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
易烊千璽工作室發佈聲明:已委請律師開展維權工作,正告相關主體立即下線、停止傳播相關侵權劇集內容!
4月5日凌晨,易烊千璽工作室發佈聲明:近日,工作室發現部分網路平台傳播擅自使用易烊千璽先生肖像等生成的AI劇集,易烊千璽先生未曾參演相關劇集,也未授權第三方將其肖像等進行AI合成。現工作室已就前述侵權行為委請律師開展維權工作。同時正告相關主體立即下線、停止傳播相關侵權劇集內容,工作室將積極採取法律措施追究侵權主體的全部法律責任。據極目新聞報導,近日多位網友發帖反映,一短劇平台上多部AI短劇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使用AI合成技術盜用藝人易烊千璽的肖像及聲音。有網友上傳的視訊畫面顯示,一部名為《午夜公車:她捉詭超凶的!》的短劇中,出現了一名與易烊千璽肖像極為相似的演員,聲音也高度相似。網友發帖截圖在相關帖文評論區,多部短劇也被網友指出使用了相似手法,同樣涉嫌盜用易烊千璽的肖像,其中一部名為《騙我投個好胎?行,你們別後悔》的短劇熱度值接近7500萬。其他同樣疑似使用易烊千璽肖像的短劇畫面(圖源網路)上述幾部短劇均為AI生成短劇。目前,涉嫌侵權的畫面已被刪除或更改,但作品仍正常播放。4月4日,該短劇人工客服回應稱,已收到大量相關反饋,工作人員正在核實處理中。“因為AI短劇目前是新的類型,所以可能存在稽核方面的不完善,我們會盡力完善該類型的稽核。”客服表示,相關作品是否下架,需視後續版權方與稽核方的處理情況而定。“如果已經做出了整改並且版權方沒有追究,可能是不會下架的。” (新華日報)
單依純最該害怕的,不是李榮浩
這兩天,音樂人李榮浩攪動了“內娛”這一池春水,被很多人重新認識。3月29日起,他多次發文“連續質疑”歌手單依純,在演唱會上“強行侵權演唱”他的代表作之一《李白》。以個人身份“親自下場”、心直口快,不少人感嘆這種“活人感”難得一見。他的行動也的確有意義。《李白》被收錄於李榮浩的首張專輯《模特》中,發行於2013年。公開資料顯示,《李白》從詞作者、曲作者,到編曲和音樂人都是李榮浩。關鍵資訊是,《李白》在發行後不久,就成為了“爆款”金曲,不僅是在大家小巷傳唱,在行業內,它直接幫助李榮浩完成從幕後到台前的躍遷。單依純與《李白》的故事,則發生在去年的音樂綜藝《歌手2025》的舞台上。單依純出生於2001年,是《歌手2025》最年輕的參賽者,也是行業內被盛讚的最具實力與個人風格的新人歌手之一。單依純“重新演繹”的《李白》,在反響上褒貶不一,但其風格被認為很合“00後”或“10後”新生代聽眾的口味。值得一提的是,隨著“重新演繹版”的《李白》在去年走紅,單依純加入其中的魔性台詞“如何呢,又能怎”也隨之出圈。事件的微妙之處在於,在單依純演繹的《李白》火得紫紅時,作為創作者的李榮浩始終“保持緘默”。如今,沉默打破。李榮浩在此次質疑中表示,“(因為)你(單依純)在歌手節目中的翻唱,網上對於我本人調侃熱搜滿天飛,我保你萬全,順利登上神台,沒有回覆任何一字一句”,隨即是他的質問:“你是來報仇的?”作為原創方和原唱者,李榮浩對“重新演繹”的《李白》的評價,也終於在此次事件中補齊。李對單的改編版似乎很無語。“從和弦到律動,並無太大變化,把真鼓改成電鼓,我認為這不構成所謂的改編。”魔性的“如何呢,又能怎”被插入演繹中,則是一本書換了個書皮,本質內容沒變,“所以我不知道要評價什麼”。李榮浩的第一篇“質問文”不長,但是囊括了多個話題,從質問侵權,再到質疑動機,最後以唏噓結尾,用語嚴厲,情緒充沛,當中情感則頗為深沉、複雜。不過,核心事實卻是很簡單的,那就是:單依純確實侵權了。在中國,中國著作權協會(音著協)是代表著作權人、對大量的作品進行批次化管理、許可收費的角色。