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貨幣是否屬於證券一直受到爭議,而一直打壓加密業的美國證交會(SEC)也未把比特幣(BTC)、ETH(乙太幣)列入證券範疇,而近來瑞波(Ripple)更贏得與美國證交會(SEC)訴訟,裁定瑞波幣不屬於證券。因此,對香港6月1日起生效的香港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發牌制度,就有業者產生疑問。
業者認為香港監管虛擬資產方向有誤
加密貨幣交易所TideBit母公司泰德時代集團董事長陳平對香港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發牌制度作出批評。他認為香港在監管虛擬資產方面的方向有誤,目前的法規是從「證券」的角度出發,未能適應這個行業的發展。儘管如此,陳平也表示TideBit有意向香港當局申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牌照(VASP牌照),而公司會與銀行商討合作,為加密貨幣的投資者提供更流暢的服務,料數周後會公佈與哪家銀行合作。
泰德陽光的首席執行官謝玢指出,比特幣、以太坊、瑞波幣等代幣並不是以實體資產為基礎,它們的價值是通過市場共識形成的。他批評香港證監會目前以間接方式監管代幣,明顯超出其職能範圍。謝玢更引述早前瑞波在與美國證交會(SEC)的訴訟中獲勝,裁定瑞波幣不被視為證券作例,呼籲港府有必要從另一個角度來監管這些代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