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話怎麼說來著:“不靠譜的媽媽給不靠譜開門,不靠譜到家了!”,今天我要來說說,現在的法國,究竟能有多麼荒唐和不靠譜!這一陣子,全法國最火爆的新聞是:被人非法佔屋,結果被判刑罰款的居然是房主,而且還被警局告誡不許再接近她自己的房子。真的是太誇張,諷刺,原來“沒天理”,不僅可以是形容詞,也可以是事實!法國是個很各色的國家,在意識形態上,一直都高度不統一,各說各的理,但這次真的是犯了眾怒,所有人都在支援房主Karine Lellouche,強烈譴責政府。《巴黎人》在X上報導有一百一十萬的播放量,對法國來說,這流量是真的潑天的連Karine自己都說:“制度站在我的對立面,但人民站在我這一邊。”(“L’institution est contre moi mais les citoyens sont avec moi.”)誰承想,在有生之年,居然能看到幾千年來人類社會根基瓦解:不再保護財產私有制,這事兒其實一點也不可笑,細思極恐,背後嗖嗖的冷。這事是這樣的。房子是Karine父親的遺產,父親去世後,一直都空著。法國遺產稅很高,遺產程序也很複雜,不過,這不是今天的主題。總之,她只能把房子賣掉,用來付遺產稅。Karine被佔的房子當她找到一個願意購房的房產公司後,發現房子被佔了,而且有一段時間了,因為佔屋人還自己找電力公司拉了電線,安裝了上網的光纖,明擺著要長住。很多法國人都相信,在房屋被佔48小時內報警的話,警察就會直接介入驅逐。事實上,甚至連法國司法部都已正式確認:不存在任何一條法律規定“超過48小時就不能報警驅逐非法佔屋者”,無論是48小時之內還是更長時間,發現屋子被佔,你都需要報警,提交證明檔案,並等待結果。Karine趕緊報警,但沒用。因為佔屋者說,他來的時候,房門是開的,他沒使用暴力手段。此時,只有兩條路可選:A、向省長申請緊急驅逐。B、聘用律師,走正常法律程序驅逐,這樣的話,兩三四五年,都很常見。2023年7月23日法國全民議會通過新版反佔屋法向省長申請緊急驅逐,是法國2023年由當時的執政黨議員堯姆・卡斯巴裡安(Guillaume Kasbarian)牽頭,新修改過《La loi anti-squat》(《反佔屋法》)設定的,就是為了可以更快速地驅逐佔屋者。可問題是,無論是所謂48小時報警驅逐還是讓省長下令緊急驅逐,其中,最關鍵的點就是:被佔的房子是否為該房主的主要住宅(résidence principale)。“主要住宅”是個很法國的概念,在法國一個人可以擁有很多套房子,但每個人只能擁有一個“主要住宅”,因為主要住宅,在貸款購買還是售賣方面,會有一定的政府支援和減稅。雖然法國曾經出現過,出門度假回來自己住宅被佔了的情況,但那真的太少見了,絕大多數被佔的屋子,都是像Karine這樣,是很久沒有人去過的空屋子。既然被佔的不是主要住宅,就不屬於加急的範圍,同意還是拒絕,要看省長自己了。現在絕大多數佔屋者,都是沒有合法身份的偷渡或者流竄人員,為了逃避制裁,會有意帶著老人和孩子,省長下令驅逐之後,還需要再給他們安置。曾出現過佔屋者被驅逐,留下十幾個孩子變成無家可歸的人,孩子做錯了什麼?我刷到一個視訊,就是警察們把一窩十幾個佔屋者從一個被佔的房子驅逐出去之後,直接送酒店去了,這不僅是錢的問題,還有人員,地方,都是很令人頭疼的事。能想像麼,這是巴黎市政廳廣場除此,法國那種發了幾百個帳篷,組織偷渡人群去巴黎市政府門口示威幾個星期的“傻子”社會組織,是一把把遍地都有,如果在驅逐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都會被抓住大做文章。這也是巴黎市政廳廣場省長雖然位高權重,也不過是在混口飯。所以,根據每個省,驅逐的力度相差很大。反對驅逐的人所以,Karine的請求被拒絕了,理由是無法證明佔屋者是使用暴力手段進入屋子。是否使用暴力入侵房子,這也是驅逐佔屋者一個複雜的錨點。因為佔屋人進入時,房主一定是不在場的,而以法國的水平,給這種空房子安監控的房主,基本也是沒有的,所以房主沒辦法證明這個佔屋的人,用暴力手段進入屋子。即使門鎖被換,門窗損壞,但也有可能是,有小偷來過,走的時候沒有關門呢?