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央行行長拉加德呼籲歐盟立法者要求境外穩定幣發行方提供保障措施,並建立等效制度,以防範儲備金擠兌風險。
當地時間周三,歐洲央行行長克里斯蒂娜·拉加德表示,歐盟立法者應要求境外穩定幣發行方提供保障措施,並建立健全的“等效制度”,以防範其在歐盟持有的儲備金出現擠兌風險。
歐盟已經推出了全球最嚴格的加密資產監管框架之一,規定與官方貨幣掛鉤的穩定幣必須100%由儲備資產作為支撐。
但拉加德強調,立法者應確保無論是在歐盟境內還是境外發行的穩定幣,都必須遵循同樣的高標準,也就是所謂的等效制度。
她在一場監管會議上表示:“歐洲立法應確保,除非其他司法轄區建立了健全的等效制度,並在歐盟與非歐盟實體之間的資產轉移上設立保障機制,否則此類安排不得在歐盟運行。”
她補充道,這同樣凸顯了國際合作的重要性,沒有全球範圍內的統一監管標準,風險總會尋找監管最薄弱的環節。
拉加德聲稱,由於地緣政治分裂、氣候變化、數位化創新正在重塑金融資金的流向和運行管道,全球金融體系越來越不穩定,監管難度也越來越大了。
在同一場會議上,義大利市場監管機構代表Federico Cornelli則強調,歐盟的監管規則必須明確規定,加密貨幣(包括穩定幣)在任何金融交易中都不能被視為法定貨幣。
Cornelli表示:“只有歐洲央行發行的歐元才是法定貨幣,這一點必須讓所有公民非常清楚。”
作為歐元區銀行的最後貸款人及其主要監管者,歐洲央行同時也肩負著歐盟整體金融穩定的職責,與各國監管機構共同協作。
拉加德指出,根據歐盟的《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條例》,無論穩定幣是由歐盟內還是境外機構發行,持有人都可以選擇在任何司法轄區進行贖回。
她警告稱,這意味著,一旦出現擠兌,投資者很可能傾向於在歐盟贖回,因為該地區的儲備要求更為嚴格。然而,歐盟內部的儲備可能不足以應對這種集中性的“拋售潮”。
“在發生擠兌時,投資者自然會更願意在保障最強的司法轄區贖回,這極有可能是歐盟,因為監管條例還禁止收取贖回費用。”拉加德說,“但歐盟持有的儲備未必足以滿足這種集中湧現的需求。” (財聯社矽谷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