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幾位朋友寄來Section 899的詢問。
想瞭解Section 899的一些細節,推薦大家直接閱讀一些律師事務所和會計事務所的評論。
這裡我引用一段MWE的:
擬議的第899 條引入了一項美國附加稅,可能影響來自對美國企業徵收美國認為不公平稅收國家的投資者。重要的是,該提案旨在作為一種外交談判工具,旨在說服外國政府撤銷或避免採用美國認為不公平或具有域外效力的稅收,包括低稅利潤規則(UTPRs)、數位服務稅(DSTs)和轉移利潤稅(DPTs)。然而,如果按草案通過且未能實現目標稅的撤銷,該規則可能會增加密切持股公司、超高淨值家庭、家族辦公室、跨國公司和主權投資者的稅負。
我再給大家翻譯一下,那就是只要我認為你的稅制不合理,對美國不公平,那你就要改,如果你不改,我就加你的稅。
那如果加的話,加多少?針對什麼收入加?
附加的起始稅率為5%,每年增加5%,四年後封頂為20%。
美國來源的被動收入(FDAPI):包括來自美國來源的股息、利息、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標準預扣稅率30%可能升至50%。
需要密切關注美國財政部的評估報告,看看有那些國家會被認定為不公平(歧視性)稅收國。
財政部將維護並發布一份季度更新的轄區名單。一些可能受此規則影響的主要轄區和地區示例包括歐洲大部分地區、亞太地區(如澳大利亞、印度、韓國和日本)、加拿大以及中東地區(如沙烏地阿拉伯、阿聯酋和卡達)。 (MWE)
如果最終稅率生效,那麼手上持有美元資產的外國投資者——主權基金、避險基金、家辦、個人都會面臨稅務成本上升。 (智堡Mikk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