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國際香港:穩定幣監管新政將推動香港數位金融市場創新與發展

2025年5月21日,香港立法會通過了《穩定幣條例草案》,標誌著香港成為全球領先的為法幣穩定幣(Fiat-Referenced Stablecoins)建立全面監管框架的司法管轄區之一。條例透過清晰的許可證制度、嚴格的儲備資產要求和持有人贖回保障,旨在促進穩定幣市場的健康發展,同時平衡創新與風險管理。我們認為該條例對香港數位金融市場帶來正面影響,香港的監管新政將顯著推動本地穩定幣市場的成長,並有望鞏固其作為全球數位金融中心的地位,吸引國際發行人和投資者,同時為區域經濟發展注入新動力。

·PART-ONE· 市場現狀

穩定幣市值從2016年初的98萬美元激增至2024年底的1,980億美元,在交易、支付和去中心化金融中有著重要地位。香港憑藉監管優勢和沙盒項目,正積極打造亞洲數位資產交易中心,吸引全球發行人和投資者。

穩定幣(Stablecoins)是加密資產(crypto-assets,或稱為虛擬資產virtual assets)的一種,與其他大部分並無資產支援的加密資產不同,穩定幣一般錨定或參考單一或多種資產以維持其價值。近年來,穩定幣在市場日益興起,穩定幣的市值由2016年初的約98萬美元,成長至2024年末的約1,980億美元。

穩定幣主要分為法幣抵押型、加密資產抵押型、演算法型三種。法幣抵押型由法定貨幣1:1支援,即法幣穩定幣,是目前的市場主流;加密資產抵押型則由其他加密資產超額抵押;演算法型穩定幣透過智能合約維持價格穩定。這些穩定幣在加密交易、跨境支付和去中心化金融(Decentralized Finance或DeFi)中提供價格穩定性和流動性,但其快速成長也帶來儲備透明度、流動性風險和系統性風險等挑戰,促使全球監管機構加強監管。

香港政府致力發展香港成為全球虛擬資產樞紐。雖然本地發行的港元錨定穩定幣尚未普及,但香港金融管理局於2024年3月啟動的「穩定幣發行人沙盒」計畫吸引了多家機構參與,包括京東幣鏈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圓幣創新科技有限公司、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安擬集團有限公司、香港電訊(Hong Kong Telecommunications (HKTcommunications (HKT) Limitedmunications)

香港穩定幣市場的成長潛力得益於全球市場的快速擴張和香港的監管優勢。全作為亞洲領先的國際金融中心,預計在《穩定幣條例草案》的推動下,香港市場吸引力將進一步增強,吸引更多全球發行人和投資者參與。

·PART-TWO· 監理框架

香港於2025年5月21日通過的《穩定幣條例草案》建立了全球領先的法幣穩定幣監管框架,透過許可、儲備和贖回要求促進市場健康發展。與歐盟和新加坡等地區相比,香港的專案監管更具針對性,鞏固其數位金融中心地位。

2025年5月21日,香港立法會通過了《穩定幣條例草案》,由香港金融管理局負責實施,針對法幣穩定幣制定了全面監管框架。該條例旨在透過嚴格的許可制度和合規要求,促進穩定幣市場的可持續發展,其核心內容包括許可要求、儲備資產、贖回權利、銷售限制及過渡安排等面向。穩定幣發行人需取得香港金融管理局牌照,繳足股本最低要求為2,500萬港元或其穩定幣流通量的1%,以較高者為準,以確保發行人具備足夠的財務實力。同時,穩定幣需1:1錨定高品質、流動性強的資產,並存放於受監管的託管機構,以保障價值穩定性。穩定幣持有人享有無條件以面額贖回的權利,零售投資者只能購買持牌發行人的穩定幣。條例預計於2025年12月前生效,設6個月過渡期,允許業界調整合規流程。

全球其他主要司法管轄區已經或正在建立監管框架以規管法幣穩定幣發行的情況如下:

歐盟:《加密資產市場規例》(MiCA)[ Markets in Crypto-Assets Regulation 或MiCA;Regulation (EU) 2023/1114]於2023年6月29日正式生效,其中穩定幣相關規定於2024年6月30日起開始適用,整體框架於20241年生效。 MiCA將穩定幣分為電子貨幣代幣(e-money tokens或EMT,錨定單一法幣)和資產參考代幣(asset-referenced tokens或ART,錨定多種資產)。 MiCA適用於所有加密資產,範圍較廣,其中對穩定幣的具體要求與香港類似,包括要求發行人持有1:1儲備、提供贖回保障、遵守反洗錢合規和發行人許可等。

