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槓桿率
外資銀行迎來重磅利多
外資銀行迎來重磅利多,境外貸款槓桿率大幅上調。4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關於調整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外貸款業務有關事宜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明確,將境內外商獨資銀行、境內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境內分行的境外貸款槓桿率由0.5上調至1.5,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金融機構在內地(大陸)設立的銀行機構比照適用。同時,《通知》表示,將進出口銀行的境外貸款槓桿率由3上調至3.5。如計算的境外貸款餘額上限小於100億元,核定該銀行境外貸款餘額上限為100億元。境內銀行通過向境外銀行融出資金等方式間接向境外企業發放一年期以上本外幣貸款的,可由境外銀行依據其所在國家或地區相關法律法規辦理。跨境金融研究院院長王志毅告訴記者,本次《通知》並非簡單的參數調整,而是對2022年27號文建立的境外貸款宏觀審慎框架進行的一次精準最佳化與定向鬆綁,核心意圖非常清晰,即在維持整體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大幅釋放外資銀行與政策性銀行的跨境融資能力,並理順業務規則,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走出去”。2022年,為發揮好跨境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作用,支援和規範銀行開展境外貸款業務,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局發佈《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外貸款業務有關事宜的通知》(銀髮〔2022〕27號),建立起本外幣一體化管理、本幣優先的銀行境外貸款政策框架。還有分析人士指出,此前0.5倍的槓桿率不足,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外資銀行的業務空間。此次統一上調至1.5倍,旨在為其創造更公平的競爭環境。將進出口銀行的槓桿率由3倍提升至3.5倍,旨在直接增強其服務“一帶一路”、支援企業“走出去”等國家戰略的信貸投放能力。槓桿率調整後,部分銀行的境外貸款餘額上限大幅提升,為其拓展海外業務提供了更充足的空間。額度上做加法、規則上做減法本次《通知》發佈的一大背景是,近年來,銀行境外貸款業務穩妥有序開展,境外貸款規模穩步增長,人民幣貸款佔比不斷提升,對支援“走出去”企業境外經營等發揮了積極作用。同時,部分銀行圍繞貸款餘額上限、用途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問題和訴求,因此需要最佳化相關規定。王志毅解讀稱,從政策脈絡看,2022年27號文首次統一了本外幣境外貸款規則,確立了“一級資本淨額 × 槓桿率 × 宏觀審慎參數”的餘額上限管理模式,當時對中外資銀行、政策性銀行實施差異化槓桿率,外資行與普通銀行統一為0.5,進出口銀行為3。“這一安排在初期是審慎穩妥的,但運行四年多後,瓶頸逐漸顯現。”王志毅指出,特別是外資銀行,普遍存在境內一級資本規模偏小的問題,0.5的槓桿率導致其境外貸款額度很快觸頂,與其全球網路、客戶資源和跨境服務能力嚴重不匹配,難以滿足跨國企業、尤其是外資母公司及海外關聯公司的融資聯動需求。他進一步分析,本次《通知》直接將槓桿率從0.5上調至1.5,相當於把可貸規模擴大至原來的3倍,同時將保底額度從20億元大幅提至100億元,徹底解決了小資本外資行“有心無力”的額度困局,讓其在服務跨境貿易、全球供應鏈融資上真正放開手腳。至於進出口銀行,王志毅指出,作為支援“一帶一路”與海外項目的核心政策性金融機構,原有3倍槓桿已接近飽和,此次微調至3.5,雖幅度不大,但疊加其龐大資本基數,釋放的增量額度可觀,進一步強化其對中長期海外項目的資金保障能力。本次《通知》的另一大亮點是,明確境內銀行通過向境外銀行融出資金等方式,間接向境外企業發放一年期以上本外幣貸款的,可由境外銀行依據其所在國家或地區相關法律法規辦理。王志毅表示,根據2022年27號文,此前境內銀行通過境外銀行間接發放1年期以上貸款時,需“原則上要求境外銀行參照境內規定辦理”。新規直接廢止了該條款,明確“可由境外銀行依據其所在國家或地區相關法律法規辦理”,等於為跨境銀團、轉貸款等合作模式掃清了制度障礙,讓資金跨境傳導更順暢,也更符合國際銀行業通行慣例。跨境融資監管更成熟、更包容分析人士表示,本次《通知》是監管層在2022年27號文既定框架內的一次精準“校準”,通過上調特定類型銀行的境外貸款槓桿率,實現支援實體經濟和防範金融風險的雙重目標,體現了中國跨境資本流動宏觀審慎管理日趨成熟和精細化。其核心目的,是在統一的宏觀審慎框架內,有序支援銀行“走出去”服務實體經濟,同時保持對跨境資金流動的逆周期調控能力。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來,在人民幣有序升值的大背景下,支援境內企業和人民幣“走出去”相關政策密集出台:2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人民幣跨境同業融資政策;3月2日,將遠期售匯業務的外匯風險準備金率從20%下調至0。3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局將企業境外放款的宏觀審慎調節係數由0.5上調至0.6;4月15日,上調部分銀行的境外貸款槓桿率。王志毅坦言,短短一個月內,監管先是將企業境外放款宏觀審慎係數上調至0.6,擴大企業自主對外放款空間,緊接著又在銀行端大幅提升境外貸款槓桿、最佳化間接貸款管理,形成了 “企業端 + 銀行端” 雙向發力的跨境融資組合拳。兩條政策一脈相承,都是圍繞暢通跨境資金循環、支援實體出海展開,既在額度上做加法,又在規則上做減法,讓真實合規的跨境投融資不再受限於制度約束。他進一步指出,本次《通知》是宏觀審慎逆周期調控與高水平對外開放的組合動作。一方面,在當前跨境投融資需求回升、企業“走出去”深化的背景下,通過提高槓桿率擴大跨境信貸供給,降低企業海外融資成本,穩定對外投資與貿易信心。另一方面,精準定向鬆綁,重點啟動外資銀行與政策性銀行兩大關鍵主體,既不衝擊中資大行的既有格局,又能充分發揮兩類機構的全球網路與專業優勢。“同時,規則最佳化體現了監管的務實性,減少跨境業務的制度摩擦,推動中國跨境融資政策更趨市場化、國際化。”王志毅指出,對市場而言,這意味著跨境信貸管道更寬、額度更足、流程更順,無論是中資企業海外擴張,還是外資企業全球資金調配,都將迎來更便利的金融環境。“備受關注的是,所有境內銀行通過境外銀行開展的一年期以上境外貸款,不再被要求符合境內的用途管理,這意味著監管更尊重屬地規則與業務實質,也標誌著中國跨境融資監管真正走向更加成熟、更具國際相容性的新階段。”王志毅表示。 (21世紀經濟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