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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追責 股東自救!堡新投資提告沈慶京涉背信》上市公司中華工程(2515)爭議延燒,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透過中工資金以捐款名義行賄,現任經營團隊以「無罪推定、事實未定」為由迄今未啟動法律程序究責,引發市場重大疑慮。中工股東堡新投資今天委任律師,向檢調機關告發沈慶京及相關人員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堡新投資委任律師林正疆指出,依公司法及實務見解,負責人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及善良管理人之義務,應以全體股東利益為優先;若公司資源被用於特定人或沈慶京實質掌控的私人企業,未經適法程序與合理決策,已偏離經營裁量之合理範圍。經營階層未能主動釐清責任,公司治理機制形同失靈。根據法院認定,沈慶京及相關人員於106、107、108年間,透過中工公司以假捐款名義匯款共計新台幣600萬元,交付予特定對象,以協助京華城開發案爭取容積利益。這些資金是中工的資產,卻用於沈慶京實質掌控的私人企業,已涉及公司資源是否遭不當挪用之重大疑慮。面對爭議,中工經營階層未見積極作為,反以程序理由消極回應;甚至對市場派股東及相關人員,頻以內線交易、操弄市場等高度指控回應,採強勢立場。對沈慶京經法院認定濫用中工資金行賄之行為,卻採取「事實未定」之態度,明顯雙重標準。堡新投資表示,作為中工股東,在經營階層未採取必要法律行動之情況下,為避免公司利益持續受損,確保相關不法行為得以釐清,已正式委任律師向檢調機關提出刑事告發,請求依法查明沈慶京及相關人員涉犯背信及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責。堡新強調,告發動作並非經營權之爭,而是基於股東對公司的基本責任與義務,採取必要法律行動。當公司治理機制未能有效運作,股東自發性採取行動,乃維護公司與資本市場秩序之最後防線。市場人士指出,若放任類似情形持續發生,不僅將影響中工本身之經營與聲譽,更可能動搖整體資本市場對公司治理制度之信任。過去109年大同案即已對市場造成重大衝擊,主管機關應引以為鑑。堡新呼籲,檢調機關儘速釐清相關事實,並依法究責;金管會、證期局及證券交易所亦應積極關注中工公司本次爭議之發展,確保公司治理制度不被濫用,充分保障股東權益,避免重演重大市場事件。
《沈慶京以中工款項行賄 堡新投資要求現任經營團隊訴究刑責》台北地方法院上週宣判京華城案,認定沈慶京為爭取容積率,於106、107、108年度從股票上市的中華工程公司以捐款名義行賄官員,嚴重公器私用,損害中工信譽及股東、員工權益,並腐蝕公務行政機關的專業性與廉潔性,構成違背職務行賄罪。中工股東堡新投資公司今天強烈要求,現任經營團隊立即啟動法律程序追究沈慶京的刑事責任。堡新投資公司委任律師林正疆指出,一審依違背職務行賄等罪,判決沈慶京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沈慶京濫用中工資金行賄,牟取其所有威京集團旗下京華城公司之私利。更令人關切的是,相關行賄資金於中工內部之簽署與用印,究竟有哪些董事與高階主管相關關係人知情、默許或配合?竟放任沈慶京得以如此任意進行不法運用中工資金。林正疆指出,比對中工年報與重大訊息揭露,於106至108年間任職於中工公司、目前仍在任者計有3位董事、2位獨立董事及4位高階主管,這些經營階層對沈慶京濫用中工資金以捐款名義行賄、牟取私利等情事,於106年至108年間當時是否已知悉、是否善盡監督責任、甚或有包庇情形?實有釐清必要,以維護中工公司及全體股東的權益。