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及其母公司字節跳動一直嘗試通過司法程序挑戰“不賣就禁”法,並一路上訴至美國最高法院,獲得了此次口頭辯論的機會
TikTok在美迎來一個重要節點,美國東部時間1月10日10點,美國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就“不賣就禁”法聽取了案件各方的口頭辯論。
美國最高法院事先為這次辯論安排了兩小時,約為其他案件的2倍,而最終辯論持續了兩個半小時。辯論各方的焦點包括“不賣就禁”是否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美國政府對國家安全的擔憂、是否有其他替代方案等。
參與辯論的各方分別是TikTok和字節跳動的代理律師諾埃爾·弗朗西斯科、TikTok內容創作者的代理律師傑弗裡·費舍爾,以及代表美國政府的美國副總檢察長伊麗莎白·普雷洛加。
聽完辯論後,在美法律學者孫遠釗表示,雖然幾位自由派的大法官表達了一定程度的憂慮,但看起來法官們似乎傾向於支援行政部門的立場,認為“不賣就禁”法只涉及到對TikTok所有權的改變,並不涉及對言論自由的實質干預。
在孫遠釗看來,美國最高法院可能會在“不賣就禁”法1月19日生效前快速做出裁決。但孫遠釗判斷,法院不會發出緊急禁制令,這意味著“不賣就禁”法將於1月19日如期生效。
TikTok和字節跳動的代理律師諾埃爾·弗朗西斯科在口頭辯論中表示,除非最高法院阻止該法律,否則 TikTok 將從1月19日起關閉。
TikTok“不賣就禁”法,即《保護美國人免受外國敵對勢力控制應用法》,於2024年4月經美國國會表決通過。該法要求TikTok母公司字節跳動在法案通過後270天內剝離出售TikTok業務,且持股不得超過20%,否則TikTok將會在美國地區的應用程式商店中被下架。該法將於2025年1月19日生效,也就是川普宣誓就任美國總統的前一天。(詳見:剝離法案生效在即,TikTok將如何反擊?)
此後,TikTok及字節跳動一直嘗試通過司法程序挑戰“不賣就禁”法,並一路上訴至美國最高法院,並獲得了此次口頭辯論的機會。(詳見:美國最高法院“火速”受理TikTok上訴)
TikTok:“初步禁令”是必要的
TikTok和字節跳動的代理律師弗朗西斯科在辯論中首先發言。他表示,在TikTok的言論活動應當受到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而“不賣就禁”法基於內容對社交媒體平台進行限制。
弗朗西斯科指出,“不賣就禁”法特別針對TikTok,對其進行特別嚴厲的對待,看起來是美國政府擔心TikTok傳播虛假資訊和宣傳,以至於影響國家安全,但其真實目標是限制言論本身,擔心使用者即使完全知情也可能被虛假資訊所說服。
在他看來,美國政府的資料安全理由無法獨立支撐“不賣就禁”法,同時這項法律還忽略了更少限制性的替代方案,比如禁止TikTok分享敏感使用者資料等。
弗朗西斯科指出, TikTok的演算法是其內容推薦的核心,對演算法的限制則直接限制了TikTok的言論自由,還會直接影響它的營運。
在回答大法官尼爾·戈薩奇詢問時,弗朗西斯科表示,TikTok在美國的營運是獨立的,並且有獨立的決策權。根據“不賣就禁”法,如果字節跳動不執行剝離,TikTok將無法使用其演算法,這直接限制了TikTok的言論自由。他強調,這種限制比最高法院在其他案件中推翻的限制還要嚴重。
弗朗西斯科還表示,“不賣就禁”法提出的270天內剝離的方案主要有兩個技術障礙:一是TikTok需要全球工程師團隊維護和更新原始碼;二是法律規定的合格剝離禁止TikTok與全球工程師團隊進行協調。此外,剝離還會影響美國平台與全球內容的分離,這在技術上是不可行的。
