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中國商務部接連發佈三則公告,對26家美國實體/企業採取不同的管制措施。
商務部公告2025年第13號顯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製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決定將萊多斯公司等15家美國實體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單,並採取以下措施:
一、禁止向上述15家美國實體出口兩用物項;正在開展的相關出口活動應當立即停止。
二、特殊情況下確需出口的,出口經營者應當向商務部提出申請。
1、萊多斯公司(Leidos)
2、吉布斯和考克斯公司(Gibbs&Cox, Inc.)
3、監控研究公司(IP Video Market Info, Inc.)
4、SourceMap公司(Sourcemap, Inc.)
5、斯凱迪奧公司(Skydio, Inc.)
6、急速飛行公司(Rapid Flight LLC)
7、紅色六方案公司(Red Six Solutions)
8、護盾人工智慧公司(Shield AI, Inc.)
9、浩劫人工智慧公司(HavocAI)
10、尼羅斯科技公司(Neros Technologies)
11、Group W公司(Group W)
12、愛爾康公司(Aerkomm Inc.)
13、通用原子航空系統公司(General Atomics Aeronautical Systems, Inc.)
14、通用動力陸地系統公司(General Dynamics Land Systems)
15、宇航環境公司(Aero Vironment)
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公告〔2025〕5號顯示,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製裁法》等有關法律,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依據《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第二條、第八條和第十條等有關規定,決定將特科姆公司等10家實體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並採取以下處理措施:
一、禁止上述企業從事與中國有關的進出口活動;
二、禁止上述企業在中國境內新增投資。
1、特科姆公司(TCOM,Limited Partnership)
2、搖桿舵公司(Stick Rudder Enterprises LLC)
3、特勵達·布朗工程公司(Teledyne Brown Engineering,Inc.)
4、亨廷頓·英格爾斯工業公司(Huntington Ingalls Industries Inc.)
5、S3航空防務公司(S3 AeroDefense)
6、立方公司(Cubic Corporation)
7、文字礦公司(TextOre)
8、ACT1聯邦公司(ACT1 Federal)
9、埃克索維拉公司(Exovera)
10、扁平地球管理公司(Planate Management Group)
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公告〔2025〕6號顯示,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製裁法》等有關法律,依據《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有關規定,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決定於2025年2月4日將美國因美納公司(Illumina, Inc.)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現決定對該企業採取以下處理措施:
禁止其向中國出口基因測序儀。
上述公告自公佈之日起正式實施。 (半導體行業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