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尼阿波利斯一條普通街道上,一段旁觀者拍下的短視頻把一個執法瞬間定格成爭議核心:一名聯邦移民執法人員站在車輛前部側面開槍,車仍在緩慢向前移動,車輪角度看起來並未朝向他。
幾小時後,國土安全部發布了另一段角度的視頻,顯示這名執法人員在發動機仍運轉時向車前方移動。部門的說法是,他是在“防禦性射擊”,因為司機把車當作“致命武器”試圖撞人;而一些現任與前任部門人員則說,他們受訓內容恰恰強調避免在這種情形下進入車頭和車輛潛在行進路徑。
這起周三發生的槍殺案中,被擊中的人是蕾妮·妮可·古德(Renee Nicole Good)。同一周,俄勒岡州波特蘭還發生了與移民執法相關的車輛槍擊,造成兩人受傷。它們並非孤例。 《華爾街日報》透過法院文件、機構新聞稿和槍枝暴力資料庫等公共記錄,識別出自去年7月以來共有13起聯邦移民執法人員向平民車輛開槍或朝車內射擊的事件,至少8人中彈、確認2人死亡。記錄顯示,只有一名平民攜帶隱蔽武器但從未拔槍,至少5名中槍者是美國公民;另有多名聯邦人員報告受傷。公開影片僅涵蓋其中4起,其餘影像要麼被保護令封存,要麼執法機構在媒體請求後仍未公開。
國土安全部表示,13起案件中使用武力“均屬正當”,並至少在6起案件中以“襲擊聯邦官員”起訴涉事平民,但其中3起後來撤訴。部門發言人特里西亞·麥克勞克林(Tricia McLaughlin)在收到《華爾街日報》列出的事件清單後回應稱,在“危險情形”下,執法人員運用訓練保護自己、同僚與公眾。她的聲明與部門更宏觀的判斷一致:這些槍擊發生在更密集的街面執法之中,尤其與車輛相關的接觸顯著增加。
把爭論從個案拉遠一步,問題變成了一條可重複的升級路徑。對那4起公開影片最完整的案件,《華爾街日報》採訪了現任與前任移民執法人員、警務訓練者與參與警務手冊制定的研究人員,試圖還原從「攔車」到「開槍」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結論並不依賴“你是否看過視頻”,因為它描述的是一組在畫面裡反復出現的動作序列:先圍堵,再貼近,再強行開門或砸窗,隨後車輛試圖脫離,人員追車、抓住車門把手或進入車輛路徑,最後在車輛移動中開槍。
第一步通常被稱為“圍堵式攔截”,也就是執法車輛從前後左右封住目標車的去路。多名警務研究者指出,大多數執法機構把這種動作留給高風險重罪攔截,例如明確懷疑對方持槍。參與聯邦執法訓練中心教學的南卡羅來納大學教授杰弗裡·阿爾珀特(Geoffrey Alpert)說,如果要圍堵,車輛應當“保險桿貼保險槓”,不給目標車任何可移動空間,相當於直接讓車輛失能。但在4起影片中,有3起圍堵留下了可逃逸的空隙:明尼阿波利斯案的兩個角度都顯示車前仍有出口;加州聖貝納迪諾的一起案件中,司機得以右轉離開;芝加哥郊區的一起案件裡,後方未封死,車輛能倒車退出。
第二步是靠近車體並採取「侵入式動作」。影片顯示,執法人員常在引擎仍在運轉時貼近車門,這正是訓練裡被反覆強調要避免的狀態,因為它把人員送進車輛突然啟動時最危險的半徑。前海關與邊境保護局局長吉爾·克里利考斯基(Gil Kerlikowske)說,相關訓練的目的是讓人員遠離風險點;南卡羅來納大學法學院教授、前警官塞思·斯托頓(Seth Stoughton)則把抓門把、拉門、伸手入窗、抵抗窗稱為“侵入式動作”,它會把當事人推向並誘發抵抗窗戶。兩起案件裡,執法人員在靠近後幾秒內就砸碎車窗。
第三步出現在車輛試圖離開之後。至少3起影片裡,人員徒步追車,甚至在車動起來時仍抓著車門把手或貼近車身。前北卡警官、現從事警務課程開發的喬恩·布魯姆(Jon Blum)把這稱為「警務101」:引擎在轉時,不要站在車前,也不要進入車輛潛在路徑。影片裡,明尼蘇達案中有人持續抓著門把,另有人似乎向車前方移動;伊利諾伊州富蘭克林公園的一起案件裡,執法人員在車輛倒車時抓住車門把手。國土安全部在後者的表述中稱目標人員「把車朝執法人員開去」。
第四步是開槍,而「開槍的合法閾值」在這類場景中最容易被戰術位置推著走。報告所引用的現行國土安全部政策要點是:車輛逃離本身不足以構成使用致命武力的理由,除非司機對他人構成迫在眉睫的威脅;但如果一名執法人員處在車輛路徑上,對移動中的車實施致命武力可能被認為正當。換言之,當人員在混亂中進入車輛路徑,本就危險的幾何位置會在事後敘事中變成「開槍理由」的關鍵支點。
即便從「自我防衛」的框架出發,向移動中的車輛開槍也會製造新的公共風險。阿爾珀特提醒,一旦子彈擊中駕駛者並導致其失能,車輛可能變成失控的“無導引飛彈”,接下來會衝向那裡無法預測,街邊是否有行人或孩子也無法保證。富蘭克林公園案中,國土安全部的說法是涉事官員被車輛拖曳、擔憂自身與公共安全,因此「遵循訓練、使用適當武力」。但在訓練者看來,正是「貼近並抓住車門把手」這類前置動作,把局面推向了必須在瞬間做出生死判斷的邊緣。
這組影片之所以被《華爾街日報》當作「視覺調查」的核心證據,並不在於它能替代法庭上的事實認定,而在於它讓一條常被文字報告遮蔽的升級鏈條變得可見:當圍堵沒有真正讓車輛失能,執法人員更可能用砸窗、拉門等侵入動作去逃離控制;
通報同時指出,美國每天發生超過5萬次交通攔截,數十年的研究已形成相對成熟的安全標準;但一名前國土安全部官員說,在去年1月之前,聯邦移民部門並不經常執行交通攔截,也沒有像地方警局那樣系統訓練這一類街面互動。部門近月又為大規模驅逐招募了數千名人員並更新現場訓練,但一名現任ICE人員稱,新人優先獲得課程資源,而車輛攔截訓練被納入到什麼程度並不清楚。
在政治層面,國土安全部強調車輛衝撞威脅正在上升,稱2025年針對其人員的「車輛襲擊」同比翻倍以上,白宮發言人還說近幾周發生了超過100起「車輛衝撞聯邦人員」的事件。 但在戰術層面,影片呈現的卻是另一個悖論:執法姿態更強硬,控制卻不更徹底,距離更近、動作更急,留給雙方做出非暴力選擇的時間反而更少。於是,幾秒鐘就足以把一場車輛攔截推向槍擊現場,而爭議也隨之從「某一槍是否必要」擴展為「是什麼把這類場景變得更常見、更易失控」。(一半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