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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AI,德國人要控告你侵權
“德國法院判定OpenAI訓練資料侵權,形成司法判例標竿。2025年11月11日,德國慕尼黑地方法院裁定OpenAI侵犯GEMA成員作品歌詞版權。這標誌著德國首起“AI訓練階段侵權”司法判決,意味著AI與版權的灰色地帶被法律照亮。AI學習的邊界究竟何在?歐洲會成為AI監管秩序的制定者嗎?中國的AI企業會受到何種影響?對此,本文將以該案件為切入點,梳理美國人工智慧巨頭(OpenAI、Meta、Google、Perplexity、Suno等)在歐洲的一系列糾紛,剖析背後的制度邏輯與地緣經濟動因,並探討這一趨勢對中國人工智慧企業的警示和借鑑意義:當人工智慧的底層邏輯是“學習一切”,而歐洲的規則邏輯是“許可一切”,二者的碰撞勢必引發全球格局的重構。全球首例“訓練侵權”判決為行業敲響警鐘2025年11月,德國慕尼黑地方法院判定OpenAI在訓練與輸出歌詞過程中侵犯音樂版權,成為全球首例AI大模型被判“訓練侵權”的正式案例。這一事件不僅標誌著AI與版權的衝突邁入司法化階段,也預示著歐洲在AI治理、資料主權、版權分配方面展開系統性反攻。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OpenAI的語言模型在訓練過程中存在“記憶行為”。即,將訓練資料完整複製到模型參數中,這導致ChatGPT在輸出中再現了歌詞,從而侵犯了版權。法院強調,當模型訓練不僅從資料集中提取資訊,還在參數中包含訓練資料的完整複製時,這就構成了版權法意義上的“複製”。模型輸出相似歌詞則進一步構成未經授權的“複製與公開傳播”。這一判決,引發了全球關注。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判決,明確了AI模型訓練過程中使用受版權保護內容可能構成侵權,即使這些內容在模型中以參數形式存在,該判決給從業者們敲響警鐘,實際上,德國慕尼黑地方法院的判決僅是OpenAI面臨的眾多法律挑戰之一。在過去的3至5年中,隨著ChatGPT的發佈到商業化的快速擴張,OpenAI已陷入多起版權和隱私訴訟的漩渦。從更長遠的時間線來看,以下是資料猿梳理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案例:OpenAI被美國作家協會(Authors Guild)集體訴訟。2023年9月20日,OpenAI被美國作家協會(Authors Guild)集體訴訟。美國作家協會聯合17位知名作家,在紐約南區法院提起集體訴訟,原告指控OpenAI從盜版電子書庫批次下載其作品,將這些“專業創作、編輯和出版的書籍”複製到GPT-3.5和GPT-4的模型參數中,使其能夠生成模仿原告風格的內容,直接威脅作家生計。《紐約時報》起訴OpenAI新聞內容侵權。2023年12月,《紐約時報》向紐約南區法院起訴OpenAI和微軟,指控其未經許可使用數百萬篇文章訓練AI模型。《紐約時報》提供了100多個GPT-4輸出內容與時報報導高度相似的例子,證明模型能夠原封不動或模仿風格生成其內容,直接威脅其訂閱和廣告收入。NOYB在奧地利投訴OpenAI違反GDPR。2024年4月29日,歐洲隱私倡導組織NOYB向奧地利資料保護機構正式投訴OpenAI,指控ChatGPT違反歐盟《通用資料保護條例》(GDPR)。