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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當面斥責:巴拿馬自毀國家信用,後果自負
2月7日,香港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CEDB)在社交媒體發佈聲明稱,該局局長丘應樺於6日再次召見巴拿馬駐港總領事,就巴拿馬最高法院裁定巴政府與香港長江和記港口“巴拿馬港口公司”續約經營的兩個巴拿馬港口“違憲”一事,表達對裁決“強烈不滿及反對”。巴拿馬於2017年6月13日宣佈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並與台灣地區斷絕所謂“外交關係”。其駐香港總領事館於2019年開館,現任總領事何塞·巴雷拉於2025年6月到任。根據CEDB聲明內容,丘應樺重申特區政府的立場,指出相關公司多年來在當地投入巨額投資及創造大量職位,批評巴方此舉自毀國家信用,將對該國營商環境和經濟發展造成深遠損害,更嚴重破壞國際貿易規則。丘應樺同時促請巴拿馬政府尊重合約精神,為當地依法營運的企業提供公平公正的營商環境,確保企業的合法權益不受干預。他強調,香港企業在巴拿馬經營和投資,應獲公平合理待遇及保障。香港《南華早報》指出,聲明顯示這並非丘應樺首次召見巴拿馬總領事。CEDB對此前會面的具體情況不予置評。當地時間2月4日,巴拿馬首都巴拿馬城,集裝箱在巴拿馬港口公司。東方IC據報導,港府採取上述行動前,本周三(4日),香港長和發表公告,宣佈其旗下的巴拿馬港口公司(PPC)已就巴拿馬最高法院日前的裁決提起仲裁,斥責巴方行動導致公司遭受“嚴重且迫在眉睫的損失”,將尋求“廣泛的賠償”。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3日在評論中也態度強硬地批評巴拿馬的裁決“荒謬至極”“屈從霸權、為虎作倀”,要求巴方“認清形勢、迷途知返”,並警告說“如果一意孤行,執迷不悟,必將在政治上、經濟上都付出沉重代價”!巴拿馬總統何塞·勞爾·穆利諾周四聲稱,希望香港企業營運巴拿馬運河港口引發的法律糾紛“不要升級”,但仍強調巴拿馬政府堅決維護法院的所謂裁決。面對中方批評,這名早已屈從於美國脅迫的總統竟還振振有詞稱,“巴拿馬是有尊嚴的國家,絕不會容忍世界上任何國家的威脅。”他還宣稱,巴拿馬“絕不再”將運河兩端港口的特許經營權交由單一公司營運。據港媒報導,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法規判例法中國國家聯絡員、香港地區大律師黎逸軒分析稱,若長和在仲裁中勝訴並尋求金錢賠償,可根據《紐約公約》(《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在全球172個締約國申請執行,向成員國的法院申請查封巴拿馬政府在當地的資產。不過巴拿馬可主張“主權豁免”來保護其政府相關資產不被查封。除協議內的仲裁,黎逸軒提到,投資者也可通過“投資者—國家爭端解決”(ISDS)提出仲裁。該類仲裁基於投資者所屬國家與東道國簽署的《雙邊投資協定》發起,若東道國違反協定約定,投資者可通過這一機制直接控告東道國。黎逸軒表示,目前公開資料顯示中國內地或香港地區均未與巴拿馬簽署相關雙邊投資協定,但倘若長和旗下巴拿馬港口公司的中間持股公司擁有其他國家國籍,且該國與巴拿馬簽有相關投資協定,長和仍有可能通過這一機制提出仲裁。觀察者網專欄作者江宇舟也指出,中方可協調各聲索國家和企業達成協同,在聯合國貿發會、APEC、G20等國際組織和多邊機制中發起呼籲,關切巴拿馬當局的行政干預,以及美國在背後的惡劣影響,捍衛投資環境。此外他建議,中方在加快完善境外投資維權立法體系的同時,應敢於援引《反外國製裁法》,對巴拿馬反華政客、無良法官,以及背後挑唆操弄的美國政客及其直系親屬、金主發起制裁。關於中方反制措施,6日,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法學教授、中國與比較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江雨向觀察者網強調,巴拿馬港口事件已形成中資海外利益受損的負面先例,後續類似事件或接踵而至,中方必須採取強硬反制措施,即便無法實現“一擊斃命”,也需將反制舉措落到實處。除暫停對巴投資、調整船隻航行路線等舉措外,他提到,中國政府可為長江和記的國際仲裁提供全面法律和政治支援,長和本身也有足夠的財力和能力去支撐此次仲裁。在仲裁結果的執行層面,王江雨舉例說,“如果巴拿馬在中國有相關財產,中方可考慮予以沒收;若其在中國沒有財產,是不是也可通過外交手段追溯其在其他國家的財產……總之要形成一種‘追殺’的局面。”談及事件背後的核心癥結,王江雨指出,應對此類事件的關鍵仍在美方。他認為,面對美國在拉美地區的持續擠壓,若中方因美方操弄蒙受利益損失,需從長遠出發,在綜合權衡、精準把控尺度的基礎上,在亞洲等美國核心利益集中區域採取靈活反制措施,對美方利益形成對等擠壓。“本質上就是要一報還一報,在美國感到痛的地方,去收拾他。”王江雨表示,中方必須讓美國清楚,其針對中國的任何舉動,都必將付出相應代價。巴拿馬最高法院上周以所謂“違憲”為由,無理取消了長江和記實業在巴拿馬運河附近經營兩個港口的合同。