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中國國家衛健委發布《全國醫藥領域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有關問答》。國家衛健委針對此次整治工作的目的、主要原則、整治的重點內容和措施、工作進展和下一步打算以及市場關注的部分熱點事件進行了逐一回答。
整治工作為期1年 重點在六個方面
國家衛健委稱,為進一步促進醫藥事業發展進步,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國家衛健委會同教育部、公安部、審計署、國務院國資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國家藥監局等9部門共同啟動了為期1年的全國醫藥領域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以問題為導向,聚焦醫藥行業“關鍵少數”和關鍵崗位,堅決整治違規違紀違法行為,構建風清氣正的行業氛圍,為醫藥衛生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保障。
此次集中整治的內容重點在六個方面:一是醫藥領域行政管理部門以權尋租;二是醫療衛生機構內“關鍵少數”和關鍵崗位,以及藥品、器械、耗材等方面的“帶金銷售”;三是接受醫藥領域行政部門管理指導的社會組織利用工作便利牟取利益;四是涉及醫保基金使用的有關問題;五是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在購銷領域的不法行為;六是醫務人員違反《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業九項準則》。通過採取自查自糾、集中整治、總結整改等措施,對醫藥行業的突出腐敗問題,進行全領域、全鏈條、全覆蓋的系統治理,建立完善一系列長效機制,確保工作取得實效。