堡新投資強烈呼籲,中工公司現任經營階層應依據台北地方法院認定事實,立即啟動法律程序,追究相關共犯、包庇人員之法律責任,絕不容任何蠹蟲繼續吃裡扒外、暗助外人啃食中工公司之血肉!林正疆律師表示,沈慶京一審被判刑10年,若最終定讞入監執行,屆時恐已是90幾歲近百歲高齡;故其是否鋌而走險,再次指使中工公司於115年股東常會踐踏法律紅線,包含違法剔除股東提名董事及獨立董事名單、阻撓股東報到及出席股東會、剔除股東投票權,甚或簽訂以犧牲中工權益為代價之相關契約?實令所有股東從心裡感到發毛!林正疆重申,懇盼主管機關包括金管會、證期局、經濟部、經濟部商發署、證交所、集保中心及投保中心,應以 109 年大同案為殷鑑,要用更嚴厲、積極之監理態度與法律要求面對中工115年股東常會,勿重演109年大同案股東會之惡例,致使中工遭打入全額交割、融資融券遭暫停,並對中工公司商譽、投資人信心及資本市場評價造成重大傷害,坐令主管機關與全體上市櫃公司近年致力維護公司治理與資本市場秩序之成果,功虧一簣。
《中工改選前夕警訊!黃世聰點名沈慶京股東會爭議史 主管機關勿輕忽》上市公司中華工程(2515)將於5月21日召開股東常會並進行董事改選,隨著經營權攻防升溫,市場關注焦點逐漸由股權角力延伸至公司治理風險。三立財經節目《CATCH大錢潮》近日針對此議題深入討論,名嘴黃世聰在節目中直指,中工股東會恐出現制度性亂象,甚至不排除重演2012年中石化股東會爭議情形,引發外界高度關注。中工本次股東會將改選4席董事及3席獨立董事,合計7席董事席次。在此同時,市場派持股持續攀升,目前已達約22%,並明確以「併購」為目標,經營權之爭逐步白熱化。黃世聰指出,市場真正憂心的不只是股權消長,而是股東會程序是否仍能維持公平與透明。他回顧2012年中石化股東會爭議,當時在沈慶京主導下,出現多項嚴重影響公司治理的操作,包括以「文件不齊」為由排除市場派獨董候選人、股東會現場透過保全阻擋股東進場,甚至將董監改選議程提前,許多股東根本來不及投票。節目分析指出,該事件不僅引發市場譁然,遭主管機關糾正,並被亞洲公司治理協會(ACGA)列為負面案例,直接導致台灣公司治理評比排名下滑,成為資本市場的重要警訊。黃世聰強調,當年中石化事件的核心問題,在於公司透過「技術性手段」影響或限制董事提名與股東權利,導致制度形同虛設。中工今年股東會將在5月21日召開,若出現類似操作,例如透過提名審查排除特定人選、更換開會場所、妨礙股東進場,或調整議程順序影響投票結果,將嚴重衝擊市場信心。此外,節目亦點出,沈慶京目前同時面臨多起司法爭議與經營壓力,在經營權保衛戰升高的情況下,市場擔憂公司派可能採取非常手段鞏固董事會席次。近期中工以內線交易等事由對三大通路商、特定董事候選人與投資人提出指控,也被外界質疑可能涉及策略性操作,意圖影響提名與投票機制。相對而言,市場派則主張以長期投資與公司治理為核心,強調應保障股東權益,並以制度化方式參與經營。然而,在雙方對峙之下,股東會能否在公平、公正、公開的環境下進行,成為主管機關必須嚴格檢驗的焦點。節目最後呼籲,主管機關不應再被動因應,而應在股東會前即積極介入監理,包括強化董事提名審查機制、確保股東進場與投票權益,以及嚴格監督議程安排,避免制度被濫用。黃世聰直言,若放任類似亂象再度發生,不僅影響單一企業經營,更可能動搖整體資本市場信任基礎。他強調,「公司治理不是口號,股東權益更不能被技術性操作犧牲」,呼籲主管機關正視潛在風險,防範爭議重演。
