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發表任內第三份施政報告,其中明確提出以立法方式制訂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劏房)出租制度,務求有序地解決這個老、大、難的問題。符合標準的單位將名為「簡樸房」(Basic Housing Unit, BHU),單位須有窗、獨立廁所,以及面積不少於8平方米等,未達標的現有劏房可於法定寬限期內進行改建工程,再由專業人士確認達標才能出租,否則業主將之出租便要負上刑事責任,新進入市場的劏房則須符合標準而不設寬限期。
特區政府消息指出,現時有11萬戶居於住宅大廈劏房單位,料約三分之一單位不合乎「簡樸房」的建議標準,預料4年後可開始取締違規劏房。
李家超指出,劏房確有實際需求,但由於不同劏房單位的情況差異大,有必要訂立最低標準並取締不適切單位,而適當的規管會讓出租的「簡樸房」在符合標準下滿足市場需求。政府會為此設立登記制度,讓現有劏房的已登記業主享有寬限期。政府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正、副組長,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及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日會舉行記者會公佈更多細節。
李家超昨日下午在記者會上表示,估計最快可於明年通過有關法例,建議及後開展的登記期約12至18個月,寬限期設為一兩年,有關期限將交由立法會討論。
他指出,現有約11萬劏房住戶中,近半正申請公屋,另有約20%合資格而沒有申請公屋或將成為合資格申請人,預計屆時市場對劏房的需求將縮減一半。屆時劏房只需照顧不符公屋申請資格及短期來港的人士,相信有足夠的供應應付市場需求。
特區政府消息指出,現時建議為「簡樸房」面積定為不少於8平方米的最低標準,是參考不同持份者意見,並相信足以容納一張床、一個雪櫃及獨立廁所,不能將標準定得過高。
被問到為何不採用人均面積,消息人士說:「假設原本只是一對夫婦居住,他們生了小孩後可能即時不符合人均面積標準,難道要他們立即搬走?」
特區政府建議「簡樸房」必須有獨立廁所,但廚房則非必須,惟要有獨立鋅盆;樓底高度亦有最低標準,「不想再見到樹屋存在,連個人都坐唔直。」而消防安全問題亦絕不妥協,「簡樸房」必須備有滅火筒等消防裝置。
特區政府估計,現有11萬個住宅大廈的劏房戶中,約20%至30%不符合最少8平方米的準則,整體而言約三分之一不符「簡樸房」的定義。消息人士強調,有關方案並非最終決定仍會作諮詢,有需要時會修訂。政府將於今年12月初在立法會提出諮詢,並舉行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爭取明年可向立法會提交草案,預期4年後開始取締不合規劏房。
消息人士不認為「簡樸房」制度推出後,會令劏房的租金大幅上升,因為現時已有劏房租務管制限制租金加幅。消息人士同時指出,條例生效後,必須對違規租出不合標準劏房的業主予以重罰,最高可被判以監禁屬合適,政府提交建議時會參考《旅館業條例》。翻查該條例,任何人如經營無牌酒店或賓館,最高可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3年。
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在新一份施政報告中勾勒出「告別劏房」的路線圖,預料目前全港三分之一的劏房單位不符標準,若未能在限期前改善,勢必被取締。多名現居於未達標劏房的住戶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均認同劣質劏房有必要取締,但認為必須安置受影響住戶,建議特區政府放寬過渡性房屋申請資格,讓輪候公屋未滿三年的住戶有更多名額申請過渡屋。
76歲的黃伯目前獨居在深水埗一間約40平方尺的劏房,狹小的空間擺放一張單人碌架床後,就沒有太多轉身餘地。碌架床的上格放置雜物,下格是黃伯休息的地方,床正對面便是馬桶與洗漱台,睡床與馬桶的距離非常近,可以說是日夜與馬桶相對及同眠,衞生情況堪憂,明顯地未符「簡樸屋」要求。
這樣的惡劣環境黃伯已經居住兩年多,扣除每月3,000多元租金加水電費後,綜援金所餘無幾。他認同,特區政府計畫取締劣質劏房也無可厚非,「相信會是一步步有序落實相關政策,只期望居所被取締後,可以得到妥善安置。」
黃伯已申請公屋一年多,而目前的過渡性房屋將六成名額分配予輪候公屋三年的甲類住戶,像黃伯這類輪候公屋未滿三年的乙類住戶,名額只佔總體的四成。
黃伯坦言:「政府不會打尖畀我哋提前上樓。」所以他希望政府放寬過渡屋乙類住戶名額,以及完善交通及生活配套。
同樣申請公屋未滿三年的邱女士,一家三口目前居於屯門一間劏房內,單位狹小到只放得下一張碌架床,以及一個櫃,剩餘的空間勉強可以走動。對特區政府取締劣質劏房,她最關注仍是安置問題。由於她兒子在荃灣升學,她不希望兒子日後要跨區上學,「除非是安置到荃灣區的過渡性房屋,否則我們一家人唯有租住荃灣區的劏房。」
她擔心取締租金較低的劣質劏房後,他們被迫要租住價錢較貴的合資格劏房,希望特區政府提供津貼,協助沒有入住過渡性房屋的受影響劏房戶。
告別劣質劏房終有時間表,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歡迎特區政府立法制訂劏房的出租制度,當務之急是做好安置,尤其當中一些受影響劏房戶未必有申請公屋單位,建議安排他們入住過渡性房屋,長遠則是增加傳統公屋供應量,縮短輪候時間。
招國偉對香港文匯報表示,劏房業主改善環境以符合新例要求,日後租金或會上升,但他認為暫時不宜訂立「起始租金」限制租金水平,「因為業主要改善劏房環境,需要投入資金修繕,若規限其租金上限,擔心有業主放棄改建,退出市場,只會令受影響劏房戶增加,因此暫不作規限,由巿場運作。」他提出設立三年改善的過渡期,因為一般租約是兩年,好讓業主待租約完成後作出修繕。
他認為最重要是安置受影響租戶,相信過渡性房屋數量增加,加上簡約公屋,可以安置被取締的劏房租戶,但當中一些未有申請公屋單位或輪候未滿三年的申請人,未必合資格入住過渡屋,他建議放寛過渡屋乙類住戶(即輪候公屋未滿三年申請人)配額比例,讓受影響劏房租戶入住。
招國偉指出,長遠解決基層住屋問題仍是要增加傳統公屋供應,而近年公屋建屋量已增加,尤其新界東北等新發展區正在興建新屋邨,估計到2027/28年及之後也有不少單位落成,可以進一步紓緩輪候情況,加快基層居民上樓時間。
一直關注劏房問題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期望,特區政府制定時間表取締劣質劏房,並配合公屋供應和打擊濫用公屋等措施,加上有足夠簡約公屋落成量,分批有序地將不合標劏房取締,同時安置好受影響居民。特區政府短期內應加快過渡屋及簡約公屋的落成,並加強業主登記劏房租管的意識。 (香港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