原告指出,ChatGPT資料不精準,捏造使用者出生日期等個人資訊。NOYB要求OpenAI糾正某公眾人物的錯誤出生日期。梳理髮現,在上述訴訟案例中,除德國慕尼黑地方法院已作出判決外,截至2025年11月,其餘訴訟仍處於審理階段。2025年就新增10余起!各地針對AI的版權糾紛浪潮此起彼伏除了OpenAI,美國AI巨頭,像Meta、Google、Anthropic等在歐洲同樣面臨著類似的訴訟潮。實際上,近兩年來,各地針對AI的版權糾紛浪潮此起彼伏,僅2025年就新增了十余起相關案件。這些案件大多指控人工智慧開發者在未事先獲得授權的情況下使用受版權保護的作品來訓練大型語言模型。如,Meta在2025年面臨來自法國出版界集體訴訟、Google被處以2.5億歐元天價罰款、Perplexity被BBC與《金融時報》指控抓取新聞內容……具體展開來看:·Meta:面臨來自法國出版界集體訴訟。2025年,Meta公司面臨來自法國出版界集體訴訟。原告指控Meta未經授權通過社交媒體平台非法抓取法語書籍、劇本及音樂作品用於訓練Llama模型。·Google:被處以2.5億歐元天價罰款。2024年,Google因使用新聞訓練被法國罰款2.5億歐元,成為全球首家因AI訓練資料侵權被處以巨額罰款的科技巨頭,開創監管先例。2024年3月,法國競爭管理局(Autorité de la concurrence)對Google處以2.5億歐元(約2.72億美元)罰款。Google未經法國出版商和新聞機構許可,擅自使用其內容訓練Bard基礎模型,違反歐盟智慧財產權規則。實際上,這是Google在同一問題上的第二次重大處罰,2021年已因類似違規被罰款5億歐元。法國監管機構指出,Google不僅侵犯版權,還破壞了與出版商的公平談判機制。·Perplexity:被BBC與《金融時報》指控抓取新聞內容。2025年6月,BBC向Perplexity發出法律警告,要求立即停止抓取BBC內容。Perplexity被指在未授權情況下抓取全球媒體內容建構資料庫,並在輸出中使用這些內容。原告方提供了大量直接複製或高度相似的內容對比,證明Perplexity“系統性剽竊”,BBC在警告信中要求Perplexity立即停止抓取所有內容,刪除所有BBC資料副本,並提供賠償方案。·Suno(美國AI音樂公司):遭丹麥KODA起訴這也是丹麥首次對AI音樂服務提起版權訴訟。2025年11月,丹麥音樂版權組織 Koda向哥本哈根城市法院提起訴訟,指控美國AI音樂公司Suno侵權,核心指控為,Suno未經許可使用Koda會員(約5.2萬名作曲家、詞曲作者和音樂出版商)的作品訓練AI模型,Koda稱這是“音樂史上最大規模的盜竊”,並指責Suno隱瞞訓練資料來源和範圍。這也是丹麥首次對AI音樂服務提起版權訴訟,Koda 要求法院判決Suno停止侵權、賠償損失,並建立透明的授權機制。·Clearview AI:生物識別資料的全球合規圍剿Clearview AI是美國一家專注於臉部辨識技術的公司,主要業務是開發麵部識別軟體,為執法機構和政府部門提供服務,其演算法可將人臉與從網際網路收集的數十億圖像資料庫匹配。2023年4月,法國資料保護機構對其處以520萬歐元罰款;2024年5月,荷蘭監管機構再罰3050萬歐元,疊加其他地區處罰,其全球罰款總額已遠超1500萬歐元。目前該公司在歐洲幾乎被全面禁止提供服務。