多家美媒注意到,中國近日在回應這該裁決時措辭明顯升級,預計中方將採取反制措施。國際危機組織的高級分析師威廉·楊(William Yang)日前接受《南華早報》採訪時表示,北京可考慮採取“多種反制措施”,包括聯合巴拿馬周邊國家對其形成孤立態勢,以及為長江和記的國際仲裁提供全面的法律和政治支援。“中國還可以考慮對巴拿馬的特定個人或機構實施定向制裁,或者利用其與巴拿馬深厚的貿易和經濟聯絡向其施壓。”他補充說。美國彭博社5日援引消息報導稱,針對巴拿馬的相關裁決,中國正採取一系列反制措施,已要求國有企業暫停與巴拿馬就新項目展開談判,並同步評估在貿易、航運等領域採取進一步應對手段。據知情人士透露,此舉可能導致價值數十億美元的潛在投資受阻。目前,中國國有企業在巴拿馬的既有基礎設施項目包括:耗資14億美元的巴拿馬運河第四橋項目、中國港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承建的阿馬多爾郵輪碼頭、中鐵隧道局承建的一段地鐵線路。上述人士稱,中方還要求航運企業在不顯著增加成本的前提下,考慮將貨物改道經由其他港口運輸;此外中國海關部門已加強對來自巴拿馬的進口商品檢查,涉及香蕉、咖啡等農產品。目前部分已在推進中的合作項目也可能受到影響,但中方尚未下達最終的調整指示。對於上述報導,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5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強調,“中方在巴拿馬有關港口問題上的立場是明確的”。對於“中方下步將採取什麼措施”的提問,林劍表示,中方此前已就巴拿馬有關港口的問題多次闡明立場。日前中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佈文章指出,巴拿馬最高法院的有關裁決罔顧事實、背信棄義、嚴重損害中國香港企業的合法權益,強調中國政府堅定維護中國企業的正當合法權益。 (觀察者網)
庫克訴川普案公開辯論:聯準會獨立性的“審判日”
今晚,美國最高法院(下稱“最高法院”)將上演一場萬眾矚目的口頭辯論。這場辯論後,聯準會的獨立性是堅如磐石,還是繡花枕頭,將會初見分曉。對聯準會最重要(或許沒有之一)的辯論此前川普以涉嫌按揭貸款欺詐為由嘗試解僱聯準會理事庫克( Lisa D. Cook)。聯邦地區法院(可類比中國一審法院)和上訴法院(可類比中國二審法院)都做出了有利於庫克的裁定。不死心的川普將案件捅到了最高法院。而在最高法院做出裁決之前,口頭辯論是訴訟雙方發表意見的最後機會。這場辯論不但將決定庫克的最終命運,還可能決定聯準會獨立性的未來。根據《聯邦儲備法》(The Federal Reserve Act)的規定,美國總統只能在有合理理由(for cause)的情況下解僱聯準會理事。這使得總統無法通過隨意改變聯準會理事會構成來控制聯準會。因此這一規定是聯準會獨立性的重要基石。然而什麼是合理理由,卻一直沒有定論。這次庫克訴川普案的核心是美國總統能否僅以懷疑存在特定違法事項就直接解僱聯準會理事。而這一問題的答案將很大程度上界定合理理由的範圍。如果最高法院的回答是YES的話,那麼合理理由將約等於任何理由,任何跟總統不對付的聯準會理事都將人人自危,畢竟欲加上罪何患無辭。如果最高法院的回答是NO的話,那麼包括川普及其後的總統,將很難撼動聯準會理事的位置,除非有十足的理由。重要辯論的重要看點這場辯論看點頗多,主要說以下三點:首先,最高法院傾向成謎。一方面,當前最高法院有些“偏愛”川普。保守派佔據主導地位,9位大法官中有6位為保守派,且其中3名由川普任命。在這樣的人事背景下,2025年最高法院做出了多項有利於川普的裁決。但是另一方面,大法官們似乎對聯準會照顧有加。2025年5月的一次判決中,最高法院的裁決意見指出聯準會具有獨特地位,2025年12月,由川普任命的大法官Brett Kavanaugh表示對聯準會獨立性受侵蝕的擔憂。在口頭辯論的過程中,大法官們會展現何種傾向,將是本次辯論的首要看點。其次,本次辯論的主題並非庫克是否真的按揭貸款欺詐,而是川普解僱的程序是否合法。即總統是否可以在罪名未證實,且未給予被解僱方抗辯的情況下直接解僱聯準會理事。最後,剛被刑事調查的聯準會主席鮑爾也將出席這場辯論。聯準會主席出席最高法院的口頭辯論,自聯準會成立以來只有兩次,上一次發生這種情況還是1985年,時任聯準會主席為保羅·沃克爾(Paul Volcker)。這顯示出了鮑爾對庫克和聯準會獨立性的堅定支援。何時結案?口頭辯論是最高法院宣判前的最後一道公開程序。通常在口頭辯論後最高法院不會立刻做出判決,而是先要閉門討論和初步投票(通常在辯論當周進行),再撰寫最終的法律意見,也就是最終的判決,這個過程通常較為漫長。那麼判決何時出爐?對於一般的案件,最高法院通常在每年的5—6月宣佈裁決結果。但對於重要案件,最高法院會加急處理,可能會在45—60天內宣佈結果。聯準會獨立性茲事體大,因此最高法院大機率會加急處理,在兩個月內看到裁決結果的可能性較高。不過在口頭辯論後不久,最高法院就會在其網站上發佈辯論記錄,辯論記錄將會顯示出大法官們的傾向,如果主流意見明顯傾向於聯準會或川普,裁決結果或將不難猜出。裁決的結果對聯準會今年的貨幣政策也將有極為深遠的影響,如果結果對聯準會有利,2026年聯準會的降息節奏將來的更加實事求是,反之,我們可能會看到更多的降息。 (聊聊FED)
關稅,深夜重磅!美最高法院:暫緩裁決!
