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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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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訊為何延遲近一個月?黃世聰解析中聯油品案:泰山10億求償關鍵在「誰先知道」》 中聯毒油案進入民事求償階段,泰山日前對中聯、福壽、福懋及南僑提出10億元民事求償。財經評論人黃世聰在《品觀點》節目《聰明理財大小世》中,根據98頁起訴書、業者公開資料及檢驗時間軸分析指出,這起案件真正值得追問的,不只是「誰的油有問題」,而是「誰最早知道?知道之後,多久才把警訊傳出去?」 節目整理資料顯示,南僑4月8日向福壽購入「食用一級大豆沙拉油」,5月13日從油罐車留樣驗出苯駢芘4.6μg/kg,高於法定限量2.0μg/kg;5月22日複驗為4.8μg/kg,6月4日第三方SGS檢驗更達8.0μg/kg。但直到6月10日,南僑才向福壽反映,福壽隔日通知中聯,從第一次驗出異常到向供應商反映,相隔近一個月。 黃世聰指出,警訊傳到中聯後,事件仍未立即踩下煞車。依起訴內容及節目整理資料,中聯6月15日召開品保會議,處置方向包括「不公布、不下線、再複驗」,檢方認為相關決策造成後續通報延宕。整起事件因此不只是單一企業的品管問題,更牽涉食品供應鏈的資訊傳遞與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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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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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沉默 泰山向中聯、福壽、福懋、南僑提告求償10億元》 泰山企業今天委任友理法律事務所,由行銷副總鈕安澤陪同向台北地方法院遞狀,針對中聯油脂事件造成產品回收、庫存銷毀、消費者賠償、營業及商譽損失,向中聯、福壽實業、福懋油脂及南僑投資控股等4家公司求償10億元。泰山強調不迴避自身應負責任,但供應鏈其他環節若有資訊揭露、風險通報及處置責任,也不應全由泰山及股東承擔。 鈕安澤表示,泰山提告求償的兩大理由是:一、南僑自5月13日起三度驗出油品異常,都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通報,當時泰山卻持有SGS合格報告;若資訊即時揭露,風險控管可提前啟動。二、油品供應鏈陸續出現多重異常訊號,各公司掌握資訊與處置責任應分別釐清。 泰山委任律師陳政熙指出,透過檢方起訴書揭露內容,比對南僑公開聲明及相關事證,發現各公司取得異常資訊的時間、掌握程度及後續處置有明顯落。第一個關鍵在於「異常資訊何時出現、是否及時傳遞」,南僑公開聲明於5月13日檢測福壽油罐車留存採樣油品,驗出苯駢芘4.6μg/kg超標,5月22日複測仍超標,之後委託SGS檢驗,並於6月4日取得8.0μg/kg超標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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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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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6月29日油品案關鍵會議曝光 董座劉偉龍指示立刻通報》 國內爆發的苯駢芘油品風暴,從食安拉扯到政治,猶如知名電視劇「指定倖存者」,考驗政府有沒有「安全應變危機處理」的機制。6月29日,泰山公司上演類似戲碼,董座劉偉龍聽完報告就氣得離席,質問「這麼嚴重的事情,為何現在才報告?」當場指示各部門立即通報,處理下架回收及補償消費者事宜。 據調查,6月15日中聯品保聯席會議結束,泰山公司得知大豆原料油苯駢芘可能超標,立即封存相關商品並撕標送驗。25日傍晚泰山消費食品部收到檢驗報告「歐式果實蔬菜油檢驗超標」,趕緊彙整該項商品相關資料,隔天下午以mail向總經理、田中廠品保部主管請示處理,但沒有向董事長報告。 泰山食品部承辦人當時認為,泰山企業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食品及其相關產品回收銷毁處理辦法」,自行訂定的「異常成品撤回回收作業標準依據」,本件商品超標的撤回回收等級是第二級,時效是三天內完成通報;還自行扣除週六日的例休日,認為29日(週一)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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