新加坡:自2023年8月起,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實施了單一法幣掛鉤穩定幣(single-currency stablecoins或SCS)監管框架,適用於錨定新加坡元或G10貨幣的穩定幣,要求發行人持有低風險、高流動性儲備資產,並在5個工作天內完成贖回。該框架早於香港和MiCA的穩定幣條款生效時間,但範圍限於單一貨幣穩定幣。

英國:2023年11月,金融行為監理局和英格蘭銀行聯合發佈了穩定幣監管提案,重點關注法幣支援的支付用穩定幣。提案要求發行人獲得金融行為監理局授權,穩定幣需完全由高流動性資產支援,確保持有人可隨時按面值贖回,並禁止支付利息,以與商業銀行貨幣在穩定性、法律權利和治理方面達到相同標準。 2025年4月29日,英國財政部發佈了《2025年金融服務和市場法(受監管活動和雜項規定)(加密資產)令》[ Financial Services and Markets Act 2000 (Regulated Activities and Miscellaneous Provisions) (Cryptoassets) Order 2025]的草案,預計該框架將於2026年生效。

美國:2025年5月19日,參議院通過了《GENIUS法案》[ Guiding and Establishing National Innovation for US Stablecoins Act]的程序性投票,該法案即將進入全院表決階段。 《GENIUS法案》是為支付穩定幣(payment stablecoins)的監管提案,規定穩定幣發行規模小於100億美元的,由州級監管機構管理;發行規模超過100億美元的,由聯邦儲備系統和貨幣監理署聯合監管。法案要求穩定幣1:1錨定美元或高流動性資產,發行人需每月提交流動性報告、公開儲備資產組成等確保透明度;同時,發行人必須確保持有人可隨時按面值贖回穩定幣,並要求遵守反洗錢等合規規定。

與全球其他主要司法管轄地區相比,香港的專項監管更具針對性,條例的實施將顯著提升香港穩定幣市場的吸引力。清晰的監管框架預計將吸引全球發行人申請香港牌照,推動港幣錨定穩定幣的開發。此外,嚴格的合規要求將增強市場透明度和投資者信心,為香港成為全球穩定幣發行與交易中心奠定基礎。

·PART-THREE· 科技應用

區塊鏈技術在代幣化債券的應用廣泛,全球多邊銀行和企業積極試行數位債券。穩定幣在債券發行中的應用仍處探索階段,其高效結算與跨境支付潛力或可能降低交易風險,但穩定幣的儲備透明度、穩定性和監管合規性仍將影響其在債券發行中的信任程度。

雖然將穩定幣用於債券發行尚處於探索階段,但其中的分散式帳本技術(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在債券發行中的應用正在興起,特別是在代幣化債券(Tokenized Bonds)領域。

分散式帳本技術是一種去中心化的資料記錄技術,允許多個節點共享和同步相同的數位帳本,無需中央機構,涵蓋多種實現方式。而區塊鏈(Blockchain)是分散式帳本技術的一種具體形式,資料以煉式區塊(blocks)結構組織,透過加密和共識機制(例如權益證明)確保安全和一致性。代幣化債券是數位債券的一種,透過區塊鏈發行和管理,提供更快的結算速度、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透明度。

近年來,全球多家多邊銀行、地區政府及大型企業都嘗試發行代幣化債券,市場對相關技術的應用反應活躍。

從信用評級的角度來看,使用傳統或區塊鏈的債券發行方式通常不會直接影響發行人的信用評級,信用評級主要評估償債環境、發行人的財務狀況及償債能力等基本面因素。採用區塊鏈技術或可能帶來成本節約和降低交易風險,增加市場信心,但仍需關注發行人的技術實施能力以全面評估潛在影響。未來,如將穩定幣用於債券發行,穩定幣的儲備透明度、穩定性和監管合規性將可能影響其在債券發行中的信任程度。

總結

香港於2025年5月21日通過的《穩定幣條例草案》為法幣穩定幣建立了嚴謹的監管框架,彰顯其作為全球數位金融先鋒的決心。該條例透過明確的許可制度、儲備要求和贖回保障,顯著提升市場透明度與投資者信心,預計將推動香港穩定幣市場快速成長,並吸引國際發行人與資本流入。區塊鏈技術在代幣化債券中的應用或可能帶來成本節約和降低交易風險,增加市場信心。未來,穩定幣的儲備透明度、穩定性和監管合規性將可能影響其在債券發行中的信任程度。我們認為,憑藉領先的監管環境與技術優勢,香港正穩步鞏固其作為亞洲數位資產交易中心的地位,進一步吸引國際發行人和投資者,為區域金融一體化與全球市場發展注入新動力。


(大公國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