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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耀科疑涉掏空 賴憲政、黃世聰示警境外子公司內控風險》上櫃光學膜廠光耀科技轉手未滿兩年爆出前經營團隊疑涉掏空與不實請款,檢調單位已展開搜索並約談前董事長郭維斌等人,引發市場震盪。針對案情發展,財經專家賴憲政和黃世聰分別在電視節目指出,本案不僅是個案疑雲,更暴露公司重大資訊應真實充分揭露及境外子公司內控兩大結構性風險。依照已經曝光的訊息顯示,光耀科的新團隊進駐後發現,中國子公司疑以幽靈廠商發票浮報檢測及人事費用,金額逾新台幣五千萬元,部分請款僅憑高層簽核即撥款,缺乏明細與驗證流程;另也查出多年未足額提繳員工社會保險,遭要求補繳與裁罰約人民幣六百餘萬元。財經專家黃世聰在《57爆新聞》節目指出,若不實發票與虛列費用情節成立,已非單點舞弊,而是內控與治理系統性失靈;對上市櫃公司而言,費用核銷與關係人使用資源應有完整決議與揭露程序,否則即踩法律紅線,是否涉及背信亟待司法釐清。節目也提及,前高層疑以公司名義長期承租高價車輛供親屬使用,相關費用和用途如何通過內稽內控,也涉及公司治理等問題。資深市場分析師賴憲政在《關我什麼事》節目中則聚焦交易結構指出,光耀科原母公司光群雷射出售持股時,契約載明標的公司無隱匿負債、無重大違法情事;併購交易過程,相關重大資訊是否真實且充分揭露,金融監理機關應依職責查明。他並指出,境外子公司支付高層主管的薪酬與稅費義務常被低估,「若交易前未揭露,實質就是隱性負債,最後由接手方埋單」。此案也凸顯:「中國大陸若有違法亂紀,將是台灣監理單位的漏洞,主管機關不易察覺」。現在被舉發了,難道調查局不管嗎?資本市場到底還有多少類似這樣的公司?投資人的權利到底在哪裡?對相關指控,光群雷方面委請律師發函表示,公司與人員一向依法經營,外界部分說法屬片面指摘;相關當事人亦否認掏空不法,強調循司法程序自清。財經專家認為,本案後續發展值得關注的指標重點包括:併購的承諾義務、境外子公司揭露透明度,以及董事會與內控機制是否能及早防弊。
《光耀科技驚爆侵佔掏空 檢調大規模搜索約談前董座》光學膜製造廠光耀科技(股票代號:3666)去年易主,驚爆侵佔掏空疑雲。新團隊內部查核後向檢調告訴指出,前董事長郭維斌、前總經理袁廣麟和寧波光耀總經理洪啟廸等人疑似透過假交易與浮報人事費等方式,侵占掏空資產5100萬元,檢調今天(19日)追分多路,對郭維斌等人同步發動搜索約談。光耀科核心產品是應用於TFT-LCD顯示器背光模組的稜鏡片,是提升顯示器亮度和擴大視角的關鍵零組件。光耀科透過中國子公司寧波光耀進行產品裁切。上市公司光群雷去年以4.5億元將光耀科持股出售給元德投資為首的團隊,簽立「公開收購股票契約書」,光群雷董座郭維武承諾光耀科沒有未經揭露的負債與欠稅,契約第8條設下高達4.5億元的懲罰性違約金;其弟郭維斌也宣稱有具體經營策略,可以在來年轉虧為盈。光群雷因處分持股獲利貢獻約2億元。元德投資團隊因此同意公開收購,並留任郭維斌為董事及執行長,接手卻發現寧波光耀長期未足額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金,可能遭罰款及補繳人民幣644萬餘元、約折合新台幣2784萬元;迎來的是高達2.8億元鉅額虧損,甚至查出內鬼掏空弊端。新團隊不滿踩雷,提告向光群雷索賠4.5億元天價違約金。新團隊查核認為,郭維斌與寧波光耀總經理洪啟迪疑似利用寧波光耀報假帳,光是2022年至2024年,檢測費和代墊款的異常款項高達人民幣415萬元、241萬餘元;還有名目不明的「特定交誼費用」,報銷憑證都被發現使用中國官方稅務系統查驗不到的幽靈公司和假發票。光耀科技連年虧損,寧波光耀總經理洪啟迪卻被查出長期發放獎金給6名中國籍主管,每人每月領取人民幣2萬元,加上月薪實領新台幣16萬元;且寧波光耀光是去年以「購買年節水果」名義報銷交際費高達人民幣40多萬元,估算在當地能購買20噸水果,款項直接滙入承辦人個人銀行卡,金流用途疑點重重。查核還發現,郭維斌被控未經董事會決議,用公款承租BMW豪華座車給兒子使用長達3年,累計租金高達新台幣567萬餘元,從未在財報揭露,卸任後還讓兒子繼續使用。郭維斌另被控主導光耀科技和自己特助成立的東莞市光志光電公司長期非常規交易,嚴重虧損仍持續讓利。桃園市調查處接獲新團隊控告,郭維斌等人涉犯刑法背信罪及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報請新竹地檢署指揮偵辦,今天搜索約談郭維斌等人相關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