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房地產項目批地了?中國自然資源部權威回應

近日,中國自然資源部與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攜手頒布了《自然資源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進一步最佳化自然資源要素保障工作的通知》。

該通知明確要求,各省(區、市)需建構一套完善的新增建設用地與存量建設用地盤活聯動機制,確保年度新增城鄉建設用地的規模原則上不超過同期盤活存量土地的面積。

同時,新增建設用地將優先服務於重大項目建設和民生事業發展,原則上將不再用於經營性房地產項目的開發。這一政策出台後,被部分公眾誤讀為“未來房地產項目將不再獲批土地”。

針對此誤解,中國自然資源部於3月16日的例行新聞發佈會上,由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司司長孔維東進行了正式澄清:“檔案中所提及的新增建設用地原則上不用於經營性房地產開發,並不意味著房地產用地供應將全面停止。”

孔維東進一步闡釋,土地供應作為房地產市場穩健運行的關鍵一環,在當前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發生深刻變革的背景下,檔案著重強調的是要高效利用存量資源,實現“精準供給、優質供給”。各地需根據實際情況,科學把握供地節奏與時序,優先在區位優越、配套設施完備的區域佈局,以助力企業“獲取優質地塊、建設高品質住宅”,進而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居民生活質量。他舉例說,近期部分城市通過有效盤活存量閒置土地,成功打造出一批配套齊全、宜居宜業的優質地塊,這些地塊在土地市場上備受青睞。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則分析指出,市場之所以出現“停止供地”的誤讀,主要源於對“新增建設用地”與“房地產開發用地”兩個概念的混淆。實際上,房地產開發用地主要來源於存量建設用地(如舊城改造、低效用地再開發)以及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範圍內通過公開出讓方式獲得的土地,這些土地並不屬於新增建設用地的範疇。即便存在少量通過新增建設用地(如農用地轉用)來實現供地的情況,其佔比也極低。

孔維東最後強調,當前,中國城鎮化處理程序正由高速增長階段邁入穩定發展階段。當前,城市發展處理程序正經歷著深刻變革,逐步由大規模增量擴張的發展模式,轉向以存量提質增效為主導的新階段。自然資源部深入領會並切實貫徹黨中央作出的這一關鍵性論斷,緊密圍繞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做優增量、盤活存量”要求,將統籌存量與增量建設用地作為推動城市實現更新、邁向內涵式發展的關鍵著力點,同時作為促進房地產市場高品質發展的重要手段,致力於打造高品質的人居環境,切實增進民生福祉。

其一,強化存量對增量的調控作用。城市建設用地涵蓋兩大類別,一類是通過徵收轉用方式形成的新增建設用地,另一類則是經由舊城改造、低效用地再開發以及收回收購閒置土地等途徑盤活的存量建設用地,這兩類用地共同構成了支撐經濟社會發展的土地資源基礎。在統籌存量與增量綜合供地的過程中,需秉持精打細算的原則,充分利用每一吋土地資源。除能源、交通、水利等單獨選址項目外,各地年度新增建設用地的規模不得超過盤活存量土地的面積,簡而言之,即“盤活一畝存量土地,方可新增一畝建設用地”。通過存量與增量的協同配合,既能有效防止城市出現無序擴張、“攤大餅”式的發展態勢,又能推動城市發展模式從過度依賴新增土地向充分盤活存量空間轉變。

其二,著力最佳化土地資源配置。中國人口眾多、土地資源相對稀缺的基本國情,決定了土地資源緊缺的局面在短期內難以得到根本性改變。在此背景下,土地要素的配置需綜合考量多方面因素,算好“三本帳”,既要兼顧市場效益,又要統籌國家發展大局以及民生福祉。要將有限的土地資源精準投放,確保“好鋼用在刀刃上”,優先將新增土地用於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民生事業發展。一方面,要加大對能源、交通、水利等重點工程的土地供給力度,同時保障新質生產力等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所需的合理用地需求;另一方面,對於與群眾日常生活緊密相關的城中村改造、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等民生項目,要進一步加大新增建設用地的支援力度。

其三,推動土地供應與市場需求高度適配。在統籌過程中,要妥善處理好有為政府與有效市場的關係,堅持“以需定供”的原則,積極主動地對接市場需求。到2025年,自然資源部積極協同財政部,指導各地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5400余億元,這些資金主要用於收儲存量閒置土地,以滿足高品質發展的需求,實現土地供應與市場需求的精準對接。為更高效地塑造出具備“純淨環境”與“優質條件”的用地典範,我們需採取一系列精準且有力的舉措。在此過程中,應全面激發並調動多元主體的參與熱情與積極性,鼓勵並支援土地用途的靈活相容與空間資源的復合高效利用。同時,對規劃調整機制及用途轉換規則進行系統性最佳化,確保其更加科學、合理且具有前瞻性。通過這些措施,我們將為補齊公共服務設施短板提供堅實支撐,進而打造出既符合市場發展趨勢,又能充分滿足群眾多樣化需求的優質空間產品,為社會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房地產那些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