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採用快速推進方式通過穩定幣法案

5 月 21 日,香港立法會二讀通過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穩定幣法案》,標誌著香港在成為全球數位資產和金融創新中心的目標上邁出關鍵一步。

圖片來自香港立法會網站

該法案於2024年12月6日在憲報正式公佈,並於2024年12月18日提交一讀,為穩定幣發行方建立了全面的牌照和監管框架。其旨在維護金融穩定、加強投資者保護,並確保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競爭力。

法案委員會的快速推進方式

立法會議員、法案委員會主席邱達根( Duncan Chiu )強調了法案的快速進展。該法案委員會由15名成員組成的小組負責推動立法工作。邱表示:“我認為最有趣的是,當我們在小組進行辯論和討論時,美國實際上也在推進他們自己關於穩定幣立法的‘Genius 法案’。我們密切關注美國的討論,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召開了法案委員會會議,因此對於這樣一項綜合性法案,我們確實很快就完成了審議。”

該法案在一讀和二讀之間修改極少,此前經歷了2024年12月啟動、2025年3月初結束的諮詢期。立法者和監管機構與行業利益相關者密切合作,確保立法既全面又務實,在符合國際標準的同時滿足本地市場需求。

隨著《穩定幣法案》預計於今年晚些時候生效,行業參與者現在有了明確的監管路線圖。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將對詳細要求進行進一步磋商,過渡性安排將有助於現有和潛在發行方適應新制度。

在收到行業觀察人士的祝賀後,邱進一步解釋稱:“這是一項重要法案,我們還有幾項法案即將推出,將涉及虛擬資產託管人(VA Custodian)和虛擬資產場外服務(VAOTC)等事宜。”

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Christopher Hui )對法案通過表示歡迎,他說:“該條例遵循‘相同活動、相同風險、相同監管’原則,側重以風險為本的方法,以促進穩健的監管環境。這不僅符合國際監管要求,也為香港虛擬資產市場奠定了堅實基礎,進而推動行業可持續發展,保護使用者權益,並鞏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余偉文(Eddie YUE)表達了同樣的觀點,並指出:“該條例建立了以風險為本、務實且靈活的監管制度。我們相信,穩健且適配的監管環境將為支援香港穩定幣及更廣泛數位資產生態系統的健康、負責任和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利條件。”

《穩定幣法案》允許潛在發行方進行的操作

新法規為穩定幣發行方及相關服務提供商提供了明確路徑。以下是該法案允許的內容:

針對穩定幣發行方的關鍵條款:

牌照要求:任何希望在香港發行以法定貨幣為參考的穩定幣(FRS)或與港元掛鉤的穩定幣的實體,必須獲得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牌照。

  • 資格: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和認可機構(如海外銀行)均可申請牌照。
  • 業務範圍:該法案涵蓋在香港發行穩定幣的實體、在香港以外發行與港元掛鉤的穩定幣的實體,以及香港金融管理局指定的其他活動。
  • 營運職責:持牌人必須滿足贖回、儲備資產管理和審計要求的最低標準。
  • 治理:關鍵人員——控制人、行政總裁、董事和穩定幣經理——的任命需事先獲得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同意。
  • 發售限制:只有持牌實體或獲許可的發售方,方可向公眾提供穩定幣,但需符合進一步條件。
  • 執法:香港金融管理局有權進行調查、強制執行合規要求,必要時可任命法定管理人監管陷入困境的持牌人。

處罰:未經許可的穩定幣活動將面臨重罰,包括最高500萬港元的罰款和最長7年的監禁。 (Blockwi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