此外,還有一些AI巨頭被訴訟的案例,如美國公司Midjourney於2025年6月、9月先後遭迪士尼、環球影業及華納兄弟起訴、美國Anthropic公司同年9月以15億美元和解因使用超50萬本版權書籍(含盜版)訓練Claude引發的集體訴訟……AI版權糾紛核心爭議背後:美歐在法律制度、版權理念具有差異綜合上述糾紛案例,我們可以看到,以上糾紛本質上是AI技術創新與傳統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的衝突,背後卻折射出不同法域在法律制度、版權理念上的深層差異。實際上,歐洲對版權的嚴格保護,自有其一套成熟的版權集體管理體系(CMOs)。這一核心機制運轉百年,覆蓋音樂、文學、影視等全內容領域。權利人與CMOs建立委託代理關係後,CMOs可直接以自身名義談判授權、收取費用並行起維權訴訟,形成了高度組織化的保護網路。相比之下,美國AI企業長期依賴“合理使用”原則豁免責任,缺乏歐洲式的透明化合規機制,這本質是美歐版權保護理念的根本區別。上述案例也能看出,美國 AI公司習慣的"先使用後許可"或"合理使用抗辯"在歐洲似乎行不通了。歐洲秉持嚴格保護立場,歐盟《版權指令》要求"全球合規",無論訓練行為發生在何處,只要產品進入歐盟市場就必須遵守。除此之外,還有理念的分野。通過多個典型案例也可印證。如,英國AI公司Stability AI因未經授權使用數百萬版權圖像訓練Stable Diffusion遭起訴,2025年11月英國高等法院以“模型不儲存原作”判其不侵權,而美國法院因更關注訓練資料合法性仍未下判,進一步凸顯不同法域對AI訓練版權邊界的認定差異。值得注意的是,歐盟《人工智慧法案》(AI Act)已於2024年8月生效,並將於2026年全面實施,這意味著AI企業的合規要求將進一步收緊。對於全球化營運的企業而言,提前適配各個區域規則、搭建合規體系已成為必然要求。1.“先使用後驗證”與歐洲版權體系的“事前授權事後問責”形成對立AI技術的核心學習邏輯是“無限抓取、參數化模仿”,這種模式依賴對海量資料的無差別採集與內化。以上述提到的公司Meta舉例,Meta的Llama模型就被曝使用82TB的盜版書籍資料,覆蓋大量法語書籍、劇本及音樂作品,而OpenAI的ChatGPT訓練過程中也納入了未經授權的歌曲歌詞等內容。這種“先使用後驗證”的技術路徑,與歐洲版權體系“事前授權、事後問責”的核心邏輯形成天然對立。歐洲版權制度的根基是“授權方控制使用”,要求任何商業性質的內容使用必須提前獲得權利人許可,而AI的“參數化模仿”並非簡單提取資訊,而是通過模型參數“記憶”內容核心表達,當技術發展到能“近似復現”原作品時,技術邊界與法律邊界完全重疊。德國慕尼黑地方法院對OpenAI的判決正是這一沖突的集中體現:法院明確認定,模型將歌詞“記憶”並在輸出中再現的行為,構成版權法意義上的“複製”,而Suno AI能生成與版權音樂高度相似的旋律,也直接觸發了丹麥KODA 的侵權訴訟,讓技術行為無法再規避法律問責。2、歐洲在內容與法規層擁有主導權,是否會成為AI版權規則的“制定者”?在全球AI產業格局中,歐洲在基礎層明顯處於弱勢。算力核心硬體領域依賴輝達,本土AI巨頭市場影響力遠不及美國的OpenAI、Meta、Google,即便法國培育出Mistral AI等獨角獸,2023年法國AI市場規模也僅佔歐洲的17.3%,與中美差距顯著。但歐洲在內容與法規層擁有絕對主導權。內容端沉澱了全球最豐富的版權文化資源,法規端則建構了全球最嚴格的監管體系。為扭轉被動局面,歐洲通過訴訟、立法、罰款等機制重塑價值分配秩序。