大法官索尼婭·索托馬約爾提出,是否可以通過增加透明度措施來解決美國政府的擔憂,而不是關閉TikTok。弗朗西斯科表示,同意增加透明度是具有更少限制性的替代方案,但美國政府並未考慮這些替代方案。弗朗西斯科強調,政府的行動是基於對言論內容以及外國影響力的擔憂,這與憲法第一修正案的原則相違背。
在回答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詢問時表示,弗朗西斯科表示,最高法院對“不賣就禁”發佈初步禁令是必要的,因為這將允許最高法院仔細考慮這一重大問題。他強調,關閉TikTok將對1.7億美國使用者造成嚴重影響,因此需要一個短期的禁令來避免這種極端後果。
內容創作者:美國政府不能剝奪使用者權利
作為此次上訴的重要一方,TikTok內容創作者也表達了“不賣就禁”法對言論自由的傷害。
內容創作者的代理律師傑弗裡·費舍爾在法庭陳詞中強調了該法對美國創作者言論自由的直接限制,批評美國政府濫用“國家安全”概念來限制言論,並呼籲最高法院根據《憲法第一修正案》的原則推翻該法案。
費舍爾指出,“不賣就禁”法直接限制了美國創作者根據第一修正案享有的權利,即參與並在這個現代公共廣場——也就是當今美國最活躍的言論論壇上發言的權利。由於涉及《憲法第一修正案》規定的言論自由的權力,該法案不可避免地需要接受嚴格審查。
費舍爾強調,“不賣就禁”法及其背後的原因違背了美國的歷史、傳統以及先例。根據Lamont案判例,美國創作者長期以來一直享有與外國演講者共同發言或與外國出版商合作的權利。
費舍爾還表示,美國政府在此案中使用“國家安全”的表述,並不能改變對言論自由限制的現實。
在接受大法官克拉倫斯·托馬斯的詢問時,費舍爾表示,“不賣就禁”法本身並未直接提及創作者或使用者,但它通過規定所有權和資料安全問題,間接影響了創作者在TikTok上的言論。他強調,美國創作者有權選擇與他們喜歡的媒體平台合作,而當前“不賣就禁”限制了這種選擇。
此外,費舍爾強調,第一修正案保護的是使用者的言論自由,政府不能因為使用者與外國實體的關聯而限制使用者的言論自由。
演算法問題同樣成為了大法官們提問的重點。
費舍爾回應稱,TikTok的演算法決定了使用者在平台上看到的內容。演算法不僅反映了TikTok的內容選擇,還包含了編輯和稽核元素。因此,政府對演算法的限制直接限制了TikTok的言論自由。
大法官索托馬約爾提出,是否可以將法案的兩個主要條款(剝離要求和演算法限制)分開處理,即字節跳動對TikTok進行剝離,但不禁止TikTok使用其演算法。
費舍爾解釋,雖然從理論上講,字節跳動的剝離可能不會直接影響TikTok的演算法使用,但“不賣就禁”法的動機不僅僅是資料安全,還包括對內容操縱的擔憂。他指出,政府擔心TikTok傳播不良資訊,影響美國使用者的觀點和行為。這種擔憂本質上是對內容的控制,而不是對資料安全的直接威脅。
費舍爾還表示,法案的適用範圍主要針對TikTok,但這種選擇性適用本身就是一個問題。他指出,如果政府的擔憂是資料安全,那麼應該對所有類似的社交媒體平台一視同仁,而不是僅僅針對TikTok。
此外,費舍爾表示, TikTok是一個重要的言論平台,停止營運將剝奪使用者表達和交流的權利。他建議法院可以發佈初步禁令,以給予各方更多時間來考慮這一重大問題。
美國政府:“不賣就禁”法僅針對TikTok
美國副總檢察長伊麗莎白·普雷洛加代表美國政府在辯論中發言。
她在陳述中表示,TikTok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TikTok收集了前所未有的個人資料量,不僅涉及1.7億美國使用者,還包括他們的非使用者聯絡人。