通俗來說,音樂人會將版權作品授權給音著協管理,一名歌手決定演唱某首歌,需向音著協提出申請、交錢,這個過程並不一定要聯絡版權所有人。但是,音著協的集體管理,僅覆蓋其管理作品的“一般性使用”,著作權人保留拒絕權。這就是李榮浩提到的,“我方已郵件形式,明確、客氣的婉拒了這個版權邀約案件”。李榮浩已經行使了拒絕權,單依純方的強行演唱,就構成侵權。30日凌晨,單依純方已就侵權行為在社媒上致歉,核心內容是,此次版權稽核、授權申請等工作“均由主辦公司全權負責”,她本人“之後才得知主辦方實際並未簽署《李白》的表演授權”。單依純道歉據此,單依純表示為自身“未親自核查授權檔案”的監督疏忽負責。在單依純公開致歉後,李榮浩似乎已經“翻篇”,稱“這個事暫且這樣”。他發文時特意強調,不需要賠償,“我要是想要錢,我從第一開始就會授權(《李白》)給你”。爭議翻篇,單依純的巡迴演唱會也將繼續進行,但是,單依純面臨的審視還遠未結束。單依純2026巡迴演唱會的開局不利,最可惜的一點是,這本該是單依純的一次“除舊迎新”的升級之路。去年12月28日,單依純全新專輯、也是她的“二專”《純妹妹》剛上線,此時距離她的首張專輯《勇敢額度》,已有3年之久。《純妹妹》專輯封面因此,“純妹妹2.0”巡迴演唱會,本是以新專為基礎,展現單依純的成長與最新成型的風格。對於疲軟已久的華語樂壇來說,單依純這樣兼具個人風格和商業價值的歌手,本也是值得被重視的力量。然而,隨著爭議話題的擴散,輿論不僅將單依純再次與綜藝版《李白》和“如何呢,又能怎”的魔性梗繫結而論,甚至進一步地,質疑單依純2026年巡迴演唱會的歌單中,大量歌曲為翻唱。30日,經媒體報導,“單依純在音著協的登記作品為0”的詞條登上熱搜。單依純的“創作人”身份受到了更多的質疑。客觀而論,上述質疑聲音中,有明顯失當的地方。例如單依純的2026巡迴演唱的歌單,以3月28日那場為例,共有27首歌曲,其中包括《李白》《舞孃》在內的明確為“翻唱歌曲”的有6首。剩下的21首,按公開平台資訊看,都可歸到單依純自己的正式發行作品裡,包含她的專輯曲、單曲、OST、合作曲和這次巡演新歌。實際上,在大眾傳播度上,給人“翻唱多、原創少”印象的問題,單依純團隊早有意識,並且一直力圖改變。2020年,單依純通過《中國好聲音》出道,《永不失聯的愛》令她成名,也作為代表作與她繫結了數年。有歌迷做過統計,在出道前兩年,她接連上了6檔綜藝節目,出了30多首翻唱歌曲。連單依純自己也意識到這個問題。據《人物》的專訪報導,發佈單曲《純妹妹》後,單依純開始堅定一件事:要唱自己的歌。但真正讓她下定決心的,是《珠玉》的出現,“有了第一個屬於自己的舞台”。這樣的決心,從大爆單曲《珠玉》,到3年磨一劍的“二專”《純妹妹》,一直延續到2026年初江蘇衛視跨年晚會。單依純在該晚會上連唱8首歌,除了《永不失聯的愛》和《君》,其餘6首都來自新專輯。那麼,既然表現出決心,又有具體行動,單依純為何仍然與《李白》或者“翻唱”的標籤所標記呢?或許正如單依純回答為什麼《永不失聯的愛》成為她數年的代表作一樣,2023年,她的回答是:“這不是我一個人能決定的”。的確,如今對一名歌手的塑造和商業化,早就不是音樂行業內部就能夠完全掌握的。單依純團隊的決心與行動,有目共睹。問題在於,短影片時代的傳播機制,並不總是獎勵這種轉向。今天一名歌手被公眾記住,越來越不只是靠專輯、樂評和完整演出,而是首先要經過碎片化傳播這一道入口。很多人接觸一首歌,並不是先完整地聽完它。歌先以“片段”的形式進入公共空間,作品才有機會以“整體”的面貌被回頭認識。可問題是,絕大多數人並不會回頭。因此,一首“大爆單曲”,實際上禍福相依。在大眾傳播的維度上,單依純與《李白》的繫結,比《永不失聯的愛》更加深刻,難以解開。這也意味著,單依純眼下的問題,更是一個行業的困境體現:短影片主導的傳播生態裡,歌手建立作品身份的速度,跑不過平台固化標籤的速度。另一方面,在短影片時代,流量就意味著一切,“誰唱火了”比“誰的創造”甚至更加重要。