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常會
《董事改選成治理關鍵 中工股東會定調未來方向 委託書作業全面就緒》中華工程經營權議題近期出現階段性轉折,隨著主要股東完成協調,市場關注重心已由過去的對抗,轉向即將到來的董事全面改選。5月21日股東常會,將被視為決定公司治理架構與未來發展方向的關鍵時點。堡新投資表示,協調是以降低不確定性及維護全體股東長期利益為出發點,但中工能否真正回歸穩健經營,關鍵仍在於董事會之組成與運作是否具備專業性與重視公司治理。在此情況下,本次改選不僅是形式上的人事更替,更是公司治理能否落實的重要分水嶺。董事會結構若能回歸專業分工與制度運作,將有助於提升決策效率、強化監督機制,並建立穩定且可持續之經營體系。隨著股東會時程接近,股東除親自出席或電子投票外,亦得透過委託書方式行使表決權。本次委託書徵求作業已依法申報公告,並委由全通、長龍及聯洲等多家專業機構協助辦理,於各地設置服務據點,提供委託書收件、文件確認及相關作業協助,以確保股東表決權之行使具備程序完備性與法律效力。股東如欲採委託書方式行使表決權,得依相關公告資訊,透過全通、長龍及聯洲等多家機構之服務據點辦理交付,以確保權利行使之完整與有效。在公司治理架構即將重塑之際,本次董事改選結果,預期將對中華工程未來經營模式與市場信心產生關鍵影響。
《沈慶京以中工款項行賄 堡新投資要求現任經營團隊訴究刑責》台北地方法院上週宣判京華城案,認定沈慶京為爭取容積率,於106、107、108年度從股票上市的中華工程公司以捐款名義行賄官員,嚴重公器私用,損害中工信譽及股東、員工權益,並腐蝕公務行政機關的專業性與廉潔性,構成違背職務行賄罪。中工股東堡新投資公司今天強烈要求,現任經營團隊立即啟動法律程序追究沈慶京的刑事責任。堡新投資公司委任律師林正疆指出,一審依違背職務行賄等罪,判決沈慶京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沈慶京濫用中工資金行賄,牟取其所有威京集團旗下京華城公司之私利。更令人關切的是,相關行賄資金於中工內部之簽署與用印,究竟有哪些董事與高階主管相關關係人知情、默許或配合?竟放任沈慶京得以如此任意進行不法運用中工資金。林正疆指出,比對中工年報與重大訊息揭露,於106至108年間任職於中工公司、目前仍在任者計有3位董事、2位獨立董事及4位高階主管,這些經營階層對沈慶京濫用中工資金以捐款名義行賄、牟取私利等情事,於106年至108年間當時是否已知悉、是否善盡監督責任、甚或有包庇情形?實有釐清必要,以維護中工公司及全體股東的權益。堡新投資強烈呼籲,中工公司現任經營階層應依據台北地方法院認定事實,立即啟動法律程序,追究相關共犯、包庇人員之法律責任,絕不容任何蠹蟲繼續吃裡扒外、暗助外人啃食中工公司之血肉!林正疆律師表示,沈慶京一審被判刑10年,若最終定讞入監執行,屆時恐已是90幾歲近百歲高齡;故其是否鋌而走險,再次指使中工公司於115年股東常會踐踏法律紅線,包含違法剔除股東提名董事及獨立董事名單、阻撓股東報到及出席股東會、剔除股東投票權,甚或簽訂以犧牲中工權益為代價之相關契約?實令所有股東從心裡感到發毛!林正疆重申,懇盼主管機關包括金管會、證期局、經濟部、經濟部商發署、證交所、集保中心及投保中心,應以 109 年大同案為殷鑑,要用更嚴厲、積極之監理態度與法律要求面對中工115年股東常會,勿重演109年大同案股東會之惡例,致使中工遭打入全額交割、融資融券遭暫停,並對中工公司商譽、投資人信心及資本市場評價造成重大傷害,坐令主管機關與全體上市櫃公司近年致力維護公司治理與資本市場秩序之成果,功虧一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