當地時間1月9日,美國最高法院表示,當天不會就川普政府關稅案作出裁決。川普政府2025年上台後援引美國《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以不經過國會批准、直接頒布行政令的方式出台一系列加征關稅措施。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此前宣佈,將在本月9日就關稅政策合法性作出裁決。此次最高法院的審理主要圍繞兩個核心議題展開:一是川普政府是否有權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徵收相關關稅;二是若裁決該關稅徵收不合法,美國政府是否需要向已繳納關稅的進口商退還稅款。美國財政部部長斯科特・貝森特此前在明尼阿波利斯的公開活動中強調:“毫無疑問,我們有能力維持大致相當水平的關稅收入,但令人遺憾的是,若裁決不利,總統將失去利用關稅獲取談判籌碼的靈活性,這對美國民眾而言是種損失。”據悉,川普政府當初援引IEEPA徵收關稅的部分原因,是將其作為阻止芬太尼流入美國的緊急措施。值得關注的是,川普政府的關稅政策實施至今,實際效果與部分分析師最初的預測存在差異。資料顯示,關稅對美國通膨的影響有限,而貿易逆差卻大幅下降——2025年10月美國貿易失衡水平降至2009年金融危機結束以來的最低點。不過當時進口額的大幅下滑,與金融危機引發的大規模衰退存在一定關聯。此次關稅判決對美國貿易格局、財政健康度及全球經濟互動的影響將逐步顯現,後續政策調整與市場反應值得持續追蹤。 (證券時報)
美國關稅案與非農就業 1/9決戰週五:VIX 因子拆解下的避險情緒
今天是 2026 年 1 月 9 日,全球市場都在屏息等待美國最高法院對關稅案的裁定,以及聯準會極度關注的 12 月非農就業報告(NFP)。在這種高度不確定的環境下,單看 VIX 指數的漲跌已不足以解析市場全貌。透過 Cboe 的 VIX 拆解框架,可以更清晰地看見資金是如何佈局「避險」。一、 核心數據觀察:避險成本的「質變」根據最新的 VIX 拆解數據,觀察到以下關鍵變化:● PUT SKEW (看跌期權偏斜) & DOWNSIDE CONVEXITY (下行曲率) 持續上揚:這顯示市場對「極端負面情境」。投資人不僅在買看跌期權(Put),更在搶購「遠離價外的極深價外期權」。這反映出市場最擔心的不是小跌,而是關稅裁定可能引發的劇烈連鎖反應。二、 宏觀事件對應:雙重不確定性的擠壓● 關稅裁定 (SCOTUS Decision):這是典型的「二元風險」(Binary Risk)。裁定結果將直接衝擊通膨預期與財政缺口。這解釋了為何Downside Convexity異常活躍,因為市場正在防範「黑天鵝」事件。● 非農數據 (NFP):在先前政府停擺干擾後,這份數據是美聯儲降息路徑的關鍵導航。數據若與預期偏差過大,將立即觸發波動率的二次噴發。結語:VIX 拆解工具讓我們看穿了「恐慌」背後的結構。目前的市場並非單純看空,而是正在為「不確定的極端風險」支付高昂的保險費。數據公布後的因子變動,將是判斷下週行情走向的重要指標。**更多(個股分析、財經閱讀筆記⋯等)歡迎「ANSHI安實的沙龍」關注訂閱哦!
