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雜誌—Google為何在中國被反壟斷調查?


多位業內人士認為,Google涉嫌壟斷的業務領域可能是Android系統及基於該系統的應用

2月4日下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公告稱,因Google公司涉嫌違反中國反壟斷法,依法對該公司立案調查。但公告並未透露調查的更多細節。

目前,Google在全球多個法域面臨反壟斷監管挑戰。

美國司法部表示,Google通過控制Chrome瀏覽器和Android作業系統等手段,非法維持其在通用搜尋服務和搜尋文字廣告市場的壟斷地位,剝奪了競爭對手的市場機會,並對市場創新和競爭造成了負面影響。

此前的2024年8月,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區法院作出裁定,Google非法壟斷線上搜尋市場,違反了美國反壟斷法

美國司法部在2024年11月向哥倫比亞特區法院提交一份檔案,要求Google剝離Chrome瀏覽器,以消除其在搜尋分發管道上的控制力。此外,美國司法部還要求限制Google對Android的控制:提出兩種方案,一是剝離Android系統,二是實施行為性補救措施,限制Google利用Android系統偏袒自身搜尋服務。該案將於2025年4月正式開庭。

此外,Google因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還被指控違反歐盟、韓國、俄羅斯、印度和土耳其等國家和地區的反壟斷法。

四川大學法學院創新與競爭法研究中心主任袁嘉表示,根據國外各反壟斷執法機構對Google的調查和處罰案例來看,Google主要是在搜尋引擎和手機作業系統等相關市場具有支配地位,其被處罰的壟斷行為包括自我優待、獨家交易、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等。

“Google在中國市場上存在那些具體壟斷行為,還需要進一步調查和分析。”袁嘉說。

《財經》就被調查一事詢問Google公司,截至發稿,未獲對方置評。

中國業務仍快速增長

據一位不願具名的資深反壟斷專家介紹,中國反壟斷法保護的是國內市場的競爭。因此,首先要明確的是Google在中國國內擁有那些業務,以及Google在國際市場的行為是否影響了中國國內市場的競爭?

Google財報未單獨披露中國市場的相關資料,據其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財報,包含中國市場的亞太區(APAC)市場,2024年前三季度收入為416.59億美元,位列美國市場和中東非洲市場(EMEA)之後,佔所有區域收入的比重為16%,前一年則為17%。而最新公佈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財報顯示,包含中國市場的亞太區(APAC)市場,其2024財年收入為518.15億美元。

2006年4月,Google在中國大陸設立分公司,2010年正式關閉中國版網頁搜尋服務,據媒體報導,此後Google中國調整了方向,將其重要的業務分為三個部分:顯示廣告、Android平台以及出口業務。根據彼時Google中國的介紹,Google的出口業務即是幫助中國的企業在海外市場多管道投放廣告,從而獲得佣金。

天眼查顯示,目前在中國大陸註冊,且與Google相關的公司有多家,且實際控制人多為Google愛爾蘭控股無限公司(GOOGLE IRELAND HOLDINGS UNLIMITED COMPANY)。這些實體至少包括資訊技術服務為主營業務的Google資訊技術 (中國) 有限公司、咕果資訊技術 (上海) 有限公司、澎集資訊技術(上海)有限公司,以商業服務業為主的Google廣告 (上海) 有限公司,以及以科技推廣和應用服務業為主的北京谷翔資訊技術有限公司、Google技術服務 (北京) 有限公司。

公開資訊顯示,Google在北京、上海和深圳設有辦事處。其業務已覆蓋廣告業務的銷售、雲端運算服務、Android授權、Android開發者服務、出海創業加速器項目等。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遊雲庭進一步介紹,目前Google主要為中國出海企業提供關鍵字服務(Google AdWords),也就是網路廣告服務。此外,Google的應用程式商店Google Play還是全球最大的移動應用分發管道,中國遊戲和其他應用的開發者出海或者向海外使用者提供服務,都要通過Google Play分發應用,而Google Play在海外涉及大量反壟斷問題。

游雲庭還介紹,Google還在海外授權中國企業使用Android系統和Google服務框架、Google地圖、電子信箱Gmail、視訊網站YouTube之類的應用服務。

一方面,中國電商企業近年出海熱潮促進了Google來自中國市場的廣告收入。據科技媒體The Information報導,僅在2018年,Google在大中華區(包括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和台灣)的收入增長了60%以上,達到30多億美元。多個報導顯示,字節跳動、阿里巴巴、Shein和Temu都是Google海外廣告業務的重要客戶。

另一方面,游雲庭等業內人士認為,伴隨中國智慧型手機產業的成長,Google來自中國企業的Android授權服務業務也高速增長。

據中國機電商會於2024年4月發佈的文章,中國手機產能約佔全球七成比重。華經產業研究院資料顯示:2024年1月-11月中國手機出口數量約為7.43億台,相比上年同期增長了1804萬台,出口金額約為1230.25億美元。

在移動作業系統市場佔支配地位

由於在針對中企出海廣告業務上,Google還有諸如臉書的母公司Meta、TikTok等強大的競爭對手,且幾乎所有網際網路平台企業都有廣告服務,多位業內人士向《財經》表示,Google涉嫌壟斷的業務領域更有可能涉及Android系統,以及基於該系統的應用。

據商務部於2012年7月公佈的《關於附加限制性條件批准Google收購摩托羅拉移動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決定的公告》(下稱“25號公告”),Android系統已經形成完整的生態產業鏈,移動智能終端製造商、軟體開發商、終端使用者均對Android系統形成依賴性。終端製造商必須依據Android系統對產品進行設計開發。

