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1月29日,美國國會參議員喬什·霍利(Josh Hawley,密蘇里州共和黨) 提出 《2025 年美國人工智慧能力與中國脫鉤法案》(Decoupling America’s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Capabilities from China Act of 2025)。這是美國國會議員首次提出旨在推動中美人工智慧領域“脫鉤”的法案。若該法案正式通過,將徹底切斷中美在人工智慧領域的合作,不僅對兩國的科技交流與合作造成重大衝擊,還可能引發全球格局的深刻調整。
■ 核心目標:美國擬通過立法全面限制與中國在人工智慧(AI)及生成式AI(如ChatGPT類技術)領域的合作,防止技術外流。
■ 關鍵禁令:
● 進出口限制:禁止從中國進口或向中國出口AI/GenAI技術、智慧財產權及相關硬體(如晶片、伺服器)。
● 研發合作禁止:美國個人/實體不得在中國境內或與中國機構(高校、企業、政府等)合作開展AI研發。
● 投資與融資封殺:禁止持有中國AI相關實體的股權或提供資金支援,尤其針對涉及軍事民用融合戰略、監控技術或人權問題的企業。
● 刑事處罰:企業最高罰款1億美元,個人最高100萬美元;沒收聯邦資助資質。
● 民事賠償:三倍損害賠償+訴訟費,涉事者5年內禁止獲得聯邦資金。
● 移民後果:違法者可能被取消綠卡或入籍資格。
■ 實施時間:
● 進出口禁令180天後生效,投資禁令1年後生效,細則需在90天內出台。
■ 定義擴展:
● 中國實體涵蓋高校、科研機構、中資企業及香港/澳門機構。
● AI技術定義廣泛,包括機器學習、神經網路、自動化系統等。
為了阻止中國AI產業獲得美國的資金支援,該法案對所有涉及中國AI企業的投資行為施加嚴格限制。連過往未提及的二級投資都限制的死死的。
1. 禁止美國企業和個人持有中國AI公司的股份
● 美國公司和個人不得直接或間接持有中國AI公司的股權、債券或金融衍生品。
● 適用於所有投資管道(股票市場、風投基金、合資企業等)。
2. 禁止向中國AI企業提供融資或信貸支援
● 禁止美國銀行、投資機構和個人向中國AI公司提供貸款或信貸。
● 禁止與中國AI公司簽訂融資協議。
3. 適用於以下類別的中國企業:
● 進行AI研發或AI產品製造的公司。
● 生產AI相關晶片、硬體或雲端運算服務的公司。
● 參與中國軍事-民用融合戰略或從事大規模資料監控的公司。
● 涉及侵犯人Q行為(如新J監控技術)的公司。
4. 處罰措施
● 刑事處罰:最高罰款100萬美元,最高20年監禁。
● 民事處罰:罰款最高30萬美元或交易金額的兩倍。
● 違規者將受到《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規定的處罰: (風投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