中國最高法院將“網路虛擬財產糾紛”列入獨立案由,幣圈民事訴訟邁入“標準化”新時代
導語2025年12月17日,經過充分調研和實踐檢驗,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了最新修訂的《民事案件案由規定》。其中,最為引人矚目的一項調整是:“網路虛擬財產糾紛”被正式升級為獨立的二級案由,並將於2026年1月1日正式實施。這一改變不僅填補了虛擬貨幣和其他數位資產法律保護的空白,也意味著中國司法體系在數字經濟時代對加密資產和虛擬財產的態度正在發生歷史性的轉型。從此前的“法律模糊”到如今的“司法標準化”,這一轉變將如何影響虛擬貨幣乃至整個Web3的生態發展?本文將為您全面解讀其核心意義及深層次影響。1. 虛擬貨幣是否屬於“網路虛擬財產”的範疇?這一問題是釐清虛擬貨幣在法律上地位的關鍵。如果虛擬貨幣得不到“網路虛擬財產”的法律定性,無論立案還是維權,都將失去最根本的依據。對此,筆者認為,虛擬貨幣符合中國《民法典》中針對“網路虛擬財產”的定義,應當被納入民事權利保護的範圍。自2013年起,監管部門多次對虛擬貨幣的性質進行了明確:·2013年12月,五部委在《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指出,比特幣是“特定的虛擬商品”;·2021年5月18日,三協會在《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中再次強調,“虛擬貨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這些官方檔案雖對虛擬貨幣交易、投機行為採取嚴格監管態度,但並未否認其作為“虛擬商品”所具有的財產價值和屬性。《民法典》第127條進一步明確:“法律對資料、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基於此,虛擬貨幣顯然契合“網路虛擬財產”的定義。虛擬貨幣(如比特幣、以太坊、USDT等)因其基於區塊鏈技術、具備社會高度共識和經濟價值,被認為是去中心化或半中心化的虛擬商品。儘管其交易和投機行為受到禁限,但不妨礙其作為財產載體進行合法的民事權利主張。司法實踐中,已有多起涉及虛擬貨幣的案件將其認定為公民合法財產。例如,在一些刑事案件中,公安機關和法院均認可受害人持有的數位資產(如比特幣)屬於合法財產,並依法進行追繳和賠償。因此,民事領域對虛擬貨幣的認定同樣應延續這一思路,確保財產權益的司法救濟。2. 歷程回顧:從“不予受理”到“不得不理”自2021年“9.24通知”(《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發佈以來,中國法院處理涉及虛擬貨幣的民事糾紛一直面臨嚴苛挑戰:·立案障礙:過去,由於“9.24通知”界定虛擬貨幣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大量案件在立案階段被直接駁回或不予受理。法官多以“違反公序良俗”和“非法利益不受保護”為由迴避裁判。·實踐難點:儘管虛擬貨幣在現實中已涉足借貸、委託理財、遺產繼承等民事領域,但司法機構因法律規定滯後,無法明確裁判的權屬、定價及救濟方式。隨著區塊鏈技術普及和數字經濟的發展,虛擬幣已從極客群體的小眾工具,成長為跨境交易、價值儲存的重要手段。司法制度對相關糾紛的長期“冷處理”,不僅難以滿足權利救濟需要,還衍生了非法催收、欺詐等一系列社會問題。因此,高院此次修訂案由,決心正視這一現實,標誌著向“規範化”、“制度化”處理虛擬財產糾紛邁出關鍵一步。3. 深度解讀:案由標準化的重大意義在中國民事訴訟制度中,案由體系是審判規範的重要一環,承擔著案件統計分類和審理效能保障的雙重角色。此次將“網路虛擬財產糾紛”列為獨立案由,釋放了重要訊號:·明確司法保護對象:虛擬財產正式確立為法律承認的權利客體,避免司法實踐中的模糊適用;·保障立案流暢性:解決此前涉幣案件審查難、立案難的結構性壁壘,確保案件“有門可進”。最新發佈的《網際網路法院案件管轄規定》特別強調對“網路虛擬財產權屬、侵權和合同糾紛”的集中審理,為專業性裁判提供製度保障。案由的標準化,讓相關案件逐步邁向“專事專辦”:具備專業背景的法官將成為裁判主力,審判更具效率和公信力。4. 從裁判到執行:虛擬貨幣司法問題的漸進性破解案由確立後的三大司法環節(受理、裁判、執行)有望從過去的“灰色地帶”走向更加清晰的規範化軌道。