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川普政府向九所主要大學發出信函,註明簽署一份「協議」。據《紐約時報》報導,該協議除其他事項外,將要求這些大學凍結學費五年,限制外國學生入學大學生,並遵守關於性別的特定規定。
該協議還要求大學禁止任何懲罰、貶低保守派思想的行為,甚至包括針對保守派思想的暴力行為。
作為交換,這些大學將獲得“財政積極福利”,包括“且意義重大的聯邦撥款”。學校被警告稱,如果“放棄聯邦福利”,他們可以自由選擇不同的路線。白宮一位高級顧問表示,政府希望將這項協議擴展到所有高等教育機構。
這就是赤裸裸的敲詐勒索。
毫不誇張地說,美國高等教育的未來要求所有大學都拒絕這項協議。如果有任何學校屈服,所有學校都會面臨巨大壓力而紛紛屈服。唯一的解決方案是團結一致,集體抵制高等教育的這種控制意圖。
川普總統試圖通過將這項協議作為與學校達成的協議,繞過政府的立法和司法分支。憲法或聯邦法律沒有授權總統單方面這樣做。最高法院已經明確表示,國會可以對聯邦撥款設定條件,只要這些要求是合憲的、清晰說明的,並與該項目的目標相關,且不會過度強制。而川普的協議卻在每一項測試中都失敗了。
2012年最高法院關於《平價醫療法案》的裁定解釋了川普提案為何過於強制,因此是違憲的。在那起案件中,最高法院裁定,《平價醫療法案》(即奧巴馬醫改)在大體上是合憲的。但它宣判該法案的一項條款違憲,即要求各州擴展其醫療補助項目,否則將失去所有聯邦醫療補助資金。
沒有州被強制接受聯邦醫療補助資金(就像沒有大學被強迫接受聯邦資金用於其研究和項目)。然而,最高法院仍然認為,強迫各州作出這項選擇是違憲的。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在多數意見中形容這如同將“槍頂在頭上”和“脅迫”各州。政府提出的協議與此極為相似,過於強制,不容接受。
此外,憲法法學的基本原則違憲條件學說明確規定,政府不能將獲取福利的條件與受益人放棄憲法權利掛鉤。而這正是該協議所要求的。它要求大學實質性地禁止任何被認為是懲罰或貶低保守思想的行為,這實際上踐踏了言論自由的權利。
《第一修正案》的核心在於,政府不能利用其權力歧視任何表達的觀點。然而,該條款正是如此,它以不同的方式對待保守思想與自由思想。任何限制貶低某一思想的行為顯然是違憲的;人們始終有權對思想表示異議,即使是使用強烈的語言。 (與「貶低」類似,「保守」的定義模糊不清,留給政府成員任意解釋的空間。)
我看過協議的副本,注意到它還以另一種方式違反了《第一修正案》:要求大學制定政策,禁止「所有大學員工,作為大學代表的身份,」迴避「與社會和政治事件相關的言行,除非外部事件直接影響大學。」很難想像這不是在試圖明確限制言論自由。
要求遵循政府關於性別的定義顯然是進一步邊緣化跨性別學生的做法。它也很可能是非法的,因為最高法院已裁定,聯邦法律中禁止性別歧視的規定(例如就業歧視法案)禁止基於性別認同的歧視。
除了該協議中的違憲方面,還有它令人憎惡的要求,即乾涉學校的自治權。協議的每個方面都試圖決定通常由每所大學獨立做出的決策——這是專制國家對高等教育的控制特徵。
作為一名在學術界長期從教的教授和院長,看到大學以這種方式放棄自由令人毛骨悚然。事實上,如果這些大學中的任何一所屈服,很難想像政府接下來會試圖要求什麼。
我們早已從經驗中學到,試圖安撫惡霸只會讓局勢變得更糟。如果大學開始向川普的非法協議妥協,實在難以想像高等教育將如何恢復。 (一半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