畢竟,前一類人吃飽喝足,後一類人無人問津,這一邏輯推演的極致,便是當下並不鮮見的“醜態”:網紅歌手拿不出一首原創,“巡迴翻唱”卻也場場爆滿,而且,此類演唱會的資訊也“僅粉絲可知”。單依純當然與“蹭唱式”的網紅歌手有天壤之別,如前文所述,網傳單依純演唱會“超過一半是翻唱”的消息明顯失實,是被情緒化放大的攻擊。只是,這也說明,單依純要拿回一個已經完成自我建立的作品型歌手的形象,還需繼續打破公眾認知。《李白》也好,《舞孃》或者其它被翻唱的曲目也好,雖然自帶流量,但這流量於她,已是難以承受之重。如果“流量為王”的思想繼續深入,過度貪戀流量紅利,恐怕才是真正的危機。對單依純如此,對音樂行業也如此。 (南風窗)
“自制張凌赫”爆火,已緊急暫停!
近日,某知名茶飲品牌,上線杯貼DIY功能,可以自發上傳圖片製作杯貼。但是活動上線後,不少網友在社交媒體曬出了自己DIY的,印有演員張凌赫照片的杯貼,相關內容在社交平台刷屏,引發廣泛關注。不少人在平台自發分享定製明星杯貼的教學,甚至還出現了劉宇寧、范丞丞、王安宇等藝人的杯貼。這些帶有明星照片的杯貼,並非官方聯名,均為粉絲自制。據報導,該茶飲小程序設有 “自訂福貼” 功能,頁面明確標註創作須知,禁止上傳侵犯他人肖像權、著作權等內容,使用者僅能使用範本或自行簡單繪畫。然而,不少粉絲通過第三方軟體,繞過稽核實現明星照片杯貼列印。二手平台上,有商家以1元打包50張明星照片圖案,還提供定製服務,遊戲、動漫形象也可按需製作。其中大量明星原圖出自專業攝影師,屬於受保護的攝影作品。目前,相關茶飲小程序的 “自訂福貼”功能已經下線!頁面提示:相關功能正在升級……商家免費“蹭熱度”?律師提醒有網友質疑,張凌赫等明星沒有跟該茶飲有商業合作,大量印製明星肖像的杯貼是否侵權。對此,江蘇蘇博律師事務所吳波表示:該行為已構成侵權。明星肖像權受法律保護,未經權利人同意,無論用於何種用途,均屬於侵權行為。商家試圖以“系使用者自主製作”為由推卸責任,本質是打法律擦邊球。商家在此次事件中實際獲利,且為使用者製作侵權肖像圖示提供了工具與物料支援,無論從主觀故意還是客觀行為來看,商家均涉嫌侵犯肖像權。也有網友呼籲粉絲提高版權意識:(中國新聞周刊)
霍啟剛:已經處理了幾千條,實在很讓人困擾!多位演員也是受害者
3月23日,霍啟剛在個人社交帳號上發文,稱自己的形象遭到AI盜用。現階段AI技術越來越發達,但是利用AI來傳播虛假資訊的行為也越來越猖狂,最近就有業界的一些朋友投訴,說有人未經同意就盜用他們的樣貌和聲線,製造假資訊、甚至放到商業用途。說實話,我自己也感受很深。剛剛過去的周末,又發現很多盜用我形象的AI視訊,他們提取了我的聲線、利用我的樣貌生成短影片,但是裡面的內容完全不是我的觀點,連我同事都說看了一段時間才發現原來是AI生成的,這樣的資訊實在是誤導觀眾。甚至曾經還有些短影片帳號利用我之前發表的關於描述香港情況的內容,進行二次剪輯製作,用來宣傳香港移民管道這類的內容,我很擔心有人因此上當受騙導致錢財損失。曾經有一次,我去內地考察,回程的時候在高鐵站看到我的肖像出現在一個品牌店舖的門面,但是我和這個品牌根本就沒有任何關聯。事實上,過去半年隨著AI技術的普及,這類情況越來越誇張,至今我已經處理了幾千條相關的假內容,還要安排同事專職跟進,每天都要投訴反饋,但是每天依然有非常大量類似的新發佈,實在是很讓人困擾。未來AI成本再降低的話,這類魚目混珠、甚至詐騙的手段只會更多、更猖獗,會嚴重影響個人聲譽和權益。科技的發展不應該以犧牲個人權益為代價,希望未來對這類虛假資訊的監管更加嚴格,也想提醒大家,在現在這種AI迅速發展和應用的時期,要更加注意甄別網路資訊,防止上當受騙。多位演員被侵權 部分平台開始限制“AI換臉藝人”多位演員曾是“AI換臉”的受害者。演員王勁松曾發文公開控訴其肖像和聲音被AI技術惡意盜用:太可怕了,視訊、聲音、口型完全看不出來真假。