25號公告顯示,移動智能終端作業系統市場是一個高度集中的市場。早在2011年四季度,Android系統已佔據73.99%的中國市場份額,彼時,諾基亞的塞班系統佔12.53%,蘋果的iOS佔10.67%,三者合計佔據97.19%的中國市場份額。考慮到Android系統超高的市場份額、移動智能終端製造商對Android系統的高度依賴性、Google公司雄厚的財力和技術開發能力,以及很高的市場進入門檻,當時,商務部即認定Android系統在移動智能終端作業系統市場佔據市場支配地位。

25號公告顯示,由於認為Google收購摩托羅拉移動具有排除、限制競爭影響,商務部決定附加限制性條件批准此項集中。Google應當履行的四條義務包括:(一)Google將在免費和開放的基礎上許可Android平台,與目前的商業做法一致。(二)Google應當在Android平台方面以非歧視的方式對待所有原始裝置製造商。

對於這兩項義務,自商務部決定之日起五年內有效。如果市場狀況或市場競爭發生變化,則Google可以向商務部申請變更或解除此2項義務。如果Google不再控制摩托羅拉移動,則此2項義務失效。五年期滿後,商務部可以繼續評估中國移動智能終端作業系統市場的狀況,並根據評估狀況依法作出決定。

隨後的2014年1月29日,聯想集團以29.1億美元收購Google旗下摩托羅拉移動集團全部股權。2014年12月1日,Google向商務部提出申請稱,2014年10月30日,聯想完成對摩托羅拉移動的收購,Google不再控制摩托羅拉移動,根據商務部2012年第25號公告,申請確認解除25號公告中的第(二)項義務。

商務部2015年1月6日發佈《關於解除Google收購摩托羅拉案部分義務的公告》,Google出售摩托羅拉移動100%股權後,不再生產智能移動裝置,但保留摩托羅拉移動的通訊技術專利。商務部決定同意Google申請,解除25號公告中的第二項義務。

但現在,距離25號公告發佈之時,已經超過五年,中國相關監管部門可以繼續評估,並作出新的決定。

十多年過去了,Android在全球市場份額仍佔據主導地位,尤其是在移動裝置領域。根據市場研究機構Counterpoint Research發佈的2024年一季度資料,Android在全球移動作業系統市場上的份額大約為77%。同一時期,Android系統在中國市場的份額為68%,這意味著,有大約68%的智慧型手機在中國市場運行的是Android系統。緊隨其後的是華為鴻蒙HarmonyOS,在中國的市場份額達到17%,而蘋果iOS系統則位列第三,為16%。

壟斷行為可能指向Android?

一位資深反壟斷人士指出,此次Google被市場監管總局立案調查,可能與Android業務的市場支配地位有關。在他看來,一方面,除蘋果和華為之外,幾乎所有智慧型手機品牌都必須向Google支付許可費才能在其裝置上使用Android系統。另一方面,也可能與Google限制中國廠商開發Android系統的衍生版(Android fork)有關。

此外,這位人士還表示,Android系統及所有的Google應用目前對華為不開放,對華為手機海外銷售影響巨大。

根據市場調查機構IDC於1月14日公佈的2024年全球手機出貨量榜單,中國多個手機品牌位居前列,前三名依次為蘋果、三星,和小米,傳音與OPPO並列第四,華為並未進入前五名。

但華為手機的全球市場份額在2019年一度達17.6%,曾僅次於三星,超越蘋果排名第二。在2019年5月,美國商務部以國家安全為由,將華為及其附屬公司列入出口管制“實體名單”,禁止美國企業向華為出售相關技術和產品。這一制裁行動隨後不斷升級,華為無法使用美本土技術相關元器件,同時無法再使用GMS(Google移動服務),這是Google為Android裝置提供的一套應用程式框架和服務‌,其中包含了Google應用程式商店,Google地圖,Google搜尋和其他一些功能。華為也不能再對以後的Android系統進行升級與最佳化。

華為消費者業務軟體部前總裁王成錄接受央視採訪時表示,“Google不讓華為用了以後,華為的手機到海外就沒法用了”。資料顯示,2020年,華為手機在多個海外市場的營收出現兩位數下滑,美洲地區下滑高達24.5%。時至今日,這一影響仍在延續。

2019年8月,華為發佈作業系統鴻蒙OS(HarmonyOS),並在2024年10月正式發佈了原生鴻蒙作業系統,實現全端自研。根據Counterpoint Research的資料,2024年一季度,鴻蒙作業系統在全球市場的份額為4%,並在中國市場超越iOS,成為第二大作業系統,佔比約為17%‌‌。

北京律師協會競爭與反壟斷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道可特律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林蔚認為,依據中國反壟斷法,Google對華為的做法涉嫌拒絕交易。

對此,林蔚認為,手機銷售是一個全球市場,雖然在中國大陸銷售的手機廠商只是基於Android系統開發自身的應用系統,並不需要預裝Google移動服務。但所有中國廠商手機出口的手機,其作業系統都是基於Android系統,並捆綁了GMS,這可能涉嫌捆綁銷售,該出口產品的系統預裝是在中國國內完成的,同時受該壟斷行為影響的是中國企業,最終損害結果地也在中國。他解釋說,“就好像民事訴訟中,被侵權人的所在地也視為侵權行為的結果地”。 (財經ThinkTa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