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觀點|川普要求揭示平權行動的真相

他要求高校提交資料,證明自己未從事種族歧視。

最高法院之所以花了這麼久才在兩年前的“學生公平錄取訴哈佛案”(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 v. Harvard)中最終禁止在大學招生中考慮種族,一個原因是大法官們此前一直相信高校管理者的說法。川普政府不打算重蹈這一錯誤。

川普總統上周簽署的一份備忘錄,指示凡接受聯邦資助的高校必須向教育部提交招生資料,以確保各校沒有規避2023年的該項判決。

目前高校已被要求就其錄取的學生向政府提交某些資料。現在,它們還將被強制提交關於申請者的詳細資訊。

據這份備忘錄稱,“高校招生資料的匱乏——再加上‘多元化聲明’以及其他顯性與隱性的種族替代指標的氾濫使用——持續引發關於在實際操作中是否使用了種族因素的擔憂。”各族裔的大多數美國人都支援最高法院的裁決,而政府也明白,招生過程的不透明會破壞公眾信任。“美國的學生、家長和納稅人理應對我們國家的高等院校抱有信心,相信它們正以公平與誠信來招募並培養下一代。”

在“加州大學董事會訴巴基案”(Regents of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v. Bakke,1978年)的具有控制效力的意見中,大法官劉易斯·鮑爾(Lewis Powell)認定,按數值配額劃定的種族指標違憲,但為獲得多元化的學生群體之目的,可以在招生過程中將種族作為一個考慮因素。到了“格魯特訴博林格案”(Grutter v. Bollinger,2003年),法院維持了這一所謂的“多元化”理由,繼續對名校關於其“狹義定製”使用種族因素的主張給予高度尊重。多數意見由大法官桑德拉·戴·奧康納(Sandra Day O’Connor)撰寫:“我們相信法學院的承諾,即它‘最希望能找到一種種族中立的招生公式’,並將在可行時盡快終止其以種族為導向的招生項目。”

與此同時,高校千方百計將遴選過程置於公眾視野之外。20世紀90年代,喬治城大學(Georgetown University)教務處的一名學生內部舉報者發現,黑人學生被法學院錄取時,其學業資質顯著低於白人學生。多方說法稱,當這一結果在學生報紙上刊出後,喬治城方面下令收繳了所有印刷版。

當“學生公平錄取組織”(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起訴哈佛及其他名校歧視亞裔申請者時,它要求獲取用於遴選過程的資料。即便可以刪去姓名、住址等個人資訊以保護隱私,這些學校仍以招生流程屬於“商業機密”(trade secrets)為由,拒絕交出與亞裔錄取相關的資訊。

在證據開示程序中,哈佛被迫披露其隱匿的資訊,而這些資料印證了長期以來許多反對種族優待者的懷疑:黑人申請者僅因其種族背景就獲得了顯著的錄取加成,而亞裔申請者則因其族裔而受到不利對待。還被揭示的是,哈佛等名校在其使用種族數值配額的問題上一直在撒謊。

為原告擔任專家證人的法律學者理查德·卡倫伯格(Richard Kahlenberg)寫道:“在2014年訴訟啟動之前,哈佛錄取的新生中,亞裔美國人的比例一直穩定在18%到20%之間。訴訟提起後,隨著哈佛因反亞裔偏見而受到嚴格審查,亞裔錄取比例穩步上升。到2027屆(2023年錄取)時,亞裔美國人的比例已上升至30%。”鑑於上述歷史,川普政府保持持續警惕是有道理的——它告訴我們,不能指望高等教育官員自覺落實種族中立的招生政策。

種族優待的支持者擔心,如果讓高中成績和標準化考試分數等客觀指標在招生中佔據主導,名校校園的種族多樣性將會受損。考慮到亞裔和白人學生在學業表現上往往優於黑人學生,這種情況至少在短期內可能發生。但為了讓校園在種族上“看起來”更均衡而降低標準,並不會真正幫助黑人學生,更多是在將他們當作審美意義上的“擺設”。

當學生所處的同輩群體在學業資質上與其相近時,他們在大學往往表現得最好。若在 SAT 分數以及其他客觀衡量指標上存在顯著差距,則可能導致更低的成績和更高的輟學率。此結論對所有人都成立——無論你是黑人、白人、明星運動員,還是院長的女兒。

既然說到這裡,總統先生,何不再向那些接受聯邦資金的學校施壓,要求它們公開為捐贈者子女和校友子女預留了多少名額? (一半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