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財團:摩根家族的金融帝國


摩根家族是美國一個金融和銀行業王朝,於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在美國和世界各地變得聲名顯赫。家族成員經過幾代人積累了巨額財富,其中約翰·皮爾龐特·摩根(J·P·摩根;1837–1913)的成就最為突出。

摩根王朝

接下來,我們直接來看看摩根家族的發家史。摩根家族這一章的精彩之處在於,作者已經為我們做了很多準備工作,他頻繁地將摩根家族與羅斯柴爾德家族進行對比。書裡指出,摩根家族對於如何應對成功和增長有著與羅斯柴爾德家族截然不同的態度。羅斯柴爾德家族堅持他們的銀行只能是家族企業,不允許有外部合夥人參與,並且始終如一地遵守這條規則。然而,摩根家族的人數不足以維持這樣一個完全由家族成員組成的經營模式,同時他們也不視外部合夥人為外人。相反,他們認為需要這些外部合夥人的加入。

結果是,家族銀行逐漸轉變為一個沒有摩根家族直接參與管理的公司。在這裡稍作停頓,因為正如書中所討論的,摩根家族無法做到羅斯柴爾德家族所做的,僅僅是因為他們家族的人數不夠多。雖然記不清書中具體提到的另一個家族是那一個,但它揭示了一個道理:如果你想建立一個家族王朝,建議你擁有大量的孩子,比如8個、10個甚至15個。這是因為按照自然分佈的情況,除非你有很多孩子,否則其中一部分人可能對商業並不感興趣。

確實,書中明確表示,如果你想建立一個能長久延續的家族王朝,唯一的辦法就是要有許多孩子,然後還要說服你的孩子們也多生孩子。這是因為,在這些孩子中,可能只有一兩個會有與家族創始人相同的驅動力和熱情。所以,我相當確定即將談到的J.P.摩根的父親朱尼厄斯·摩根(Junius Morgan)我認為他只有兩個兒子。

當書中提到“孩子”的時候,在那個時代顯然指的是最佳化家族男性繼承人的延續。在我講到Junius之前,我想先談談Junius的父親。摩根家族的王朝之所以有趣,是因為實際的摩根公司並非由摩根家族的人創立。我們一會兒就會講到這一點。不過,確實有大量財富經過了好幾代人的傳遞。這意味著他們是成功的典範,展示了一個成功的案例:“嘿,我們是從約瑟夫·摩根(Joseph Morgan)開始的。他會賺很多錢,然後把一部分錢傳給他的兒子朱尼厄斯(Junius)。朱尼厄斯再賺更多的錢,然後把這些財富傳給他的兒子J.P.。

所以他們成功地繼承了一筆遺產,並將其發展壯大並傳給下一代。所以 J.P. 摩根,他的祖父,就是這個叫約瑟夫·摩根的人,他做了很多事情。但他最出名的是——他在房地產上賺了很多錢,但他也是安泰火災保險公司的創始人之一。所以約瑟夫·摩根是摩根家族中第一個有天賦和熱愛商業的人,然後,他把這種熱愛和對商業的熱情傳給了他的兒子。書中提到,最重要的是,約瑟夫讓他的兒子朱尼厄斯·斯賓塞進入商業領域。

在父親去世之前,朱尼厄斯已經有了10年的銀行業和商業貿易經驗。約瑟夫留下了一筆超過100萬美元的遺產,在這本書出版的時候,這大約相當於4000萬到5000萬美元,考慮到這是20年前的資料,現在的價值會更高。朱尼厄斯利用這筆資金去追尋更大的商業機會。這裡他做出了一個非常明智的選擇,他從美國搬到了倫敦,因為這是1854年時的世界商業中心。那時,倫敦作為全球經濟的主要樞紐,提供了接觸更大市場和更多資本的機會。這一決策對摩根家族後來成為國際金融領域的重要角色起到了關鍵作用。

在西方世界,顯然倫敦是當時的商業中心。朱尼厄斯搬到了倫敦,並將他的兒子J.P.摩根送到法國和德國接受教育。在我以前關於摩根家族的討論中,我曾提到過我認為朱尼厄斯是所有摩根家族成員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一位。這正是一個例證,展示了如何在一個多代人的時間跨度裡,實現從地方性、區域性、全國性到國際化的非典型突破,從而建立起一個全球性的家族財富。對我來說,朱尼厄斯似乎是最具驅動力的。這裡我們有證據顯示這一點。他出發時就明確了自己的目標,“我要建立一個王朝”。

從一開始,朱尼厄斯就有著深遠的抱負。他打算建立一個王朝,並以兩個歐洲銀行家族——巴林家族和羅斯柴爾德家族作為自己的榜樣,這兩個家族均在這本書中有詳細描述。書中還提到了他的兒子J.P.摩根,指出J.P.的健康狀況總是令人擔憂。在他整個職業生涯中,需要通過間歇性的恢復和休息來彌補工作的消耗。他會進行一段高強度的工作後,緊接著是長時間的休假和幾個月的旅行。即便是在今天,如果你身處合適的行業中,依然可以通過這種“衝刺、衝刺、休息”的模式變得極為富有。

