
日本政府與東京電力公司在官方文件中堅稱所排污水為“處理後的核廢水”,而絕大部分國家、國際組織都稱其為“核污染水”。核廢水是指核電站在正常運行中產生的廢水,如核反應堆冷卻水,它不會直接接觸核反應堆芯內的核燃料及核反應物,經處理後就可以通過管道安全排出。
核污染水,則是指發生核事故後,核反應堆的保護外殼破裂,冷卻水直接接觸反應堆中放射性物質,受到沾染而具有高度放射性。核污染水中含有钚、銫等數十種放射性物質,對人體和環境危害嚴重,致癌、致畸、致突變。其中一些具有漫長半衰期,如碘129的半衰期為1570萬年,難以從水中分離的碳14的半衰期為5730年。福島核電站於2011年發生重大事故,其所排污水是典型的“核污染水”,日方將之與正常運行的核電站的廢水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