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會員比安卓貴! 「蘋果稅」中國首案,消費者敗訴


2024年5月29日,中國首例由消費者針對「蘋果稅」發起的反壟斷訴訟一審迎來正式宣判,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駁回消費者金某關於停止收取30%「蘋果稅」的不公平高價行為,以及停止「應用程式內購買」強制使用Apple Pay搭售行為的訴求。本案原告代理律師、浙江墾丁律師事務所創辦人王瓊飛表示,接下來將訴訟至最高人民法院。

此前,2021年1月中國消費者金某將蘋果公司(Apple Inc)、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狀告蘋果公司因「蘋果稅」和支付方式唯一涉嫌壟斷。該案由上海知識產權法院立案。

時隔三年迎來一審判決,結果顯然未能如消費者所願,以消費者一己之力很難撼動蘋果這個科技市值第一的「大樹」。但法院判決也開了一道豁口:認定了蘋果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受訪專家普遍認為,這項認定具有一定突破意義。

近年來,蘋果已在歐盟、美國、日韓等多地遭政府起訴或調查,歐盟地區「蘋果稅」從今年3月開始大幅下降,但中國地區始終為30%的最高水準。本案判決透露出了哪些司法態度和法律爭議?中國地區的蘋果稅是否會有轉機?

突破:認定蘋果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消費者金此前發現,在同一個App的數位商品,蘋果App Store的售價一般都比安卓系統更高,包括愛奇藝、喜馬拉雅、網易雲音樂、懂球帝四個App的會員服務,而消費者也只能透過蘋果公司的「應用程式內購買」系統購買App會員服務,國內常用的第三方支付工具只是蘋果IAP系統的收款通道。

金某認為,蘋果公司剝奪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了搭售、拒絕交易、限定交易和不公平高價行為,通過損害消費者利益的方式,在中國市場謀取了巨額利潤。因此提出核心訴求:停止收取30%「蘋果稅」的不公平高價行為,停止「應用程式內購買」強制使用蘋果支付系統的搭售行為。

儘管上海知產法院駁回了原告訴請,但判決突破也是巨大的:一是相關市場界定,二是市場支配地位認定。

界定相關市場範圍為首要前提。在先前的執法和司法實務中,各司法轄區的界定有較大差異。例如,Epic Games敗訴蘋果的案子中,法官最終認為Epic和蘋果的相關競爭市場應該是“全球行動遊戲交易市場”,蘋果2018-2020年的市場份額大約在52%-57%之間波動,不足以構成壟斷。依照美國反壟斷判例,市佔率不得低於65%,而我國《反壟斷法》的相關規定是50%。

在本起案件中,考慮到原告是使用iOS系統的一般消費者,法院認為不需要根據APP劃分細分市場,可以認定相關商品市場為iOS應用交易平台,蘋果的市場佔有率是100%。

在相關市場界定問題解決後,認定市場支配地位為第二步。此次法院認定蘋果具有市場支配地位,被業界視為重要的突破。

王瓊飛告訴記者,國內司法判例認定蘋果在相關市場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屬於首次,王瓊飛認為這是里程碑式的進展。

在最後一步,是否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認定上,法院沒有給予支持。判決書給了兩方面解釋。

30%的服務費合理嗎? 21世紀經濟報道獲悉的判決書全文指出,大部分安卓應用商店最低收取的佣金比例均大於15%,最高佣金為50%。例如針對遊戲應用,華為佣金類型分20%、30%、50%三檔。法院因此認為,沒有明顯證據能說明30%的「蘋果稅」高於同類價格。的確有一些數位商品對蘋果用戶的定價更高,但定價權掌握在開發者手上,蘋果收取服務費不是直接影響因素。

蘋果強制使用蘋果支付系統,是排斥或限制競爭嗎?法院的主要觀點是,蘋果雖然限定了開發者所使用的支付模組,但確實保護了交易相對人和消費者利益、保護了資料安全,不會產生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後果。換言之,某種程度上認同了「圍牆花園」的合理性。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鄧志松指出,對於強制使用蘋果支付系統的做法,一審法院認為只影響開發者,不會影響消費者利益,因此消費者無權提起訴訟,這可能對未來的類似案件產生深遠影響。

而王瓊飛則認為,雖然像唐吉訶德般無知無畏,但並不可笑。一個普通的中國用戶,為了中國數億的消費者,為了中國數百萬的開發者,為了中國互聯網產業,發起反壟斷訴訟,挑戰世界巨頭。