這與我們所討論的大部分創始人,即所謂的“磨工”,形成了鮮明對比。當讀到這部分內容時,我不禁想起了之前內容中對拉里·埃裡森所做的三部分系列描述。那是一個關於拉里·埃裡森的精彩傳記,《Softwar: An Intimate Portrait of Larry Ellison and Oracle》。埃裡森也表達了類似的觀點。他在這本書裡提到,比爾·蓋茲是“磨工”,而他自己更像是個“短跑運動員”。這裡引用一下拉里·埃裡森傳記中的一段話:“雖然他對甲骨文的技術總是充滿激情和專注地談論,但他並不具備讓比爾·蓋茲變得如此強大和令人敬畏的那種有條不紊的、毫不鬆懈的精神。”

據他自己所述,埃裡森並不是像蓋茲那樣的“磨工”。“我是一名短跑運動員。我休息,我衝刺,然後我再休息,再次衝刺。” 埃裡森因為容易對日常的企業管理流程感到厭倦而出名,他常常會休假,將公司的營運交給資深同事負責。在我看來,這種模式與J.P.摩根的工作方式非常相似。我認為他對經營企業的日常細節同樣感到厭倦。我記得他曾說過,在3個月或9個月內就能完成相當於一年的工作量,具體數字可能有些出入,但意思大致如此。

確實,我知道J.P.摩根至少每年會抽出3個月的時間休息,但這發生在摩根家族歷史的後期。這就是為什麼我認為摩根王朝的故事如此吸引人的原因之一,因為其真正的起點,並不包括從祖父約瑟夫和朱尼厄斯的父親那裡繼承的財富,而是來自於喬治·皮博迪。值得注意的是,喬治·皮博迪並不是摩根家族的一員。喬治·皮博迪是一位住在倫敦的美國人,在倫敦從事高品質的商人銀行業務。皮博迪會遇到朱尼厄斯,並邀請他接手自己的事業。我相當確定皮博迪的形像是一個吝嗇鬼。

據我之前的閱讀,喬治·皮博迪的生活方式極其節儉。假設他一年賺30萬美元,他只會用其中的3000美元生活,幾乎不花什麼錢。考慮到他沒有子女,他幾乎是像收養兒子一樣招募了朱尼厄斯加入他的事業。從這裡開始,可以說這是現代摩根大通銀行歷史的一個“前傳”。在2000年,大通曼哈頓銀行與J.P.摩根公司進行了合併,成立了摩根大通公司,這是一次對等合併而非直接的現金收購。這標誌著該章節的結束。

這確實是一個絕佳的好機會,不僅因為Peabody 公司在英美貿易中佔據領先地位,而且Peabody 自己也在接近退休的年紀。在幾次商業往來中,Peabody 與朱尼厄斯·摩根相遇並對後者的工作非常滿意,因此在1854年邀請他成為合夥人。當Peabody 十年後退休時,公司改名為J.S.摩根公司。等到朱尼厄斯退休後,公司由J.P.摩根接手,這時公司名稱變更為J.P.摩根公司。這就是多年以後被大通曼哈頓銀行收購的那家公司。

我很喜歡作者指出的這一點,因為這正是我在幾年前閱讀摩根家族歷史時的感受。摩根家族的歷史傾向於對朱尼厄斯的職業生涯一帶而過,但正是他為家族在國際銀行業贏得了地位和名聲。他們的首次重大突破——正如我們之前提到的,你的競爭對手總是會在市場上留下空缺。朱尼厄斯非常明確地模仿了羅斯柴爾德家族和更早之前的巴林家族,以此來建立自己的家族事業。

當時,所有這些銀行家族都在英國活動,而英國是當時的全球金融中心。在1870年,普魯士與法國之間發生了一場戰爭,法國戰敗後急需大量資金進行重建。然而,包括巴林家族和羅斯柴爾德家族在內的主要英國銀行家對這種由於法國臨時政治局勢帶來的機會持懷疑態度,因此他們選擇不參與。朱尼厄斯則表示,“好的,我願意接手。” 就這樣,J.S. 摩根公司站了出來,同意承銷這筆貸款。

因此,雖然有關這件事的細節還有很多,但我會直接講到重點。朱尼厄斯從這次意外的財富中賺取了一大筆錢,據估計,他通過這單交易獲得了大約相當於今天4.5億美元的收益。就像拿破崙戰爭後的羅斯柴爾德家族一樣,他現在感到自己在國際金融界成為了一個真正重要的參與者。並且,就像羅斯柴爾德家族當時的情況一樣,他發現那些老牌銀行家,包括羅斯柴爾德家族本身,並不願意輕易將地位讓給這個大膽的新來者,正如內森·羅斯柴爾德故事中所描述的情形。當時英國那些處於權力頂端的強大家族和企業主並不願意看到他們的地位受到這位年輕新秀的挑戰。我認為,經過一兩代人之後,朱尼厄斯扮演了內森·羅斯柴爾德那樣的角色。 (半呆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