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利多!中國六部門聯合發佈!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工業和資訊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服務能力“三年倍增”行動方案(2025—2027年)》(以下簡稱《行動方案》)。

《行動方案》明確,將通過持續健全充電網路、提升充電效能、最佳化服務品質、創新產業生態,進一步提振消費信心,促進電動汽車更大範圍內購置使用。到2027年底,在全國範圍內建成2800萬個充電設施,提供超3億千瓦的公共充電容量,滿足超過8000萬輛電動汽車充電需求,實現充電服務能力的翻倍增長。

加快補齊農村充電設施建設短板

在空間佈局方面,目前城市充電服務保障能力相對充足,但農村地區充電設施建設尚不均衡。為補齊農村充電設施建設短板,《行動方案》明確,到2027年底,在尚未建設公共充電站的鄉鎮行政區至少新增1.4萬個直流充電槍,其他地區根據需求進一步擴大建設規模,實現農村地區公共充電設施全面覆蓋。

在設施功能結構方面,目前中國公共充電設施平均功率僅45.5千瓦,尚不能有效滿足節假日高速公路、城市熱點地區等快速補能場景的充電需求,《行動方案》明確要在重點城市、高速公路服務區加快大功率充電設施規劃建設,進一步最佳化設施功能結構。

《行動方案》明確,開展交流充電設施、服役8年以上老舊設施、800伏以下電壓平台充電設施的更新改造。直轄市、計畫單列市、省會城市重點推動大功率充電設施規劃建設,適時打造具有示範作用的大功率充電應用城市和應用場景。到2027年底,全國城市新增160萬個直流充電槍,其中包括10萬個大功率充電槍。

《行動方案》提出,到2027年底,在高速公路服務區(含停車區)新建改建4萬個60千瓦以上“超快結合”充電槍,鼓勵建設大功率充電設施。除高寒高海拔地區外,其他高速公路服務區均應具備充電能力。

提高私人充電設施建設規模

《行動方案》明確,提高私人充電設施建設規模。新建居住區要按規定在固定車位全部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滿足直接裝表接電要求。既有居住區要因地制宜補充充電設施,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完整社區建設等工作增設充電設施,提升公共充電服務能力和私人車位建樁比例,同步開展配套供配電設施改造。

《行動方案》提出,推廣居住區“統建統服”模式。研究推廣由營運商“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維運”居住區充電設施的“統建統服”模式,實現居住區充電樁“有人建、有人管、可持續”。面向電動汽車滲透率高、接入容量受限、私人樁建設存在制約的小區開展試點。到2027年底,打造1000個“統建統服”試點小區,實現私人充電樁接入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持續擴大車網互動試點範圍

《行動方案》提出,持續擴大車網互動試點範圍。紮實推進首批車網互動試點建設,建立協同推進和跟蹤評價機制,充分發揮電力市場分時價格訊號引導作用,探索市場化車網互動響應模式。組織電網企業、虛擬電廠(負荷聚合商)等開展區域級、省級、城市級車網互動應用場景實測。完善新能源汽車和充換電場站對電網放電的價格機制,推動車網互動資源聚合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到2027年底,車網互動規模化應用試點範圍有效擴大,新增雙向充放電(V2G)設施超5000個,反向放電量超2000萬千瓦時。 (金融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