未來,法官將以“程序正義”為優先原則,即對於當事人合法持有的虛擬貨幣,無論交易是否合法,其物權屬性不應因程序障礙而否定立案。法院將先受理,再通過實體審判評判合同效力與權益歸屬。裁判邏輯將圍繞糾紛核心問題展開,例如:·價值認定:結合市場價格、取得成本,以及第三方評估報告,對虛擬幣進行合理定價;·權屬判定:支援“返還原物”訴求,並利用區塊鏈技術追溯權屬鏈條,避免多頭糾紛;·法律適用:對涉及非法集資等違法行為的虞例案件,將遵循更高的監管敏感性處理。多年來,涉幣案件最大難點在於執行。未來有望通過下述機制得到最佳化:·私鑰移交:虛擬貨幣持有人涉嫌侵權時,法庭可令其移交相關私鑰。·司法協作:中心化交易所、支付平台等機構將被納入法院調查令體系,確保資產凍結與依法處置更加高效。·折價補償:在無法返還虛擬幣時,法院可根據交易時價值或實際價格,判令象徵性法幣賠償。5. 理性展望:標準化 ≠ 全面放開需要注意的是,此次案由的增加,並未直接改變國家對虛擬貨幣的總體監管策略。司法保護更多是針對財產權利,而並非對涉幣交易的全面鬆綁。·非法集資和洗錢行為仍將嚴厲打擊:涉及詐騙、ICO、洗錢等案件,即便案由合規,案件本質仍屬違法;·機構展業仍受嚴管:境內個人或機構從事虛擬幣交易營運,依然觸犯金融監管禁令。司法實踐將對當事人自願操作與過錯責任更加嚴謹審查,尤其對明知交易違法但仍參與者,法院可能要求其自行承擔全部損失。從司法突破看未來法律生態最高法將“網路虛擬財產糾紛”列為獨立案由,既是探索數字財產法治化的重要一步,也昭示著中國司法體系對數字經濟趨勢的積極適應。這一舉措不僅有助於強化財產權益保護,也為全球關注數位化法治建設的國家提供了中國經驗。未來,在慎守監管紅線的前提下,中國關於虛擬貨幣保護的司法生態將迎來更多專業化和科學化的發展趨勢。標準化推動的不僅是司法體系的完善,更是整個社會在數字時代法治觀念的成熟與進步。 (國英珩宇生態)
川普現在很焦慮
川普現在很焦慮。按照美國人的說法,種種跡象表明,美國最高法院將很可能反對他的關稅政策,作出不利於美國政府的裁決。那後果很嚴重。1,這是對他政策的公開打臉;2,這意味著關稅政策難以為繼;3,政府不得不對一些企業進行關稅補償。所以,最近一段時間,他頻繁在社交媒體上宣稱,最高法院的裁決結果,對美國“生死攸關”。權力的焦慮,往往在規則臨近裁決時最為灼熱。12月9日,川普又連發兩條推文。第一條,還跟中國多少有點關係。川普說:‍美國國家安全歷史上最大的威脅,莫過於美國最高法院對關稅問題做出不利裁決。屆時,我們將面臨財政上的絕對威脅。如今,歐洲正準備對中國加征關稅,就像他們對其他國家所做的那樣。而我們卻不能像其他國家那樣行事!下面還有一個連結,但試了一下,可能川普太匆忙了,放了一個假連結,打不開。但有法國總統馬克宏的照片。應該是指馬克宏前幾天的一種說法,即如果中國不採取措施減少對歐盟的順差,將在“未來幾個月”對中國徵收關稅時……儘管德國外長瓦德富爾都表示,他對此“持懷疑態度”,“原則上,德國不奉行保護主義政策……”但川普耳聽八方,立刻拿了過來,向美國最高法院施壓,你看歐洲人都這樣幹了,你們千萬別自廢武功……過了大概八分鐘,意猶未盡的川普,又發了一條推文。他說:由於關稅的實施簡便快捷,中國國家安全得到了極大提升,中國也成為迄今為止世界上經濟實力最強的國家。只有邪惡勢力才會希望看到這種情況結束!什麼意思?最高法院啊最高法院,你可千萬別作出錯誤決定,讓邪惡勢力高興啊。當政策被簡化為武器,複雜的現實便只剩下了敵我分明的吶喊。也就在這一天,川普又宣佈了一條關稅的消息,與墨西哥有關。他指責墨西哥違背了與美國達成的水資源協議,損害了美國農民利益,“因此,我已經授權相關檔案,如果墨西哥不立即釋放這些水,我們將對其徵收5%的關稅。”原來關稅不變,再加5%關稅,就看墨西哥你服不服。就是這樣簡單粗暴直接。之前他還宣稱,雖然美國有很多種辦法,但關稅最直接、簡單、高效,“我之所以能在10個月內解決8場戰爭,正是因為美國總統擁有這樣明確的權力。”什麼意思?按照川普的說法,我之所以調停了8場戰爭,關稅居功至偉;印巴之所以迅速停火,就因為我使出了關稅武器;泰國和柬埔寨之所以握手言和,也因為我用上了關稅王牌。一招鮮,吃遍天。儘管印度認為,川普完全是吃印度豆腐,停火是巴基斯坦主動打電話,與川普沒任何關係。而且,泰國和柬埔寨現在又打起來了,關稅看來也不起作用啊。但川普不管,我說關稅有用就有用,關稅是字典裡最美妙的詞彙,關稅讓美國更偉大。此前一天,還有一個插曲,也與關稅有關。美國大米巨頭向川普告狀,印度等國進口大米,損害了他們的利益。