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力落實一次性擴崗補助。對吸納16歲-24歲登記失業青年就業,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並足額繳納三險的企業和社會組織,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
每人不超過1500元的一次性擴崗補助,階段性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為每名困難畢業生推薦3個以上優質崗位,發放社會保險補貼……7月9日,中國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大穩就業政策支援力度的通知》(下稱《通知》),提出7方面政策舉措,著力穩就業、穩企業、穩市場、穩預期。
這份《通知》提出,加力落實一次性擴崗補助。對吸納16歲-24歲登記失業青年就業,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為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3個月以上的企業和社會組織,按照每人不超過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底。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上年末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餘備付期限不足1年的統籌地區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國家統計局資料顯示,5月,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為5%,比上月下降0.1個百分點。5月,全國城鎮不包含在校生的16歲—24歲勞動力失業率為14.9%,比上年同期高0.7個百分點;全國城鎮外來戶籍勞動力失業率為5%,比上年同期高0.3個百分點。據悉,2025屆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規模預計達1222萬人,同比增加43萬人。此外,智聯招聘發佈的《2024中國新型靈活就業報告》顯示,從2019到2024年,中國新型靈活就業的招聘規模在勞動力市場的份額呈顯著增長態勢,新型靈活就業的招聘職位數佔比從8.4%增至15.2%。這說明,高校畢業生和農民工兩個群體的就業值得關注。
《通知》要求,擴大社會保險補貼範圍。重點行業領域的中小微企業與重點群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為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按照個人繳費額的25%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為1年。補貼由企業申請,申請期限至2025年12月底。企業領取補貼後,要盡快發放給符合條件的勞動者。
《通知》還提出,支援企業穩定就業崗位。擴大穩崗擴崗專項貸款支援範圍。同時,加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力度。上年末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餘備付期限在1年以上的統籌地區,可對相關企業提高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比例,其中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由不超過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最高提至不超過90%,大型企業返還比例由不超過30%最高提至不超過50%,政策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底。
此外,實施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相關企業生產經營確有困難的,可按規定申請階段性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通知》要求,加大以工代賑實施力度。擴大以工代賑政策覆蓋範圍和項目實施規模,指導地方在縣域範圍內謀劃實施一批城鄉融合發展中小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農業農村中小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充分挖掘工程建設、服務保障、建後管護等各環節用工崗位,廣泛吸納相關失業人員、返鄉農民工等群體就業。
《通知》要求,深入實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訓行動,優先組織相關失業人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鼓勵各地將相關失業人員中有提升技能意願的青年、農民工納入技工院校招生範圍,適當放寬招生年齡限制。指導技工院校開設先進製造業、生活服務業等領域急需緊缺專業,鼓勵技工院校與企業合作開展訂單定向培養班、企業冠名班培養。
此外,《通知》要求,完善困難畢業生實名幫扶機制。省級教育部門彙總並向本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供尚未落實畢業去向的困難畢業生資訊,建立“一對一”實名幫扶台帳,有針對性地為每名困難畢業生推薦3個以上優質崗位。困難畢業生離校前,由教育部門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共同開展就業幫扶、推薦崗位資訊;離校後,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未就業的困難畢業生建立實名幫扶台帳,提供“1131”就業服務(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職業指導、3次崗位推薦及1次培訓或見習機會)。
《通知》要求,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對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滿1年、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按時足額發放失業保險金,代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費,按規定兌現價格臨時補貼等待遇。對生活困難的失業人員及家庭,按規定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範圍。 (財經五月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