《中工新任總經理未簽財報 股東質疑:不敢簽?還是不能簽?》中華工程(2515)再爆公司治理爭議。小股東黃文泰正式向金管會、證期局、證交所和投保中心檢舉,質疑公司前總經理周志明升任董事長、由蘇麗梅接任總經理,並完成公告異動後,關鍵財務與內控文件仍由「總經理周志明」簽章,背後原因引發高度關注。黃文泰質疑:「是不敢簽?還是不能簽?」公開資訊顯示,中工於115年2月10日完成總經理異動,發布公告,但3月12日中工簽署「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與財務報告等相關文件,以及3月16日公告的年度財務報告,總經理欄均仍由前任總經理周志明簽章。黃文泰指出,依據法規,財務報告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應由現任經理人簽署,但本案真正引發關注的不只是程序問題,而是更根本的疑問是現任總經理,為何沒有簽?他提出一連串質疑:是否現任總經理尚未實際掌握公司財務狀況?是否財務報告內容存在疑義,導致不願或無法簽署?是否內部控制制度之執行或評估存在問題?黃文泰說,上述問題,直接關係到中工公司資訊揭露的完整性與投資人判斷基礎,財務報告與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是上市公司對外揭露最核心的資訊,若關鍵文件之簽章出現異常安排,且未有合理說明,可能動搖市場信賴基礎,對全體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針對中工公司這些重大疑義,小股東黃文泰呼籲主管機關應高度重視,並儘速查明相關事實,確保資訊揭露制度正常運作,維護資本市場的公信力。
《中工雲宇宙AI園區75億銷售案查無重訊 小股東要求調查》中華工程(股票代號2515)指標建案「中工雲宇宙AI園區」一筆高達75億元的不動產交易,近日因資訊揭露前後落差,引發市場關注。中工3年前公告與買方簽署預購意向書,近期又對媒體表示專案已銷售兩成、金額達75億元,但公開資訊觀測站卻查無後續重大訊息,實價登錄金額也查無相關資料,形成市場質疑的羅生門。中工股東黃文泰今天(2日)向金管會證期局和台灣證券交易所檢舉,請公權力介入調查,維護股東權益與資訊充分且即時揭露的秩序。中華工程主力打造的中工雲宇宙AI園區,位於新北市土城工業區,總樓地板面積約1萬6000坪,主打AI與智慧綠建築永續概念,預計今年第2季取得使用執照,開始銷售入帳,可望大幅挹注營收,成為中工營運成長的重要動能。依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中工於民國112年10月12日公告,與鴻海集團子公司鴻運科簽署「中工雲宇宙AI園區」房屋及車位預購意向書,交易金額為75億元;同日,鴻運科方面亦發布對等公告。該筆交易金額龐大,對雙方資本支出與資產布局均具重要性,也被列入中工年報重要契約項下。但黃文泰指出,自雙方公告簽署意向書至今,市場未查得後續已完成正式不動產買賣契約、完成交割,或列為固定資產的重大訊息公告;這筆交易是否已實質成立、是否仍停留在意向階段,股東十分關注,資訊應該充分且即時揭露。上個月27日媒體報導引述中工說法指出,土城雲宇宙AI園區「對預計銷售部分,已銷售20%,金額達75億元」,並稱將在取得使用執照後陸續交屋入帳。由於說法具體,外界解讀為交易已有明確進展,但該項訊息並未同步以重大訊息方式公告,引發投資人對資訊揭露一致性的質疑。黃文泰質疑,如果這筆交易尚未完成正式契約簽署,預購意向書是否可直接對外表述為「已銷售」或「已完成交易」,恐造成一般投資人對交易完成度的誤判;但若交易確已達成具拘束力契約,依法應辦理重大訊息揭露,卻又看不到相關的重訊公告。另一方面,比對內政部實價登錄資料,目前僅查得該園區近期數筆預售交易,合計金額約2億元左右,與75億元規模存在顯著差距,與媒體所稱銷售金額並不相符,也讓外界更加關注整體交易結構與進度。更令人驚訝的是,媒體刊出銷售進展的同日,中工股票出現鉅額成交量,時間點的重疊引發投資人討論。基於上述資訊落差與認定爭議,中工股東黃文泰今天具名向金管會證期局和證交所檢舉,要求針對這筆交易的實際進度、銷售認定基準,以及重大訊息揭露是否完備進行查核,並呼籲主管機關督促公司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作出一致且具體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