有網友反映某平台AI短劇使用了楊紫的臉。20日下午,楊紫工作室發文回應稱,某作品未經授權,利用AI換臉、深度合成等技術,擅自使用楊紫的肖像製作並傳播視訊內容的行為,嚴重侵犯楊紫合法權益。目前,楊紫工作室已委託律師對侵權內容進行取證,並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到底。還有名為《京華風雲》的短劇,不僅演員面容酷似肖戰,就連劇中服裝造型,也與肖戰在其主演的電視劇《藏海傳》中的扮相高度重合。2月12日,豆包旗下視訊生成模型Seedance2.0全端上線後,執行嚴格限制:禁止生成明星、公眾人物、網紅等真實人物肖像/視訊/語音。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羅娟表示,濫用AI換臉、聲音克隆主要涉及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條(肖像權保護)、第一千零二十四條(名譽權保護)。未經同意商用他人肖像、聲音,直接侵犯肖像權;若生成內容虛假誤導(如虛假代言、不當言論),會損害他人名譽權。拒絕“AI偷聲” 多名配音演員要求停止侵權除了“AI撞臉”以外,還存在聲音遭AI濫用的“AI偷聲”現象。近日,20多名配音演員通過社交平台公開發聲,要求停止侵權,相關話題同樣引發熱議。3月16日晚,電影《哪吒》內哪吒的配音演員呂豔婷發佈聲明:針對未經配音創作者授權,擅自採集、複製其聲音素材用於AI模型訓練、音色克隆,並非法使用合成聲音進行內容創作、商業變現的亂象頻發。該類行為嚴重侵犯創作者的人格權益與智慧財產權,擾亂了配音行業的正常創作秩序,也觸碰了法律紅線。隨後,《哪吒》中太乙真人的配音演員張珈銘也發佈聲明函,呼籲支援正版配音作品,抵制未經授權的AI仿聲內容,共同營造尊重原創、保護創新的良好網路生態。此前,邊江、張磊等多位配音演員相繼發聲,直指當下愈發頻繁的AI配音侵權行為。對此,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民法典》規定對自然人聲音的保護,參照適用肖像權保護的有關規定。《生成式人工智慧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第4項規定,提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服務,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和倫理道德,尊重他人合法權益,不得危害他人身心健康,不得侵害他人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和個人資訊權益。二創視訊使用AI配音,不屬於合理使用範圍,未經配音演員同意,已構成侵權。此外,聲音權保護不以商用為前提,只要未經許可公開使用即構成侵權。有業內人士認為,對於AI平台,要嚴格按照《生成式人工智慧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對圖片、視訊等生成式內容進行標識,對違法行為進行監控,發現違法行為應採取停止生成、停止傳輸、消除等處置措施。而對普通消費者而言,要避免侵權影音的傳播,避免承擔侵權責任。網友評論(新聞晨報)
AI侵權愈演愈烈!中國首部“AI生成內容合規”標準歡迎參與起草