川普當即發飆:“為什麼允許印度這樣做(向美國傾銷大米)?他們必須繳納關稅。難道他們對大米有豁免權嗎?”美國財長貝森特趕緊回答:“不,先生。我們仍在努力達成他們的貿易協議……”川普不依不饒:“他們不應該傾銷,他們不能這樣做……”不外乎,對印度大米,美國加征更高關稅。但法律畢竟是法律,對於川普說加關稅就加關稅,說加多少就加多少,美國大法官普遍表示疑慮。法律是社會的骨架,政治是流動的血液,但當骨架被血液侵蝕時,整個機體就會面臨崩盤的風險。9名大法官中,自由派3名法官,自然強烈反對川普的關稅手段。自由派大法官索托馬耶爾就很明確,課稅的權力屬於美國國會,不是總統,川普你越權了。其他6名保守派大法官,雖與共和黨同氣連枝,其中3名還是川普親自提名,但對川普關稅政策也不是太贊成。畢竟,以前的美國總統,怎麼沒這麼大權力?對德國、法國、西班牙、日本等盟國都加征關稅,是不是打擊面太大了?所以,美國最高法院的裁決,不外乎三種結果。第一種,贊成川普徵稅。從目前看,這種可能性比較小。第二種,否決川普徵稅。可能性越來越大。這也是川普最近最焦慮的一件事,所以,他通過各種手段,向最高法院施壓,威脅大法官們不要幹傻事。加拿大也因此遭殃。之前,川普突然跟加拿大翻臉,取消一切貿易談判,再加稅10%,就是因為加拿大播放了一條廣告,裡面引述里根的話反對關稅,儘管引述內容其實沒有錯,但川普大怒,你們這是在試圖影響最高法院反對我……第三種,最高法院和稀泥。可能性最大的一種。雖然法律是剛性的,美國最高法官畢竟也是人,一方面要遵循法律,另一方面也要給川普面子。更重要的,也要維護美國的利益。美國前商務部長羅斯則分析,如果最高法院否決川普關稅,將導致國際貿易與證券市場混亂,因此最後的結果,“頂多撤銷其中幾項特定的關稅措施”。也就是說,美國最高法院最後會高高抬起,又輕輕放下;似乎不讚成川普,但實際又沒怎麼川普;甚至不排除意識形態掛帥,同意對這個國家徵稅,不同意對那個國家徵稅。在原則與現實之間,司法天平的微妙傾斜,本身即是一種政治藝術。最後,怎麼看?還是粗淺三點吧。第一,川普不會善罷甘休。關稅是他的王牌,即便最高法院否決他的關稅政策,他肯定還會找其他辦法。這個條文不合適,再找其他條文,總有一款適合他。接下來,就是沒完沒了的訴訟,沒完沒了的折騰。川普還以攻為守。最近,他宣佈給每個美國人發放2000美元,給美國農業補貼120億美元,都宣稱錢來自關稅,如果最高法院裁決關稅不對,那你們找最高法院去要錢去。美國大佬鬥法,全世界看得目瞪口呆。第二,我們也要有萬全準備。我們不必太樂觀,即便最高法院否決川普關稅,美國也不會對中國善罷甘休但我們還是要有所準備,準備川普使出新的招數,對付中國對付全世界。也是有備無患,也是有的放矢。第三,最倒霉的是誰?雖然川普口口聲聲表示,關稅讓美國人賺了很多很多。但經濟學家普遍認為,作為一個經濟學常識,關稅的大頭,最終都轉嫁到了美國老百姓頭上。比如,他最新威脅,要對墨西哥追加5%的關稅。我看到,有人就幫他算了一筆帳。因為美國很多蔬菜水果,都來自南方的墨西哥。那可能性至少兩個。1)由於川普政府再次加征關稅,導致美國食品價格上漲。2) 如果墨西哥把更多水輸送給美國,很多墨西哥農場會破產,墨西哥水果和蔬菜的產量將減少47%到63%,那美國食品價格還是會高漲。任何以鄰為壑的企圖,終將在循環往復中洄流,衝擊最初的堤岸。哦,我看到,有人還專門畫了一張漫畫,引述美國經濟學家的說法,美國對印度的關稅,就像“老鼠打大象”,“很有趣,但不嚇人”。這應該是印度人畫的吧,還真別說,挺有趣的。川普,你看到了沒有? (牛彈琴)
最高法院或賦權川普撤換理事,聯準會獨立性臨大考
美國最高法院周一似乎傾向於擴大總統解僱眾多監管機構負責人的權力,儘管一位關鍵大法官表達了保護聯準會免受政治壓力的意願。在長達兩個半小時的口頭辯論中,大法官們探討了川普聲稱擁有幾乎不受限制的撤職權力的邊界,雖然聯邦法律保護相關機構領導人不會因政策分歧而被解僱。大法官佈雷特·卡瓦諾(Brett Kavanaugh)直接詢問副檢察長D.約翰·紹爾(D. John Sauer),經濟學家們擔心川普在此案中大獲全勝會危及聯準會理事會的獨立性。作為川普任命的大法官,卡瓦諾表示:“我也有同樣的擔憂。”儘管如此,正如預期的那樣,卡瓦諾和其他五位保守派大法官大多接受了政府的論點,即總統有權對行政分支內數十個監管機構(如聯邦貿易委員會和國家勞工關係委員會)的負責人擁有更多控制權。這些機構的負責人由總統任命,經參議院批准,任期交錯,並且通常對同一政黨可同時任職的官員人數有限制。