現況:中國的蘋果佣金率是全球最高水平

作為蘋果全球第二大營收來源國,中國地區30%的「蘋果稅」一直是全球最高水準。根據第三方資料統計機構Sensor tower分析,中國「蘋果稅」在2023年貢獻超過了400億元,如果未來五年佣金率不變,中國市場將累計「繳稅」超過2,800億元。

近年來,全球關於蘋果稅的博弈一直在進行,蘋果已在歐盟、美國、日韓等多地被起訴或監管調查。

在美國本土,遊戲公司Epic Games與蘋果之間的纏鬥長達4年,今年1月,美國最高法院駁回了審理蘋果與Epic Games之間反壟斷訴訟的請求。判決書寫道,30%的抽成跟蘋果應用平台的價值並不匹配,同時蘋果確實在「行動遊戲交易和支付」市場佔有主導位置,但不代表蘋果有阻礙競爭的壟斷行為。

儘管美國法院不認為蘋果有阻礙市場競爭的壟斷行為,但同時也要求,蘋果必須允許用戶使用第三方支付方式購買App內的服務。自此,美國開發商可以引流消費者到自己的網站支付,對於這類支付,蘋果只收取27%的佣金費。

帶來實質進展的,是2020年歐洲音樂串流Spotify對蘋果的壟斷投訴,以及2023年底初步實施的歐盟《數位市場法案》。該法案精準打擊科技巨頭的壟斷行為,蘋果被明確要求無法阻止消費者連接到平台以外的企業。蘋果最終對歐盟地區開放了第三方支付、第三方下載,並將自身支付的佣金率從30%腰部斬到17%。

此舉之後,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近期透露,要以《數位市場法案》為藍本,對蘋果等科技巨頭進行最嚴格的立法監管;日本公平交易委員也稱要修訂法案,讓日本享受跟歐盟相同的「蘋果稅」待遇,該法案預計會在1~2年內生效並實施。


未來:中國蘋果稅走向如何?

先前有業內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伴隨近幾年大環境遇冷,遊戲廠商需要開源節流,開發者希望降低「蘋果稅」是現實需求。大眾最關心的問題無疑是,接下來蘋果稅可能如何發展?

鄧志松分析,不少司法轄區均已通過立法、調查等方式,向蘋果施加監管壓力,使其開放第三方支付,實質下調蘋果稅。考慮到中國是蘋果的主要消費國,並已成為與美國、歐盟並列的全球三大反壟斷司法轄區之一,合理地預計,中國未來也可能採取類似的監管措施。不過,另一方面,蘋果稅與蘋果的獲利能力直接相關,除非遭到明顯的監管壓力,否則不太可能主動調整其在中國市場的政策。

從全球經驗來看,讓蘋果稅改變只有法律起訴這條路徑可走。而且大多數情況下,還需要大公司利害關係人和監管力量的介入。

從中國的司法和執法實務來看,鄧志松提醒,要證明「蘋果稅」違法,需要論證為市場帶來了多大負面影響,不能僅僅論證對消費者的損害。 21世紀經濟報道獲悉的判決書全文顯示,法院的判決重點在於“審查該行為是否會對競爭造成損害。”

上海知產法院認為30%不構成不公平高價,鄧志松指出這項認定與其他地區的做法基本一致——在Epic games訴蘋果案件中,法官也承認,「30%的蘋果稅基本上符合應用商店的行業抽成慣例,而且依賴應用商店的遊戲開發者接年來持續增加」。也就是說法官認為遊戲生態沒有因此發展萎靡。或因於此,歐盟直接半途放棄了對「蘋果稅」合法性的調查,僅針對蘋果公司設定的「反引導條款」進行執法。

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剌森表示,因為營運成本難以估算,所以上海知產法院主要是將蘋果的服務費與同類競爭者比較。要判定30%蘋果稅是否屬於不公平高價,需要足夠的數據支持,在具體的案件中並不容易。

而對蘋果限定支付管道的行為,鄧志松發現上海知產法院的肯定,似乎與其他地區的判決相背:限定用戶只能用蘋果的支付管道付款以便抽取蘋果稅,這種做法有沒有商業必要性?為了實現商業目的,有沒有採取對競爭和消費者利益損害最小的方法?鄧志松認為有待二審法院進一步分析。

對於接下來的走勢,鄧志松認為證明「蘋果稅」違法依然存在很大的技術困難,雖然全球趨勢可能對蘋果在中國的業務產生一定影響,但估計在短期內不會有調整。(21世紀經濟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