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華被告!被索賠9999.9999萬人民幣

劉德華是幾代人的男神,然而今天他的名字再次刷屏,卻是因為一起兩年前的法律糾紛。


《掃毒2》被告抄襲

因認為影片《掃毒2》涉嫌抄襲成都環球博納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環球博納”)2006年拍攝的電影《完美情人》,2021年,環球博納將監製&主演劉德華及《掃毒2》的出品方公司、3名編劇等一共10名被告告到法院,要求索賠9999.9999萬元人民幣。



據上游新聞昨天(6月16日)報導,該案日前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進行了第二次正式庭審。環球博納董事長阿生表示目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本案的庭審已經全部結束,原告方當庭表示不同意調解,法院將擇日對本案宣判。


第二次正式庭審/轉自上游新聞,受訪者供圖


作為2019年暑期檔表現最亮眼的影片之一,《掃毒2》由香港名導邱禮濤執導,劉德華兼任影片監製和男主角,其他主演包括古天樂、苗僑偉等著名演員。影片上映後,不僅收穫了超過13億元的票房,還獲得香港電影金像獎、華鼎獎等最佳影片的榮譽,並角逐奧斯卡“最佳國際電影獎”。

環球博納起訴稱,《完美情人》設置的主角是4個男人:影片主要講述了男一梁風(阿生飾)、男二丁力、男三警察張強,以及男一、男二曾經共同擁戴的長者姚坤(義父)之間恩怨情仇的故事。

而《掃毒2》中的人物設置同樣是4個男主:男一餘順天(劉德華飾)、男二地藏(古天樂飾)、男三警察林正風(苗僑偉飾),以及男一、男二共同擁戴的長者余南(鄭則仕飾)。



環球博納民事起訴狀中的《完美情人》與《掃毒2》主要人物關係對比圖/ 轉自上游新聞,受訪者供圖

導演阿生表示,大部分香港警匪片中,“臥底”的真實身份通常都是警察。但《掃毒2》中卻將“臥底”身份設置為“想做好人卻在黑幫長大的人”,與13年前就在全國發行的《完美情人》完全一致。

此外,男一與男三第一次見面的場景也高度雷同,都是因為同一位女性才“偶然相遇”,甚至連演員出場順序都一樣:男一與女孩在場,男三後出場,完成二人首次交鋒。

除此之外,兩部影片在敘事結構、故事背景、人物關係、重要情節、結局表達、人物職業、拍攝表現手法、人物海報設計、片名設計、服裝設計等諸多方面均有重合。


《掃毒2》與《完美情人》海報對比圖 / 轉自紅星新聞,阿生導演供圖


今年2月1日,該案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已進行了第一次庭審。


劉德華方:一個愛情片一個警匪片,不可能抄襲

阿生向法院展示了95個證據,和近40分鐘的“抄襲對比視頻”,共16條、196點具體抄襲細節。被告劉德華未出庭,由被告劉德華特別授權律師代理出庭。

上游新聞記者了解到,被告方否認抄襲,並稱原告《完美情人》是“愛情片”,《掃毒2》是警匪片,不可能抄襲愛情片。

原告當庭提交了《完美情人》上海市公安局同意立項通知。


《好想再說我愛你》(原名《完美情人》)電視劇發行許可證/轉自上游新聞,受訪者供圖


為啥是99999999元?導演:原本是起訴的5億

至於為何提出索賠9999.9999萬元,離1億元僅1元之差?據悉,該賠償金額乃該案立案規定的最高賠償金額。

對於這個索賠金額,導演阿生解釋,“我們之前本來是起訴的5億。因為按照法律條款規定和這次被告的情節特別嚴重、性質特別惡劣的情況,應該賠償非法所得的1~5倍金額,也就是8億~20億。因法院管轄權的原因,才不得不調整為比1億少一元。”

另據了解,本次案件合議庭由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馮剛擔任審判長,馮剛法官審理過著名的“瓊瑤訴於正抄襲案”,對影視抄襲案件是國內首屈一指的專家法官。

目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本案的庭審已經全部結束,將擇日宣判。


律師怎麼說?

此事曝光後,網友議論紛紛。

有人支持合理維權,若有抄襲必須嚴懲;

有人覺得這樣的劇情人物設置比較老套,雷同很正常;

也有人質疑導演阿生在“蹭熱度碰瓷”,在為自己“炒作”。

據極目新聞此前報導,《完美情人》拍攝完成後並未通過全國院線進行上映,曾更名為《春天別戀》轉至線上播出。

而在豆瓣電影分享平台上,這兩個片名都有獨立詞條,其中,《春天別戀》顯示是2007年上線,《完美情人》則顯示是2016年上線。目前已有網友循跡而來,在兩個詞條下留言,質疑影片的索賠行為是“碰瓷”。


圖/ 豆瓣截圖


是否是碰瓷、炒作?

據紅星新聞報導,常年為影視行業提供法律服務的北京漢德律師事務所孫海天律師表示,對於網友質疑導演阿生及其公司的行為是否是炒作,要分兩方面來看。

如果是從法律層面來講,這不是炒作, “因為只要你認為別人抄襲你的作品,任何人都有權利去起訴,在法律框內去行使你的權利,正常的訴訟流程都要經過庭審,一審、二審之後才能見分曉。

但從社會層面來說,這或是一種炒作行為。首先就是原告的索賠金額,9999.9999萬元人民幣的高金額就會吸引到媒體、社會公眾的關注,如果是9萬元、99萬元,可能就沒有現在的曝光度與關注度;其次,把劉德華列為被告就是一種炒作,因為一個電影去告另一個電影,你是要去告著作權的權利人,而劉德華作為一個自然人,他是這部電影的演員,也是受僱於片方,這個案子在法律上屬於民事訴訟,理性的原告會在索賠金額上有所考量,且劉德華與片方只是勞務關係,卻被列為共同被告,他本人在著作權上是無關聯的,只是看中了劉德華老牌藝人的身份,用'劉德華'這三個字來消費。”


能不能單獨狀告劉德華?

因為劉德華成為被告,這起官司引發了廣泛關注。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黃春海律師表示,“就影片本身的製作行為來講,不管是他(劉德華)作為監製、製片、演員,還是一個職務行為,他個人如果沒有直接(參與劇本創作),比如說他作為編劇的話可能會有一個抄襲的行為,他如果只是其他的藝術上的職務的話,從我的理解來講是無需承擔個人責任的。

此前,某舞台劇也曾狀告國漫電影《哪吒之魔童降世》的導演餃子及影片出品公司侵權,在“人物設定、故事情節、其他要素表達”等方面抄襲了該舞台劇,但今年5月一審敗訴。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官網公佈的判決書顯示,因餃子只是電影的編劇、導演,並非著作權人,所以“不是本案適格被告”。因此,四川這家影視公司能不能以侵權名義狀告劉德華,取決於劉德華是否享有電影《掃毒2》的相關著作權,但目前《掃毒2》片方並未對此事作出回應。(21世紀經濟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