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特休規定大解析:特休怎麼算?不想吃虧必看!

特休定義是什麼?勞基法特休天數怎麼算?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受僱滿一定年資的勞工享有「特別休假」(簡稱特休),天數依年資增長而遞增,目的在於保障勞工的休息權益。

勞基法特休定義

特休假是指勞工依法享有的有薪休假,適用於所有受《勞基法》保障的勞工,僱主不得以任何理由剝奪或變相拒絕特休權益。

一般情形特休天數計算方式

依勞基法規定,特休天數依據年資如下:

  • 滿6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3日
  • 滿1年以上2年未滿者:7日
  • 滿2年以上3年未滿者:10日
  • 滿3年以上5年未滿者:每年14日
  • 滿5年以上10年未滿者:每年15日
  • 滿10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給1日,加至30日為止

特殊情形特休天數計算方式

  • 離職再復職的員工:根據勞基法第 10 條規定:如果勞工離職未滿 3 個月就復職,不論重新簽約或是續約,年資都要合併計算。離職未滿 3 個月的員工,未滿3個月內如果復職之後還是可以保留原本的特休天數。
  • 時薪員工、兼職員工、工讀生: 依《勞基法》規定,只要符合年資條件,即便是非全職員工,也應按比例享有特休假。

特休勞基法常見問題一次看!

  • 特休最小請假單位是什麼?

雖然勞基法規定特休請假以「日」計算,但允許勞資雙方協商,以「半日」或「小時」為單位。雇主可考量實際情況,在勞動契約中清楚載明,
並經勞資雙方同意。

  • 員工在公司最忙的時間請特休,雇主可以拒絕嗎?

根據特休假規定,員工享有自由排定特休的權利,雇主原則上無准駁權。僅在勞基法第 38 條第 2 項所列的「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因勞
工個人因素」之情況下,雇主才能與員工進行協商。

特休假是勞工的基本權利,了解其計算方式與適用規範,才能保障自身權益,避免不必要的勞資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