但同樣由川普任命的大法官尼爾·戈薩奇(Neil Gorsuch)提出,這些機構在實踐中可能構成了一個不恰當的“政府第四分支”,由未經選舉的官僚管理,他們既不對總統直接負責,也不對國會直接負責。法院的三位自由派大法官則予以反駁,稱國會應該能夠建立由兩黨專家組成的小組來監督敏感的政策領域。川普之前的許多總統從未質疑過賦予這些專家一定程度工作保障的法規。大法官索尼婭·索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說:“獨立機構自建國以來就一直存在。這不是現代人為製造的產物。”周一的案件涉及川普解僱麗貝卡·斯勞特(Rebecca Slaughter),她是一位民主黨籍委員,自2018年起在聯邦貿易委員會任職。法院定於明年1月審理另一起案件,涉及川普試圖解僱聯準會理事會成員麗莎·庫克(Lisa Cook)。兩案的裁決預計將在明年7月前作出。川普於今年3月解僱斯勞特後,她提起訴訟要求復職,辯稱她的被解僱違反了聯邦法律,該法律規定總統只有在聯邦貿易委員會成員犯有“效率低下、玩忽職守或瀆職行為”時才能將其解職。川普並未聲稱斯勞特有過此類不當行為。相反,他只是表示斯勞特繼續在聯邦貿易委員會任職與他的政府優先事項“不一致”。川普辯稱,法定的解僱限制是違憲的,儘管最高法院在1935年的一項裁決中曾支援該限制。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稱這個有90年歷史的先例——即“漢弗萊遺囑執行人案”——為“乾枯的外殼”。他暗示它在當今時代已基本無關緊要。保守派大法官們的觀點並不令人意外。在過去的15年裡,羅伯茨法院(特指由約翰·羅伯茨擔任首席大法官時期的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通過多項裁決擴大了總統對聯邦機構負責人的控制權。今年,在緊急議程的裁決中,法院允許川普解僱斯勞特及其他官員的決定在針對憲法問題的訴訟進行期間生效。然而,法院對川普解僱庫克一事採取了不同的處理方式。在審理庫克的案件期間,法院暫時阻止了這次解僱。在5月的一項緊急命令中,法院暗示,聯準會獨特的結構和“獨特的歷史傳統”可能使其比其他監管機構享有更多的獨立性。庫克的案件與斯勞特的案件存在另一個重要區別:與斯勞特及其他獨立機構官員的情況不同,川普聲稱他有符合相關法規的有效理由解僱庫克。庫克則表示,川普提出的理由——指稱她在抵押貸款檔案上撒謊——是毫無根據的。在周一的整個辯論過程中,不同意識形態譜系的大法官們都指出了行政機構對企業、消費者和整體經濟產生的廣泛影響。卡瓦諾大法官說:“他們不像國會和總統那樣是選舉產生的,卻在行使著對個人自由和數十億美元行業的巨大權力,無論是聯邦通訊委員會、聯邦貿易委員會還是任何其他機構。”大法官凱坦吉·布朗·傑克遜(Ketanji Brown Jackson)反駁說,保護某些監管機構免受直接政治干預是有道理的。她說:“讓一位總統進來,解僱所有的科學家、醫生、經濟學家和博士們,然後用忠誠分子和什麼都不懂的人取而代之,這實際上並不符合美國公民的最大利益。”大法官埃琳娜·卡根(Elena Kagan)警告說,如果川普獲得更多解僱機構領導人的權力,他可能會試圖利用這種權力來推翻對聯邦僱員的公務員保護。她一度暗指川普試圖瓦解教育部的努力。卡根說:“這裡更現實的危險是,我們將有一個經國會、法律授權的教育部,但裡面沒有任何員工。” (金十財經)
《華爾街日報》社論|川普的關稅恐獲最高法院青睞
政府為緊急邊境稅提出的主張,難以經得起「重大問題原則」的審查。總統唐納德·川普決定不出席周三最高法院就其緊急關稅舉行的口頭辯論。這項決定可謂明智。多數大法官對其權力表達了懷疑。他大概不會喜歡這樣的氣氛。不過仍有必要說明,川普方面希望如何贏得法院的支持(「學習資源公司訴川普案」〔Learning Resources, Inc. v. Trump〕與「川普訴VOS Selections案」〔Trump v. VOS Selections〕)。代表川普出庭的美國政府首席出庭律師約翰·紹爾試圖繞過這樣一個事實。 1977年《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 IEEPA)從未出現「tariff(關稅)」一詞。他主張。該法中的「regulate(規制)」足以涵蓋徵收關稅的權力。「regulate」的意思與解讀:先看IEEPA 的文義。 §1702(a)(1) 授予總統“investigate, regulate, or prohibit”(調查、規製或禁止)一系列對象,包括“外匯交易”“銀行間資金劃轉”,以及“任何財產的取得、持有、轉移、運輸、進口或出口”“涉及任何外國或其國民權益的交易”。這裡「regulate」是對這些「交易與財產行為」的一般性管理權,核心技術手段歷來是凍結、封鎖、許可與禁止,而非設稅。這可從條文枚舉的對象與OFAC 的日常執法框架中印證。 IEEPA 被用來搭起制裁與許可製度,讓某些交易“需要許可”或“被禁止”,而不是把某類貨物“加徵稅率”。再看本案口頭辯論里政府方對「regulate」的擴義主張。總檢察長紹爾明確說:「短語'regulate … importation'顯然涵蓋關稅,關稅是規制進口最傳統也最直接的方法之一」。這等於是把「規制進口」與「徵收關稅」等同,作為爭點拋給法庭。法官對這一步擴義持懷疑。首席大法官羅伯茲直問:「如此重要的課稅權是否能只靠一個'regulate'支撐?」言下之意是,「徵稅」歷來屬於國會的核心權力。如果IEEPA 要授權到可以加稅,光有「regulate」這類一般動詞恐怕還不夠。這與「重大問題原則」的思路貼合,需要清晰而具體的國會明示。國會研究處的權威報告也整理了IEEPA 的傳統用途與近年外延。它把IEEPA 定位為「在國家緊急狀態下規制各類經濟交易的廣泛權力」。典型用法是資產凍結與交易封鎖。報告專章討論「以IEEPA 徵收關稅」的爭議,正說明這並非既成共識,而是新近被提出並受質疑的解釋路徑。 (黃色引用線區域為譯者對應黃色背景文字的拓展解讀)紹爾先生引用了最高法院一九、七、六年的「阿岡昆案」先例。即「聯邦能源管理局訴阿岡昆SNG公司案」〔Federal Energy Administration v. Algonquin SNG, Inc., 1976〕。該案維持了傑拉爾德·福特總統依據一九六二年《貿易擴展法》第二三二條對進口石油徵收「許可費」的做法。該條款允許總統對被認定可能危及國家安全的相關商品的對美進口作出調整。儘管條文同樣未提及關稅(tariffs)。布雷特·卡瓦諾大法官據此追問阿岡昆先例的適用性。挑戰方代理律師尼爾‧卡蒂亞爾答道。第232條「明確屬於貿易法範疇的條款」。而該法在另一條款中「明確提到了『關稅』(duties)一詞」。並對總統的權限設定了多項限制。卡蒂亞爾先生說。 「阿岡昆判決的開頭幾句話談的就是這部法律的受限性質」。據此主張阿岡昆案並不適用。依我們之見。這一判斷是恰當的。紹爾先生也試圖繞過最高法院的「重大問題原則」。該原則要求行政機關在實施影響巨大的措施時,必須獲得國會的明示授權。若由川普總統宣布進入緊急狀態,以對任何國家的任何產品在任何時點加徵關稅。顯然屬於「重大問題」。但紹爾先生稱,「重大問題原則」不適用於依據IEEPA加徵的關稅。理由是這些措施牽涉總統在憲法第二條下的對外事務權。這顯然是在向保守派大法官遞交政策上的呼籲。且慢。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指出。關稅固然是「與外國打交道」。但「載體是對美國人徵稅。而徵稅始終是國會的核心權力」。紹爾先生隨即轉而辯稱。關稅並非對美國人的稅。首席大法官問:「誰來繳關稅?」政府首席出庭律師閃躲說:「在轉移鏈上會有一份合約來分配關稅負擔…有時由進口商承擔成本」。而進口商可能是「一家外國公司在美國全資擁有的子公司」。但這歸根結底仍是對美國人的徵稅。索尼婭·索托馬約爾大法官補充說。倘若採納紹爾先生關於對外事務的漏洞解釋。那就意味著「拜登可以以全球暖化為由宣布全國緊急狀態」。從而為學生貸款減免尋找正當性。尼爾·戈薩奇大法官發問:“總統能否為了應對來自海外的氣候變化這種不同尋常且非同一般的威脅。對燃油車及其零部件加徵50%的關稅?”紹爾先生答道:“這很可能可以做到。很可能。”事情就很清楚了。川普團隊認為。法院無法阻止未來的民主黨總統以氣候緊急狀態為由加徵關稅, 或以同樣名義採取幾乎任何其他舉措。一些保守派大法官也許不願在川普所鍾愛的關稅問題上與其對立。但紹爾先生的回答顯示。本案並非關於某一位總統的個案。它是一樁足以載入史冊的案件。它同樣關乎這屆最高法院保守派多數的公信力。關乎其在涉及重大問題時能否保持裁判一致性與對法條文本的忠實,也關乎總統是否可以將徵稅權據為己有。作出 9-0 的一致判決,在法律上是正確的,也將提升最高法院的聲望。 (一半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