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中國調整部分商品關稅稅率稅目

中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佈《2026年關稅調整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將自2026年1月1日起實施。

為增強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聯動效應,擴大優質商品供給,2026年對935項商品實施低於最惠國稅率的進口暫定稅率。

  • 一是推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促進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降低壓力機用數控液壓氣墊、異型復合接點帶等關鍵零部件、先進材料的進口關稅。
  • 二是助力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降低鋰離子電池用再生黑粉、未焙燒的黃鐵礦等資源性商品的進口關稅。
  • 三是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助力加快建設健康中國,降低人造血管、部分傳染病的診斷試劑盒等醫療產品的進口關稅。
  • 此外,為增強國內大循環內生動力,根據國內產業發展和供需情況變化,在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承諾範圍內,取消微型電機、印花機、硫酸等商品的進口暫定稅率,恢復實施最惠國稅率。

為服務科技發展和技術進步,支援循環經濟和林下經濟發展,2026年增列智能仿生機器人、生物航空煤油、林下山參等本國子目。調整後,稅則稅目總數為8972個。

為持續深化經貿合作,促進區域融合發展,2026年根據我與34個貿易夥伴簽署的24項自由貿易協定和優惠貿易安排,繼續對原產於上述貿易夥伴的部分進口貨物實施協定稅率。

為促進與最不發達國家的經貿合作,幫助最不發達國家發展,2026年繼續給予43個與我建交的最不發達國家100%稅目產品零關稅待遇;根據亞太貿易協定以及我與有關東盟成員國政府間換文協議,繼續對原產於孟加拉國、寮國、柬埔寨、緬甸的部分進口貨物實施特惠稅率。 (山東衛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