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二十二號,美國移民局放出震撼炸彈,以下幾類人群必須回國重新申請綠卡,而不是像以前一樣待在美國就可以申請綠卡.
這條政策對美國的移民體系是一個徹底的顛覆。移民專業律師表示,對那些在美國有過非法滯留的人來說,一旦離開美國會觸發3年和10年禁止入境的禁令,意味著他們將很難拿到綠卡。
以下是官方檔案的翻譯:
華盛頓——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今日發佈了一份新的政策備忘錄,重申了以下事實:依據長期以來的移民法律及移民法庭裁決,尋求調整身份(即在美國境內申請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必須通過美國國務院駐外領事機構的“領事處理”程序,在境外完成申請。備忘錄指示移民官員,在裁定某位外國人是否符合資格獲得這種“特殊救濟”形式時,必須逐案審查,並考量所有相關因素及資訊。
“我們正在回歸法律的初衷,以確保外國人能夠正當、有序地利用中國的移民體系。自即日起,凡暫時身處美國並有意申請綠卡的外國人,除極特殊情況外,均須返回其本國提交申請。這項政策旨在確保我們的移民體系能夠按法律原意運作,而非變相鼓勵利用法律漏洞。當外國人從其本國提交申請時,便可減少我們在拒絕其居留申請後,不得不費力搜尋並驅逐那些選擇‘潛入地下’、非法滯留美國的外國人的必要性,”USCIS發言人扎克·卡勒(Zach Kahler)表示。
“非移民類外國人——例如留學生、臨時工作者或持旅遊簽證者——來到美國是為了短期停留,且具有特定的目的。我們的移民體系在設計之初,即預設了他們在訪問期滿後應當離境。他們的短期訪問不應被視為獲取綠卡過程中的‘第一步’。嚴格遵照法律行事,意味著絕大多數此類案件將由美國國務院駐外領事機構負責處理;這同時也騰出了USCIS本就有限的資源,使其能夠集中精力處理其他屬於其管轄範圍內的案件,其中包括針對暴力犯罪及人口販運受害者的簽證申請、入籍申請,以及其他優先處理事項。法律之所以如此制定,自有其充分的理由;儘管在過去多年裡,這項規定曾一度被忽視,但如今重新嚴格執行它,將有助於使我們的移民體系變得更加公平、高效。”
簡單總結:國會立法規定,在境內調整身份只是特殊情況下才允許,而不是一種普遍性。外國人申請綠卡必須通過領事館審查。
USCIS官員表示,將嚴格遵循法律文字和判例,在決定是否允許境內調整時,必須綜合考量申請人的入境目的、逗留時長、家庭聯絡、就業情況以及是否存在不可預見的特殊困難等因素。只有在極少數具備充分正當理由的個案中,才可能豁免返回原籍國的要求。
新政目的:移民局騰出空間處理非法移民. (康隆華人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