比如,在立法上,2024年生效、2026年全面實施的歐盟《人工智慧法案》(AI Act),要求通用目的AI模型在訓練時必須遵守歐盟版權法,並披露訓練資料來源摘要;若在訓練中違規使用受版權保護的內容,不僅違反版權法本身,也可能觸發AI Act下最高可達全球年營業額7%的罰款。司法上,德國法院判定OpenAI訓練侵權、法國法院受理Meta版權訴訟,形成司法判例標竿;罰款上,法國競爭管理局對Google處以2.5億歐元天價罰款,懲罰其未經許可使用新聞內容訓練Bard模型。這一系列動作讓歐洲成功將“被訓練者”的被動地位,轉化為AI版權規則的“制定者”。3.集體管理組織的產業性反攻GEMA、KODA、SNE/SGDL等歐洲版權集體管理組織(CMOs),已成為AI時代的“新版權談判代表團”。這些組織擁有成熟的運作機制和強大的資源整合能力:德國GEMA代表約6萬多名作曲家、作詞家和音樂出版商,2025年預計向全球權利人分配11.33億歐元版權費;法國SNE(國家出版聯盟)聯合SNAC(國家作者與作曲家聯盟)、SGDL(法國作家協會),能快速動員全行業力量發起集體訴訟;丹麥KODA則代表5.2萬名音樂創作者,覆蓋歐洲音樂版權的核心領域。面對AI廠商無償使用版權內容的現狀,這些組織發起系統性反攻。GEMA率先起訴OpenAI並勝訴,為全球AI訓練侵權訴訟樹立標竿;KODA針對Suno AI發起丹麥首例AI音樂版權訴訟,指控其“大規模盜用音樂作品”;SNE聯合多家機構起訴Meta,要求其刪除非法訓練資料集並賠償損失。它們的核心目標明確:通過集體訴訟形成壓力,迫使AI廠商放棄“免費抓取”模式,進入標準化的付費授權體系,Anthropic支付15億美元和解作者集體訴訟的案例,已證明這種產業性反攻的實際效果。4.地緣與輿論的共振在歐洲輿論場中,美國AI公司的“無限抓取”行為被普遍視為“文化掠奪”,這種認知背後是文化主權與科技主權的雙重焦慮。IE大學對歐洲10國3000餘人的調查顯示,歐洲民眾對AI的信任存在明顯邊界,尤其警惕外來科技公司對本土文化的侵蝕。法國出版商聯盟在起訴Meta時明確指責其行為是“版權掠奪”,強調要保護法語文化遺產免受“AI無償侵佔”;德國GEMA的訴訟也被賦予“守護德國音樂創作生態”的意義,反映出歐洲對本土文化內容被美國AI公司無償使用的強烈擔憂。在科技主權層面,歐洲深知自身在AI基礎層的短板,轉而通過版權監管建構“非技術壁壘,比如歐盟《人工智慧法案》的出台、多國對美國AI公司的罰款與訴訟,本質上是通過規則制定權避險美國的技術優勢。這些舉動,試圖讓歐洲民眾、監管機構與版權組織形成共識,推動針對美國AI公司的侵權糾紛集中爆發,而法國總統馬克宏提出的AI“第三極”戰略,更讓這種共振帶上了明確的地緣競爭色彩。從“野蠻生長”轉向“合規競逐”合規調整已箭在弦上基於歐洲AI版權訴訟浪潮與監管框架的成型,可以預見的是,全球AI產業將從“野蠻生長”轉向“合規競逐”。1.從判決到機制:AI版權許可制度成型,各家AI廠商不得不付費入場?如今,美國AI巨頭已被迫開啟“付費入場”模式。如上述提及的多個案例,Anthropic支付15億美元和解作者集體訴訟,成為首個大規範本權補償案例;Meta正與法國SNE聯盟談判法語書籍授權,以規避Llama模型的侵權風險;Google在2.5億歐元罰款後,已與歐洲新聞機構達成年度授權協議,金額超3億歐元。未來幾年內,歐洲將完成判決案、行業標準再到結算機制的落地,拒絕接入該機制的AI廠商將被限制在歐盟4.48億人口市場的商業變現,OpenAI、Perplexity 等依賴歐洲使用者的企業,將不得不每年支付數相關的版權費用。未來歐洲將建立AI訓練資料授權體系,形成類似Spotify的“AI版權結算機制”,各家AI廠商不得不付費入場。