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沙烏地阿拉伯、土耳其和巴基斯坦簽署《麥加共同防務協議》,約定若三國中任何一國遭到武裝攻擊,即被視為對三方的共同攻擊。
協議簽署後,國際輿論迅速將其與北約集體防禦機制相比較,並引發對中東乃至全球地緣政治格局變化的廣泛討論。
01.
中東安全邏輯:從“外部依賴”走向“戰略自主”
過去幾十年,美國長期扮演中東地區最重要的外部安全提供者角色。然而,近年來中東國家對這一模式的信心正在動搖。
一方面,地區衝突持續不斷,傳統安全機制並未能夠徹底消除地區國家的安全焦慮;
另一方面,隨著國際力量對比變化和美國戰略重心調整,越來越多中東國家開始認識到,將國家安全完全寄託於單一外部力量,本身就是一種戰略風險。
從能力結構看,三國具有明顯互補性:沙烏地阿拉伯擁有雄厚經濟實力、能源資源和重要地區影響力;土耳其擁有較完整的國防工業體系和較強軍事力量;巴基斯坦則擁有龐大的軍事力量和戰略威懾能力。
因此,“麥加協議”首先應被理解為一種增強自主威懾能力、擴大安全戰略選擇的嘗試。這一協議的現實意義更多體現在戰略威懾和政治訊號層面,將其稱為“伊斯蘭版北約”言之過早。
這或許正是中東安全邏輯正在發生的最重要變化。
02.
中東地區安全體系:從美國主導到走向多元
如果說中東過去更多表現出“域外大國提供安全、地區國家接受安全”的模式,那麼現在正在逐步出現“地區國家主動塑造安全、域外力量參與其中”的新格局。
這一變化並不意味著美國會迅速退出中東,也不意味著美國的軍事和政治影響力已經消失,但美國已經越來越難以成為中東安全體系的唯一核心。
沙烏地阿拉伯與伊朗關係的改善就是這一趨勢的重要表現。中國促成沙伊和解後,地區國家對於通過外交手段緩解安全困境的信心有所增強。
“麥加協議”連接了海灣、西亞和南亞三個重要戰略區域。未來如果三國合作進一步向軍工、能源、交通、網路安全、無人機以及人工智慧等領域延伸,其影響就可能超越傳統軍事安全範疇,形成更加廣泛的跨區域戰略合作網路。
伊朗方面對協議的反應也值得注意。伊朗公開表示,沒有理由對三國的新安全協議感到擔憂,並認為如果地區合作具有包容性,有可能增強地區安全。
這說明,即使存在複雜的地區矛盾,各方也越來越意識到,中東真正需要的並不是新的陣營對抗,而是能夠降低誤判、增強互信和管控衝突的安全機制。
因此,“麥加協議”更值得從中東安全多極化而不是“新冷戰”角度加以觀察。其背後折射的是全球南方國家戰略自主意識的整體上升。
越來越多開發中國家正在尋求“不選邊站隊,增加戰略選擇;不依賴單一力量,擴大合作空間”的外交和安全路徑。這也是世界多極化處理程序在地區安全領域的一個具體表現。
03.
中東安全重構:為中國帶來新的戰略空間
對於中國而言,“麥加協議”的一個重大意義,在於中東地區正在出現更加符合中國和平發展需求的安全環境和戰略空間。
中國在中東沒有建立軍事同盟的意圖,也不尋求成為新的地區安全主導者。中國的核心利益主要集中在維護地區和平穩定、保障能源供應和國際貿易通道安全、深化經貿合作以及推動“一帶一路”建設等方面。
首先,這一協議有利於全球能源安全。中東是全球重要的能源生產和出口地區。地區國家擁有更強的安全能力和更有效的危機管控機制,有助於降低衝突外溢風險,為全球能源市場提供更加穩定的環境。
其次,有利於“一帶一路”合作。中東處於亞、歐、非交匯地帶,是能源、貿易和交通網路的重要樞紐。因此,一個更加穩定、自主、多元的中東安全環境,有利於中國與地區國家深化基礎設施、能源、數字經濟和產業合作。
再次,中東安全格局多元化也為中國發揮建設性作用提供了更大空間。中國與協議三國均保持較為密切的合作關係,這種廣泛的合作基礎,使中國更適合發揮“橋樑”和“平台”作用,而不是成為新的陣營競爭者。
從這個意義上說,中東安全格局的多元化,為中國倡導的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安全理念提供了更大的現實空間。
04.
中東安全治理的“中國方案”:從“陣營對抗”走向“共同安全”
“麥加協議”的未來走向,將決定其地區影響是正面還是負面:若淪為排他性軍事集團,就會加劇軍備競賽與安全困境;若發展為開放性合作機制,並將防務合作與外交對話、危機管控、經濟發展相結合,則有望成為地區安全治理的新探索。
從“安全依賴”到“安全自主”,從“陣營對抗”到“共同安全”,中東正在探索屬於自己的道路。中東不需要再來一個“誰領導誰”的安全體系,而是需要各國共同參與的地區安全架構。
這為中國參與中東安全治理提供了清晰坐標:歡迎戰略自主,反對陣營對抗;支援安全合作,反對排他集團;支援防禦能力建設,反對無休止軍備競賽。
貧困、失業、發展失衡和基礎設施不足,以及發展赤字等都是影響中東地區安全的重要因素。中國可以通過貿易、投資、能源、基礎設施和數字經濟合作,以發展紅利夯實和平根基;同時在反恐、海上通道安全、能源運輸保障和衝突政治解決等方面發揮建設性作用。
中國在中東的長期戰略價值,不在於成為軍事保護者,而在於做和平建設者、發展合作夥伴和地區對話促進者。中國能做的,是以更開放、包容和建設性的姿態,為這一處理程序提供更多和平與發展的空間。 (聚焦中國ChinaFoc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