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杭州宣佈!

杭州最佳化調整房地產相關政策措施

9日,杭州市市住保房管局發佈《關於進一步最佳化調整我市房地產相關政策的通知》。


其中提到:

一、落實國家住房信貸政策

引導商業銀行穩妥有序降低存量房貸利率。對於貸款購買住房的居民家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再區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為15%。

二、最佳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職工家庭購買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提高到130萬元,保底額度提高到20萬元;購買經認定為綠色低碳建築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以舊換新”的,貸款額度可上浮20%;統一首套房和二套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使用1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已結清的,可按首套房認定。

三、取消新出讓用地限價措施

新出讓住宅用地不再設定新建商品房限價要求,已出讓用地按原有合同約定執行。

四、因地施策加大購房支援力度

支援鼓勵各區、縣(市)因地施策加快出台購房補貼、房票安置等措施,進一步推動商品住房“以舊換新”,加大購房支援力度,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五、加大房地產融資協調工作力度

推動房地產融資協調“白名單”擴容增效,加大“白名單”項目貸款投放力度。

多地已最佳化相關政策措施

9月底以來,各地陸續出台房地產最佳化調整措施,市場積極反應。國慶期間,反映購房意願的看房量、到訪量大幅上升,多地商品房銷量出現不同程度增長,市場信心有所恢復。

9月29日晚間,上海、廣州、深圳相繼宣佈鬆綁此前執行的限購政策。9月30日晚間,北京也出台了樓市新政。

其中,廣州全面取消了限購。廣州市戶籍、非戶籍居民家庭和單身人士在全市範圍內購買住房的,不再稽核購房資格,不再限制購房套數。

深圳的樓市新政涉及最佳化分區住房限購政策等六方面。對非深戶籍居民的限購政策再度鬆綁,外圍區域已經不再限購,核心區域則從“3年社保”改為“1年社保”;取消了限售,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取得不動產權登記證書後,即可上市交易;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征免年限,由5年調整到2年;商貸首套最低首付比例15%,二套最低首付比例20%,深汕特別合作區首套、二套首付比例統一調整為15%。

上海從調整住房限購政策、最佳化住房信貸政策、調整住房稅收政策等三方面出台七項細則。外地戶籍家庭,繳納1年社保即可買外環外住房;繳納3年社保可以買二套;臨港新區實施差異化購房,在新區工作的可增購一套住房。商業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調整為首套首付15%、二套首付25%;臨港新區二套首付20%。個人對外銷售住房,增值稅免徵年限由5年調整為2年。

北京將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套房貸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於20%下調至不低於15%,二套房貸由不低於35%(購買五環內住房)、不低於30%(購買五環外住房)統一下調至不低於20%。

北京還最佳化調整了商品住房限購政策。對非京籍家庭購買五環內住房的,社保或個稅繳納年限由“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5年及以上”調減為“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3年及以上”;購買五環外住房的,進一步調減為“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2年及以上”。符合北京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購房,明確為“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1年及以上”。

9月30日,廈門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關於進一步最佳化我市房地產政策相關事項的通知》。新政策將於2024年10月1日正式實施。

此次的《通知》主要包含以下三點內容:全面取消住房限售、最佳化個人住房貸款政策和最佳化住房套數認定。

10月8日,福建省福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六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最佳化房地產相關政策的通知》

在最佳化住房信貸政策方面,《通知》提出落實國家關於降低存量房貸利率政策,引導商業銀行穩妥有序將存量房貸利率降至新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附近,進一步減輕購房人房貸利息支出。本市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統一調整為不低於15%,不再區分首套房和二套房。居民家庭購買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時,按照居民家庭在購買住房所在區的住房套數進行認定。 (財文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