普雷洛加指出,“不賣就禁”法僅要求TikTok進行剝離,以防止中國的控制。這種剝離補救措施遵循了長期以來的傳統,即禁止外國控制美國通訊管道和其他關鍵基礎設施。該法僅針對TikTok的外國控制問題,而不涉及內容操縱或特定觀點的壓制。一旦TikTok擺脫的控制,法案將不對使用者的言論進行限制。數百萬美國人仍然可以在該平台上自由表達自己。
她認為,該法的目的是保護美國免受潛在威脅,而不是限制言論自由,因此並不會違法《憲法第一修正案》。
對於大法官托馬斯詢問,普雷洛加回應稱,內容操縱本身並不是對特定內容或觀點的控制,而是針對平台的潛在控制能力。因此,這種擔憂是為了防止潛在威脅,而不是限制言論自由。
在回應首席大法官羅伯茨關於“不賣就禁”法是否僅僅適用於TikTok的問題時,普雷洛加回應稱,該法的適用範圍確實主要針對TikTok,但這是因為TikTok的特定情況和資料收集機制使其成為潛在威脅的焦點。她指出,法案的目的是防止TikTok的影響力操作,而不是針對所有社交媒體平台。
大法官索托馬約爾同樣向普雷洛加詢問,如果政府的擔憂是內容操縱,那麼是否可以通過披露義務來解決這一問題,而不是完全禁止TikTok的營運。普雷洛加表示,披露義務可能無法有效告知使用者內容可能被操縱,因此剝離是必要的。
TikTok前景仍然莫測
口頭辯論結束後,各方還需要等待美國最高法院最終的裁決。
如果美國最高法院決定不發出緊急禁制令,“不賣就禁”法就會1月19日正式生效。
反之,如果最高法院決定發出“緊急禁制令”,“不賣就禁”法暫緩生效,TikTok就贏得了寶貴時間,避免在最高法院作出最終裁決之前面臨尷尬處境。
德恆律師事務所矽谷辦公室負責人朱可亮表示,從口頭辯論的情況來看,有好幾個大法官明顯不同意美國政府的論點,而是認為強迫出售侵害了美國使用者的言論自由。“翻盤的希望有增加,但仍低於50%。”朱可亮說。
但孫遠釗表示,雖然幾位自由派的大法官表達了一定程度的憂慮,但看起來法院似乎傾向於支援美國政府的立場,認為“不賣就禁”法只是涉及TikTok所有權的改變,不涉及對言論的實質干預。因此法院可能不會發出緊急禁制令,這意味著“不賣就禁”將如期生效。
根據此前美國最高法院的通知,原被告雙方的開庭陳述已於12月27日前提交,隨後已在官網公開這些書狀和證據。
由於事關重大,在口頭辯論之前,還會有第三方向法院提出“法院之友”書狀,其中可以表明支援那一方,也可以保持中立,純就案件當中的關鍵法律問題進行論述。
此前,美國總統川普多次表態支援TikTok。2024年12月27日,美國當選總統川普的私人律師、美國司法部下一任副總檢察長提名人選約翰·索爾向美國最高法院遞交了“法庭之友”文書,請求美國最高法院暫停執行TikTok“不賣就禁”法,並希望能在2025年1月20日其就任後通過政治手段解決TikTok爭議。
北京己任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何菁表示,由於目前川普還未就任,因此他提交的意見僅僅屬於自己的個人意見,因此其影響還需觀察。
不過何菁補充道,一旦川普正式就職,他就可以指令美國司法部總檢察長,即美國政府的首席法律顧問在整個案件中改變立場。
孫遠釗介紹,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們會通過口頭辯論釐清一些他們想理解的問題,在這次口頭辯論之後,這些法官馬上會召開秘密會議,其實此時“大局已定”。接下來,就是按照流程撰寫判決書,徵求意見,並最終發佈。
孫遠釗表示,最高法院的裁決可能在“不賣就禁”法生效之前,也即於1月19日之前,就正式發出。 (財經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