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廣州、深圳紛紛出台樓市新政!
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等4部門9月29日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最佳化本市房地產市場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調整住房限購政策、最佳化住房信貸、調整住房稅收等多條政策措施。《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在調整住房限購方面,《通知》明確:一是對非上海戶籍居民家庭以及單身人士購買外環外住房的,購房所需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年限,調整為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1年及以上。二是對持《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在上海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3年及以上的非上海戶籍居民家庭,在購買住房套數方面享受滬籍居民家庭的購房待遇。三是在上海自貿區臨港新片區實施更加差異化的購房政策,對在臨港工作、存在職住分離的群體,在執行現有住房限購政策的基礎上,可在新片區增購1套住房,促進職住平衡。
在最佳化住房信貸方面,《通知》提出,一是落實國家關於降低存量房貸利率政策,引導商業銀行穩妥有序將存量房貸利率降至新發放貸款利率附近,進一步減輕購房人房貸利息支出。二是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15%。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25%;實行差異化政策區域的二套房貸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20%。住房公積金二套房貸最低首付比例相應調整。
在調整住房稅收方面,《通知》提出,一是調整增值稅征免年限,將個人對外銷售住房增值稅征免年限從5年調整為2年。二是按照國家工作部署,適時取消普通住房標準和非普通住房標準,更好滿足改善性住房需求。
同日,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調整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確,取消居民家庭在廣州市購買住房的各項限購政策,通知自2024年9月30日起正式實施。
本次限購政策調整後,廣州市戶籍、非戶籍居民家庭和單身人士在全市範圍內購買住房的,不再稽核購房資格,不再限制購房套數。
據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29日消息,深圳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15%,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20%。
購房居民家庭及成年單身人士名下已有住房無按揭抵押登記或只有一套按揭抵押登記(含抵押合同備案資訊),新購買的住房,在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時可適用第二套住房貸款政策。有兩個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居民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在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時可適用首套住房貸款政策。
深汕特別合作區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調整為15%,取消利率下限。
取消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轉讓限制,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取得不動產權登記證書後,可上市交易。 (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