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要將迂迴出口產品列為反傾銷關稅對象


中國的鋼鐵工廠(資料圖,reuters)

據日本經濟產業省表示,美歐和G20的大部分國家都有著反制迂迴行為的制度。新興市場國家也對來自中國的鋼材和化學品的進口增加提高警惕。日本考慮到中國產鋼材等,要防止廉價產品不當流入……

日本政府將擴大對以低於原產地國內價格進口的產品徵收的反傾銷關稅的對象。決定對於經由第三國的“迂迴出口”和通過加工改變大小的產品徵稅,考慮到中國產鋼材等,防止廉價產品不當流入。

反傾銷關稅是世界貿易組織(WTO)為防止損害國內產業的低價商品進口而認可的手段之一。只要證明進口價格低於對方國家的國內價格,就可以徵收旨在抵消價格差的關稅。

日本的現行制度在指定原產地和產品的基礎上適用。如果將產品的原材料和零部件轉移到其他國家進行加工或稍微改變產品的成分和規格,則不能成為徵稅對象。

對於有通過迂迴行為避稅嫌疑的產品,日本將改為可通過簡單的調查和認定來徵收關稅。方案之一是在財務省的關稅和外匯等審議會上討論具體措施,力爭最早2025年修改關稅定率法。


據日本經濟產業省表示,美歐和二十國集團(G20)的大部分國家都有著反制迂迴行為的制度。美國2023年8月認定屬於反傾銷關稅等對象的中國光伏發電產品經由東南亞四國迂迴出口。

新興市場國家也對來自中國的鋼材和化學品的進口增加提高警惕,啟動反傾銷關稅調查的國家正在增加。2024年,巴西、土耳其和越南等國家開始對來自中國的產品展開調查。

日本徵收反傾銷稅的措施本身就比較少。目前具備效力的只有從中國進口的用於製造電池的電解二氧化錳產品等6個品類。

如果各國加強防止廉價產品迂迴進口的措施,流入規定比較寬鬆的日本的數量有可能增加。雖然反傾銷關稅有著導致使用對象物質的產品價格上漲的一面,但日本政府認為應當盡快採取措施。

熟悉貿易政策的日本上智大學教授川瀨剛志表示,“在全球供應鏈擴大、生產基地分散至世界各地的情況下,迂迴出口的風險正在提高”。他指出,要想有效運用反傾銷關稅等,必須要強化政府的調查體制。

對於中國產純電動汽車(EV)等,美國、加拿大和歐洲把產能過剩視為問題,相繼提高了關稅。今年6月的七國集團(G7)峰會的聲明指出,“將應對關鍵領域的全球產能過剩”。

作為應對中國產品過度流入的措施,日本還有經濟安全保障推進法。該法支援避免對國民生活影響較大的重要物資採購依賴特定國家的措施。關於各省廳的備品採購,也存在相關的政府指導方針,禁止使用存在資料外洩等安保方面風險的資訊通訊裝置。 (日經中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