2.歐盟的AI Act與GDPR疊加,將形成嚴格的AI監管閉環AI模型須提供資料來源說明、權利人申訴通道、可解釋性文件和透明報告。合規將成為競爭壁壘。歐盟AI Act將於2026年全面實施,這一政策的實施與GDPR的疊加,將形成全球最嚴格的AI監管閉環,例如,未來將要求生成式AI必鬚髮布訓練資料詳細摘要,公開資料來源合法性證明;建立權利人專屬申訴通道,24小時內響應侵權投訴;提供模型決策邏輯的可解釋性文件,接受監管機構的定期合規審計。未來,合規能力將成為企業能否立足歐洲市場的“生死線”,並形成顯著競爭壁壘。從另一方面來說,單模型的合規審計和資料溯源投入,可能達到數十萬歐元甚至更高的等級,對中小企業而言構成不小的成本壓力,這將加速行業“馬太效應”。預計2027年歐洲AI市場前5大廠商將佔據大部分市場份額,大量不合規的中小玩家被淘汰。3.全球溢出效應:亞洲與中國必將被波及中國企業若在模型訓練中使用歌詞、書籍、影視、新聞等受保護內容,也將面臨“歐式合規標準”壓力。歐盟作為全球第二大AI市場,其監管規則將通過“市場准入倒逼”形成全球溢出效應,亞洲國家已率先做出反應:日本多家出版商聯合成立CODA聯盟,要求OpenAI停止使用其作品訓練Sora2,明確反對“默認授權”模式,其訴求與歐洲版權保護邏輯高度一致;韓國正修訂《版權法》,擬將AI訓練資料使用納入“事前授權”框架。這也意味著,像文心一言、通義千問、火山方舟等希望出海的中國模型,在進入歐洲市場時也不得不排查訓練資料中涉及歐洲版權內容的部分。另一方面,國內監管正加速跟進,國務院《關於深入實施“人工智慧+”行動的意見》明確要求完善AI版權制度,北京、江蘇已出現AI生成內容侵權判例,法院認定“人機協作作品受版權保護”,倒逼企業規範訓練資料來源。4.商業化路徑再塑:合規能力將成為AI公司的競爭力之一未來,合規能力將成為AI公司的競爭力之一。AI行業的競爭焦點將從“參數規模”轉向“合規能力”,“可審計訓練”“反覆現檢測”“版權清潔室”三大技術成為破局關鍵,直接決定企業的跨國合作與商業變現能力。頭部企業已率先佈局。Anthropic的Claude3推出“版權過濾”功能,可自動識別並排除訓練資料中的未授權內容,其“版權清潔室”技術吸引美聯社、大英百科全書等內容方合作;Stability AI在英國勝訴後,升級了“反覆現檢測系統”,確保生成圖像不與版權作品高度相似,成為首個獲得歐洲藝術協會授權的AI圖像廠商;Google Gemini則開放“訓練審計介面”,允許監管機構追溯資料使用全流程,合規優勢使其拿下歐洲多個政府項目訂單。商業化模式也隨之重構:一是“合規版模型”溢價銷售,如Meta針對歐洲市場推出Llama3合規版,訂閱費較基礎版高30%,仍吸引大量企業客戶;二是“版權分成”合作,Suno AI與KODA談判達成協議,將AI音樂生成收入的4%分給版權方,成為首個合法落地歐洲的AI音樂平台;三是合規技術輸出,如青鸞印的區塊鏈存證系統已被多家AI公司採用,年服務收入突破億元,催生“AI合規服務商”新賽道。對創作者而言,這一趨勢似乎會帶來新的收入增長點。通過CMOs接入AI版權結算機制,無需直接談判即可獲得訓練授權收入。“AI內容經紀人”等新職業出現,個體創作者可通過批次存證、打包授權實現規模化收益等等。如此看來,合規是挑戰,更是轉型契機。對於未來的AI企業而言,合規不是負擔,而是全球化競爭的入場券和商業模式升級的催化劑。誰能率先建立完善的版權合規體系,誰就能在這場全球AI治理變革中佔據主動,實現從"技術跟隨者" 到"規則參與者"的角色轉變。 (資料猿)