糾結暴力手段,因為法國的“佔屋者”,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說,分成兩類:1,沒有租房合同,沒有約定,像Karine這種,被不認識的陌生人非法強佔;2,有租房合同或約定,但不支付租金,且到期不走的老賴。像Karine這種被陌生人非法強佔,雖然近年來數量有所上升,但還是少數,而在法國,租房不付租金的老賴,真的太多了。不能說每個月,但每年,我都能聽到身邊朋友遇到房客不付房租的事情。雖然都是佔屋不付錢,但從法律層面上來說,兩種的處理方式是不同的。後者因為有過合同或約定,就是擁有了“居住權”,處理起來更麻煩,只能去法院走司法程序。所以這也是警方一定要房主證明佔房者使用暴力手段的主要原因之一。因為出現問題之後,大多數佔屋者都會咬定說,房主同意讓我住,才把門打開的,或我每個月都給了現金的,可對警方來說,怎麼才能知道,房主和佔屋者之間,到底有沒有約定,是不是房主反悔了?總之,被省長拒絕之後,Karine十分崩潰,她覺得被國家拋棄了,要我說,這並不是“覺得”,而根本就是。而且當初她要賣房子是為了付遺產稅的,她真的等不了那麼久。這時有人在網路上聯絡她,說5000歐,我幫你把佔屋人搞走。明知道有風險,但Karine真的別無選擇,於是決定鋌而走險。這個中間人拿了5000歐,找了兩個流浪漢,一個人給了200歐,然後這兩個流浪漢去Karine的房子裡,跟佔屋人打了起來,是佔屋人報了警。後續就是Karine因“暴力共犯”被判刑罰款,還被禁止接近自己房子,而佔屋人繼續住在Karine的房子裡。其實,本來波爾多法院還曾建議判Karine3年監禁,罰5000歐的,但隨著這件事在社會上的發酵,最後判得比建議輕很多。對司法絕望,自己想辦法驅逐佔屋人,Karine可不是第一個,現在有越來越多的法國房主,明知犯法,但還是用自己的手段去處理佔屋的問題。這又怪誰呢?當政府和法律,不再能保護一個公民合法權利的時候,每個人就會用自己的辦法,去尋找公平,這是多麼可悲的事實。有個在馬賽的年輕人,不想連累朋友,就自己拿著手機支架,在全程錄影的情況下,把被佔屋門踹開,把佔屋人的東西都收了起來。重新換了鎖,在門上留了個條說:想要東西的話,給他打電話。當晚佔屋人跟他聯絡,表示要拿東西,並離開了他的房子。並不是繞過法律,自己解決就會有效,以惡打惡結果可能出現人身傷害,或者更難控制的場面。專門購買被佔房屋的房屋中介現在法國甚至衍生出了專門購買被佔房屋的房屋中介,很低的價格購買被佔的房子,或者走司法程序,或者想辦法把佔屋人趕出去,再把房子賣出去,從中獲利。我看到一個南法的十幾平的小房子,甚至只買了1000歐,因為對於房主來說,把被佔的房子買到,損失的金錢,但甩掉的是麻煩。畢竟房子被佔,對房主來說,損失的遠遠不只是房租。被佔的房子,基本都成了這樣子,為了避免引起不適,我就不放更多圖了比如已經有里昂的房主發現有人佔了她常年不用的車庫,用來製毒,總之,在房子被佔期間,裡面所有發生的問題,吸毒、賣淫、殺人、火災、水災……都是房主的責任。司法程序特別慢,基本上幾年走下來,即使拿回房子,整個房子也就爛掉了,否則呢,難道你還指望著佔屋人給打掃衛生,修修補補,購買保險麼?這也是Karine最後找到的辦法,她以降低了8萬歐元的代價,賣掉了那所充滿了她兒時記憶的房子。房子明明是自己的,可被人非法佔據,卻還要不回來,這件事真的是十分荒誕;房子明明是自己的,房客拒不付房租,也無法驅逐,這件事就是十二萬分離譜。對了,法國還有個冬季保護法則,即使司法程序走下來了,每年11月到第二年3月,也不能驅逐不付房租的房客,幸好對強行佔屋者,並不適用於這個法則。更可笑的是,現在連政府低租金住房(HLM)機構,都要在房子空了之後,做一系列的保護,防止被佔。即使作為政府機構,他們也無法申請保護。出現這個問題,主要原因是,法國法律的基礎,是保護財產私有制,但也保護生命權和居住權,當這些權利出現在面對面的時候,究竟那一個該優先,才是公平的呢?這就是一個法律漏洞。因為國家機器越龐大越複雜,越想要保護到每一個側面,結果盲目地保護了那些鑽系統的蛀蟲,這個邏輯說起來,真的是非常不合邏輯,可就很荒唐的存在。而我想說的是,就是因為生活在全世界最安全的國家,我們才能帶著這種“天方夜譚”的心態去看待這則新聞,認可的一定要轉發給家人朋友感同身受一下!這種不可思議,本身就是一種被保護的幸運。 (盧璐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