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粵港澳大灣區連發四項重要政策文件,推動大灣區建設深化。對此,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在12月28日舉行記者會介紹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有關情況。
自2019年《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發布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及廣東省、香港、澳門,以《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為統領,不斷完善「1+ N+X」政策體系。
例如,在重點領域方面,圍繞科技創新、基礎建設、商務、金融、民航、文旅、中醫藥等出台了一系列專項文件;在重點地區方面,出台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推出橫琴、前海以及南沙方案、河套規劃等等。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簡稱《橫琴規劃》)、《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簡稱《前海規劃》)、《關於支持橫琴粵澳深合作區放寬市場准入特別措施的意見》(簡稱《特別規劃》)以及《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三年行動計劃》近日相繼出台。
國家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郭蘭峰表示,這些文件和前面出台的大灣區有關文件一以貫之、一脈相承,都是著眼於把大灣區建設的重要部署落到實處,都是為了支持香港、澳門保持長期繁榮穩定,在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更好發揮自身作用,更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1 「1+N+X」政策體系亮點清晰
上述規劃圍繞服務港澳的目標進一步細化了合作平台的具體任務,推動粵港澳合作深化,不少舉措在國內具有開創性意義。
在突顯深港合作方面,《前海規劃》內容設計了「港資企業數、香港居民就業數、在港澳提供跨境服務政務服務的事項」等指標引導前海合作區建設,推動深圳和香港之間建立更廣泛、更深層的聯繫紐帶。
針對現代服務業作為合作平台的主業,前海將實施“前海全球服務商計劃”,做優做強前海深港國際金融城、國際法務區、國際人才港,打造風投創投、融資租賃、航運服務等集聚區,連結香港興建國際法律服務中心及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推動成立國際船舶登記中心。
目前,前海開發開放取得了積極成效,累計推出805項制度創新成果、88項在全國推廣,實際利用港資336.6億美元,孵化香港創業團隊600家。
深圳市委副書記、市長覃偉中表示,接下來,深圳將落實《前海規劃》各項部署任務,堅持依托香港、服務內地、面向世界,圍繞「四大定位、三階段目標和六大領域發展任務”,認真制定實施年度工作計劃和專項推進方案,舉全市之力高水平推進前海開發開放。
《橫琴規劃》則緊密圍繞著「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初心使命,對橫琴的空間佈局、產業發展、民生融合、城市建設等領域作了詳細部署,是明確橫琴合作區未來15年發展計畫的統領性文件。
郭蘭峰表示,《橫琴規劃》明確打造融合互動的琴澳「一河兩岸」合作軸帶,推進琴澳從同源走向一體化,並且圍繞便利澳門居民在橫琴生活居住提出了一系列的舉措,包括要建造更多趨同於澳門生活的街坊,推動澳門教育、醫療、養老、就業等民生公共服務延伸到橫琴等。
針對琴澳兩地產業共同發展,《特別措施》已率先實施,聚焦現代金融、文化旅遊、科技創新、醫藥健康、專業服務和其他領域等6大領域,部署實施了一批首創性、引領性的改革舉措,為橫琴量身打造便利的市場進入政策安排。
「從『特別'二字,大家可以感受到《特別措施》含金量之大,主要是構建更好支撐澳門產業多元發展的市場准入體系和市場環境,促進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郭蘭峰表示。
例如,《特別措施》專門提出,在文化旅遊方面,允許港澳導遊跨境執業,放開澳門單牌營運車輛中的旅遊客車出入橫琴;研究建立合作區科研試點單位研發用物品“白名單” ,對合作區科研設備、樣品、試劑、耗材等物資入境免於強制性產品認證;支持重點產業企業聯合成立在澳門註冊、在合作區營運的國際綠色能源認證中心等等。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合作區作為落實主體,將盡快制定出台詳細的落實方案,對每條措施提出細化指標和完成時限,清晰有序推進各項工作加快落實,讓澳琴市場主體早日享受到政策和市場紅利。同時,將建立健全與《特別措施》相配套的體制與機制,在規劃、資金、人才和土地等方面給予充分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郭蘭峰在會中也透露,橫琴很快就會實行「一線放開、二線管理」。在規劃中,「二線」封鎖以後,將實施智慧監管、信用監管、分類監管、風險監管,建構與橫琴發展相符的海關監管制度。目前「分線管理」涉及的有關稅收和海關實施細則正在抓緊報批,一系列便利措施將逐步落地。
2 建設一流營商環境推進“軟聯通”
「沒有一流的營商環境,很難說是一流的灣區和城市群,它是一個地區競爭力的重要體現。」郭蘭峰在會上表示,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是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必然要求,有助於充分發揮粵港澳綜合優勢,增強我國經濟創新力及競爭力。
近期推出的《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三年行動計畫》(簡稱《行動計畫》)明確了三年打造世界一流營商環境的目標,提出了「四大環境、一大工程」。
在市場環境方面,提出以統一且有效率、競爭有序為目標,優化市場進入環境,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例如,研究取消或放寬對港澳投資者的進入限制,推動橫琴、南沙、深圳等地放寬市場准入特別措施落地實施,清理取消港澳企業面臨的差別化待遇。
在政務環境方面,提出以規範便捷、公開透明為目標,規範行政許可運行,加速建設服務型政府,優化涉企服務,推進政務資料共享。例如,推動灣區資訊資源共享互認、政務服務“同事同標”,推動“一網通辦”“免申即享”,健全常態化政企溝通機制和投訴處理機制。
在法治環境方面,提出以公平、健康發展為目標,提升監理品質與效率,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與保護,並改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例如,完善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理機制,加強跨區域跨部門智慧財產權執法保護協作,探索允許港資、澳資企業選擇港澳作為仲裁地。
在開放環境方面,提出以循環暢通、合作共贏為目標,提升「引進」吸引力,增強「走出去」競爭力,建立國際人才高地,促進包容普惠創新。例如,充分發揮港澳在國家對外開放的特殊地位與作用,推動大灣區企業深度融入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實施面向港澳人才的特殊支持政策。
同時,《行動計畫》也聚焦於加速提升大灣區市場一體化水平,以深入實施「灣區通」工程為抓手,在提升跨國通關便利度、推動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推動跨國便利執業與業界標準共通、便利港澳居民來粵地發展生活等方面提出具體措施。
根據全國工商聯萬家民營企業評營商環境報告,廣東連續4年榮獲營商環境最佳口碑省份。到目前為止,廣東省經營主體總量達到1,800萬戶,其中企業有778萬戶,佔全國1/7。
張虎表示,廣東將聚焦行動計劃部署的“4大環境、1大工程”,重點從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以及發揮重大合作平台的引領帶動作以三個面向推動落實,促進大灣區營商環境邁向更高水準。
目前,除了在深圳、橫琴試點進一步放寬市場准入,廣東也將推動南沙放寬市場准入與監理體制改革意見出台,進一步擴大「灣區標準」清單,加速推動「灣區認證」工作。(21財聞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