迪士尼等好萊塢巨頭起訴MiniMax侵權,涉及超50個IP
好萊塢和AI的版權戰火,吹到了國內公司身上。當地時間9月16日,迪士尼、環球影業、華納兄弟三大影視巨頭聯合在美國加州聯邦法院起訴國內公司 MiniMax,指控其旗下AI產品“海螺AI”侵犯版權。起訴書稱,MiniMax 及其產品“海螺 AI”,在訓練和生成過程中大規模複製和再現影視、漫畫作品,構成未經授權的複製、發行、衍生作品創作、公開展示和公開表演,違反《美國版權法》。除直接侵權外,MiniMax還被指存在協助侵權,應承擔連帶責任。原告陣容幾乎覆蓋了好萊塢半壁江山:漫威、迪士尼、二十世紀福克斯、DC漫畫、夢工廠等悉數在列。被告則包括 MiniMax 母公司上海稀宇科技,及其新加坡運設立的國際營運公司 Nanonoble Pte Ltd。MiniMax是國內AI創業“六小龍”之一,2021年由商湯科技前副總裁閆俊傑在上海創立,“出海”這一關鍵詞一直與其緊密聯絡。官網介紹,MiniMax的自研多模態模型及AI原生應用已經覆蓋超過200個國家及地區,有1.57億名個人使用者。主要產品包括多模態生成平台海螺AI、基座模型MiniMax,以及AI虛擬陪伴應用Talkie(國內名“星野”)。本次涉及的產品“海螺AI”,主要功能是文生圖、文生視訊、圖生視訊。去年2月,OpenAI發佈Sora引爆文字生成視訊話題後,海螺AI在隨後的4月上線。SensorTower資料顯示,2024年上半年,海螺AI進入了美國AI應用市場下載量前十。本次訴訟書指出,海螺AI在推廣中自稱為“口袋裡的好萊塢工廠”(a Hollywood Studio in your pocket),並提供了多個MiniMax 涉嫌侵權的案子。例如,如果 MiniMax 訂閱使用者輸入提示詞:“荷馬·辛普森正在工作的卡通形象”,海螺 AI 模型會生成一張高畫質、可下載的辛普森形象,其角色版權屬於迪士尼。“MiniMax 可以輕鬆阻止其對版權的竊取和利用,但沒有這樣做。”原告認為,MiniMax完全有能力阻止侵權,卻選擇不作為。尤其是海螺AI已經能攔截暴力和裸露內容,系統會提示“根據社區原則生成內容失敗”;其服務條款也有內容標準,但並沒有採取過濾措施來避免侵權。更令原告不滿的是,2025年8月27日,原告律師曾向MiniMax發函,詳細列出其生成的侵權角色——包括鋼鐵人、死侍、蜘蛛俠、《獅子王》《冰雪奇緣》中的主角在內約50個IP角色。但MiniMax既未作出實質回應,也未下架內容。原告因此要求法院認定其“明知故犯”,加重賠償責任。值得一提的是 ,MiniMax在YouTube、Instagram、TikTok、微信等社交媒體上,用版權角色的形象生成視訊做宣傳,多條具體帖文與連結被逐一列示為證據。目前MiniMax 進行到了C輪投資,此前獲得過阿里巴巴、騰訊、紅杉中國、高瓴、IDG資本等投資。訴訟書表示,MiniMax今年的估值約40億美元,且有IPO計畫。以上侵權行為帶來了利潤,並且直接侵蝕了正版授權市場。因此,三家影視巨頭的訴求是,要求法院判決MiniMax賠償實際損失,或者選擇法定賠償(每部被侵權作品最高可達15萬美元,按本次訴訟書提及50部作品計算,總計可能達到750萬美元)。此外,還要求法院發佈禁令,禁止 MiniMax 繼續侵犯版權作品,為海螺AI加入適當的版權保護機制。截至發稿,MiniMax沒有回應21記者的置評請求。這並非好萊塢巨頭首次與AI平台交鋒。6月,迪士尼和環球已聯手起訴Midjourney;本月早些時候,華納兄弟也單獨提起訴訟。三起案件均由同一律師團隊代理,起訴思路大體類似。(詳見:《好萊塢和AI持續火拚:華納起訴Midjourney盜用蝙蝠俠》)類似爭議在國內已有先例。2024年初,廣州網際網路法院在“奧特曼”系列相關案件中裁定,AI平台有防範與提示義務,應通過關鍵詞過濾等方式,避免生成與IP高度相似的作品。(詳見:《獨家丨AI畫出奧特曼:中國法院作出全球首例生成式AI服務侵犯著作權的生效判決》)目前,大多數國內AI平台已禁止生成奧特曼形象,不過未全面覆蓋到蝙蝠俠、魔童降世那吒、Labubu等熱門IP。 (競爭秩序場)
