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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案疑浮報百億 李禮仲:監督採購失靈 國家法治崩解》中油第三座天然氣接收站(三接)工程疑似浮報逾百億元預算,頻傳工安死亡事故,引發軒然大波。中華科技大學校長、法學博士李禮仲投書媒體指出,全案凸顯行政監督與採購程序嚴重失靈,也折射出國家法治精神的崩解;從法律人的角度來看,唯有法治落實,才能在混凝土之下築起國家的安全與信任。校長李禮仲說,檢舉錄音檔的高層直言「中油不缺錢」,這句話震驚社會,這不僅是管理疏失,更可能涉及刑事與行政責任,成為公共工程警訊。三接案不只是預算爭議;如果制度被掏空、監督被麻痺、法律被忽視,終將只留下破裂的混凝土與逝去的生命。李禮仲指出,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1條、第45條,雇主若未提供必要安全設施而致人重傷或死亡,最重可處三年以下徒刑,並得併科罰金。對照《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主管單位或承包商若因疏於管理、監督不當導致死亡,刑度可達五年徒刑。三接自2019年起,接連發生潛水員窒息、外籍移工落海、拖放沉箱翻覆等事故,累計七人喪命,顯然非單一偶發事件。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雖於今年七月發函要求中油「加強督導並落實職安管理」,但若未依《公共工程職安管理作業要點》實施扣款、暫停工程款或終止契約等處置,恐難發揮嚇阻作用。媒體踢爆三接二期原本預算94億元,竟灌水至253億元,若檢舉屬實,恐違反《政府採購法》第6條「公平、公開、合理價格」原則,以及第50條禁止不當影響價格之規定。若廠商與承辦人員之間存在報價指示或暗示拉高預算,可能構成《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刑度最高為無期徒刑。李禮仲校長特別指出,《政府採購法》第101條規定,廠商若有重大違約或瑕疵,應列為拒絕往來對象。實務上,此條文幾乎未被嚴格執行;承包商即使屢傳工安事故或品質瑕疵,往往僅受罰鍰或記點輕處,旋即再度取得標案,這正是台灣公共工程管理的結構性弊病所在。李禮仲呼籲,政府應立即啟動三項改革:追究刑責,若涉圖利或過失致死,應移送偵辦;建立「公共工程誠信黑名單」,重大職災、浮報或違約者,三年內不得再承攬政府工程;推動採購透明化,重大標案全程錄音錄影並公開會議紀錄,以杜絕暗盤操作。
《豆腐渣工地還是百億黑洞?中油三接浮報疑雲延燒》中油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三接)工程,屢傳死亡工安事故,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今年7月發函要求中油落實職安監督,未料今天週刊爆料檢調接獲關鍵錄音檔檢舉,三接二期工程涉及浮報工程經費逾百億元,真相有待司法調查。錄音檔爆料,中油高層霸氣向廠商說:「中油什麼都沒欠,錢最多!」明示原本規劃94億元的第二期外推防波堤工程,預算可以往上加,經過4次灌水至253億元。被明示加價的廠商最後沒標到工程,得標的皇昌營造卻頻傳工安意外,迄今有7名工人死亡,第一期的沉箱因為破損還被質疑安全性。「第三座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興建桃園觀塘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又稱第三接收站,簡稱「三接」,攸關台灣北部穩定供電;第一期工程預定年底驗收,未來穩定輸氣將支援大潭電廠新建機組發電,取代燃煤發電,邁向淨零碳排的目標。中油公司於107年10月26日決標三接工程,簽約委託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監造,興建工程的施工團隊發包給皇昌營造、泛亞工程等業者承攬。第一期工程在港區要興建防波堤阻擋海浪,需要建造許多沉箱,這些沈箱可能在移動時相互碰撞導致破裂,當時被環團質疑變成「豆腐渣」工程。據週刊報導,三接第二期總工程費高達253億元,遭檢舉預算浮報,廠商爆料中油高層授意拉抬工程費,原本預算94億元,中油招標前找廠商報價先提出122億元價格,未料高層聽到後撂話:「中油什麼都沒欠,錢最多。」明示預算可以往上加。爆料錄音檔內容指出,廠商加到150億元,中油高層還是不滿意;廠商又報價220億元,竟然被中油高層罵「你這個頭家人不會做頭路,我已經跟你講這麼多了,還聽不懂!」廠商認為這位中油高層應該不會A錢,但台灣不可能有這麼好康的事,無奈再加價到256億,後來中油以253億元招標。據指出,皇昌與泛亞得標的三接第二期工程費因爲大增,至今進度正常。皇昌董座江程金曾傳出是前總統陳水扁的「獄友」,多次承攬市政工程,政商實力雄厚,在柯文哲京華城弊案曾捐100萬元「乾孫費」給柯市府的副市長彭振聲而遭調查。法界人士指出,公共工程若浮報工程款罪名成立,非公務員涉犯刑法偽造文書罪,公務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