近期,一場由AI深度合成技術引發的侵權風暴再次敲響了行業警鐘。某國家一級演員在微博平台控訴的其影視素材及公益禁毒短片遭到惡意“搬運”,侵權者利用極低門檻的AI合成工具,僅憑3分鐘視訊素材,便直接篡改其聲音與口型,生成高度逼真的虛假商業推廣內容。這種惡劣行徑,不僅嚴重侵犯了個人權益,更讓虛假資訊在商業環境中氾濫,徹底暴露了AIGC技術在下沉應用中深藏的巨大危害。從首例AI幻覺糾紛到如今極易上手的“換臉帶貨”黑產,隨著AIGC深入各行各業,風險隱患日益凸顯。面對防不勝防的技術濫用,建立一套系統化、可執行的內容合規與風險攔截底座,已成為所有入局企業不可迴避的必答題。基於此,由中國電子商會歸口管理、智合標准中心組織編制、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聯合起草的全國首個AI生成內容合規團體標準——《人工智慧生成內容合規管理指南》應運而生。本標準是一項面向企業實際應用AI場景的標準,系統規範了人工智慧生成內容在使用前、生成中和發佈後的合規要求,將合規要求轉化為可執行的管理流程與技術控制規則,並明確可核查、可驗證的合規判據,助力企業建立穩定、可落地的生成內容合規管理機制。在業務實踐中,多數企業雖高度重視合規,卻常面臨多重現實阻礙。AI應用場景高度多樣,從外部內容發佈到內部效率工具,其風險等級與管理需求各不相同,難以形成統一標準。同時,相關合規職責分散於法務、技術、業務等不同部門,缺乏有效協同機制,導致管理動作滯後於技術應用。此外,書面制度與實操系統之間往往存在脫節,企業在事後難以系統說明和證明自身已實施的合規管理措施。為此,本標準直面以上痛點,致力於提供一套系統化落地方案,通過以下四大核心路徑,將合規焦慮轉化為可控行動:01 建構“管理-業務-技術”三維一體架構,解決“責任虛化、流程脫節”問題。通過將組織職責、業務流程控制與技術實現要求深度耦合,確保合規責任穿透至每個業務環節與技術節點,實現從戰略到執行的全周期風險閉環管控。02 首創“最低技術實現基線”與量化判據,解決“技術合規無標可依”問題。針對內容標識、資料溯源、演算法偏見矯正等關鍵環節,提供具體、可測試的技術要求與驗證方法,為研發提供明確標尺,使合規評估客觀統一,促進技術與法務業務協同。03 打造“全鏈路”合規證據鏈,解決“出事難以自證”的舉證困境。系統性規範從資料輸入到內容發佈的全過程記錄與存證要求,指導企業建構結構化、防篡改的證據體系,大幅降低應對監管問詢與法律糾紛時的舉證成本與風險。04 提供配套實操工具範本,解決“制度落地成本高、效率低”問題。標準配套合規自查清單、評估報告範本等實用工具,將條款轉化為可即時上手的檢查項與工作流,顯著降低企業內部的轉化與培訓成本,確保標準價值快速生效。標準價值1 率先建立行業安全基線,樹立合規治理範本助力參編者自身針對生成內容合規建構前瞻框架,樹立“合規治理領先者”的良好形象,建立獨特的信任與競爭優勢。2 明確安全紅線,助力企業實現AI安全運用幫助參編者清晰掌握在具體業務中使用AI的合規邊界與禁止項,讓技術、法務與業務部門在面對各類AI工具時,能夠一致判斷“什麼能用、什麼停用”,從而在實際營運中真正達成安全、可控的AI應用。3 連結產業核心生態資源,搭建高端協作平台起草工作組匯聚了監管部門、科研機構等重要參與方。參與其中,是參編者與產業鏈關鍵夥伴進行前沿技術交流、探索業務合作、建構戰略生態的絕佳機遇。4 獲得官方平台展示,增強市場公信力參編單位及主要起草人將獲得中國電子商會頒發的參編證明,並在協會官方平台公示。這不僅是企業技術實力與行業責任感的有效證明,也為參與重大項目申報、提升市場競爭力提供有力支撐。為確保標準的科學性、先進性與實踐指導性,我們現面向全行業公開徵集起草單位與起草專家。我們誠摯邀請AIGC技術研發與服務商、內容生產與營運平台、AI大模型應用企業、律師事務所、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專業服務與支撐機構以及所有關注並致力於人工智慧生成內容合規的專業力量加入我們,共同參與這部重要標準的研製工作。 (AI寒武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