好萊塢三大巨頭,起訴中國“AI六小虎”之一!指其圖形大模型侵權
華特迪士尼公司、康卡斯特公司旗下的環球影城和華納兄弟探索公司已正式起訴中國人工智慧初創公司MiniMax,指控該公司盜用智慧財產權。MiniMax總部位於上海,成立於2021年,已建立多個生成式AI模型,用於運行其配套應用程式,例如視訊和圖像編輯器Hailuo AI,以及與美國Character.AI競爭的聊天機器人Talkie。據彭博社報導,該公司被認為是中國所謂的“人工智慧六小虎”之一,估值約30億美元,計畫最早於今年上市。在周二向加州中區法院提起的訴訟中,原告辯稱,MiniMax“完全無視美國版權法,將有價值的受版權保護的角色視為自己的角色”。起訴書稱,MiniMax將海螺AI行銷為“你口袋裡的好萊塢工作室”,並稱“這是一個大膽的自封綽號,因為MinMax的業務建立在竊取好萊塢工作室的智慧財產權之上”。海螺AI為訂閱使用者提供迪士尼影業旗下版權角色的圖片和視訊,這些角色涵蓋了影史上一些最知名的人物,例如蜘蛛俠、超人、達斯·維達、怪物史萊克、巴斯光年和兔八哥。投訴中舉了一個例子,展示了MiniMax訂閱使用者如何提交文字提示,請求在特定場景中或執行特定動作時使用《星球大戰》中的達斯·維達角色。隨後,MiniMax會生成高品質的可下載圖片和視訊,其中包含迪士尼角色,並帶有MiniMax和海螺的品牌標識。投訴稱,MiniMax使用受版權保護的角色向美國客戶宣傳和推廣其海螺AI視訊服務。好萊塢一直在積極應對日益增多的人工智慧公司,這些公司利用複雜的技術,讓使用者根據簡單的文字提示生成新內容。今年6月,迪士尼和環球影業起訴了擁有數百萬註冊使用者的人工智慧生成器Midjourney Inc.,聲稱該公司使用受版權保護的作品來訓練其軟體,使人們能夠創作出以影視公司著名角色為原型的圖像。本月早些時候,華納兄弟也對總部位於舊金山的Midjourney提起了訴訟。通過不斷的法律行動,迪士尼及其同行不僅尋求對其智慧財產權使用權的賠償,而且還將這種盜竊行為描述為對創意社區的更廣泛的文化攻擊以及對美國電影業的威脅,根據起訴書,美國電影業創造了數百萬個就業機會,並為美國經濟貢獻了超過2600億美元。原告聲稱他們已經要求MiniMax停止未經許可使用其版權作品,但無濟於事,並表示該公司有能力實施保護措施,防止其作品公開展示和發行。MiniMax由商湯科技的幾位電腦視覺資深人士於2021年12月創立。公司成立之初曾獲得米哈游的投資。2024年3月,阿里巴巴集團領投了MiniMax的6億美元融資,使其估值達到25億美元。MiniMax的其他投資者包括高瓴投資、紅杉資本、IDG資本和騰訊。2024年10月,據報導,中國手機製造商選擇了MiniMax作為其基礎AI大模型。2024年3月,MiniMax推出了海螺AI,這是一個多模態大型語言模型消費者平台,提供AI文字和音樂生成功能。2024年9月,MiniMax 推出了video-01,這是海螺AI旗下的文字轉視訊模型。 (北美商業見聞)
比亞迪被判侵權!面臨技術停用!
7月14日消息,據外媒報導,巴西第一商業法院認定比亞迪旗下汽車專利侵犯了一家IP Bridge公司兩項專利,比亞迪必須在收到傳票五天之內,立即停止在巴西銷售的電動汽車中停用 4G 技術,否則將面臨每天罰款2萬雷亞爾的罰款!相應報導同時顯示,比亞迪除了為旗下車輛停用 4G 技術外,還需要向外界披露本次專利事件影響的車輛數量。對此,比亞迪回應稱,尚未收到巴西里約熱內盧第一商業法院通知,因此無法置評。據瞭解,IP Bridge在巴西獲得的禁令,是首個非德國法院下達的針對汽車製造商的SEP禁令。據報導,2025年5月,Sol IP在統一專利法院(UPC)對比亞迪發起專利訴訟。2025年4月,IP Bridge在其向慕尼黑地方法院提起的兩起針對比亞迪的案件中追加永久禁令請求。鑑於巴西其他初步禁令案件的情況,比亞迪不太可能停止銷售其產品。通常情況下,公司會提起上訴並支付臨時許可費。然而,法院要求提交合規報告,若比亞迪拒絕遵守,將可能在訴訟結束時面臨嚴厲處罰。報導稱,巴西銷售的具有相同連接功能的汽車中,約85%已獲得專利許可。基於這一情況,比亞迪在後續巴西訴訟中提出FRAND(公平、合理、無歧視許可)抗辯將更加困難。目前,特斯拉和比亞迪是僅有的兩家通過訴訟而非獲得許可來處理蜂窩通訊標準必要專利(SEP)的汽車製造商。 (國芯網)
長江儲存美國起訴美光,稱專利侵權
中國3D NAND 領導企業長江儲存已在加州北區對美光提起訴訟,指控這家美國公司侵犯了其11 項專利,涉及3D NAND 操作的各個方面。長江儲存請求法院下令美光停止在美國銷售其記憶體,並向其支付專利使用費。 長江儲存表示,美光的96 層(B27A)、128 層(B37R)、176 層(B47R)和232 層(B58R)3D NAND 儲存器以及美光的部分DDR5 SDRAM 產品(Y2BM 系列)侵犯了其在美國提交的11 項專利或專利申請。從相關作者收集的專利申請清單表明,它們涵蓋了3D NAND 和DRAM 功能的一般方面,這可能意味著長江儲存正試圖讓美光的生活變得更加艱難,以獲得對美國政府的籌碼。 美國商務部 於2022 年底將長江儲存列入黑名單,這大大增加了該公司從美國公司獲得先進晶圓廠裝置以製造其市場領先的3D NAND 裝置的難度。去年,該公司面臨更大的問題,因為美國商務部禁止銷售可用於製造具有超過128 個活動層的3D NAND 的晶圓廠工具和技術,這對該公司來說是另一個打擊。 儘管美國政府設定了嚴格的限制,長江儲存仍在繼續發展其3D NAND 儲存器。該公司的Xtacking 3.0 快閃記憶體已投入量產(其中一些裝置甚至不違反美國製裁),現在該公司正在開發採用其Xtacking 4.0 架構的3D NAND 。此外,今年稍早,該公司表示已成功將3D QLC NAND 的耐用性大幅提高 到3D TLC NAND 的水平(達到4,000 次程式設計/擦除周期),這顯著改善了廉價SSD 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